残忍的游戏:酷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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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左胸上的肌肉被挖净了,留下一个碗口大的肉坑,刽子手换到右胸。观众们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有人趁这个机会悄悄和周围的人交流一下看法。

胸部下来是大腿,然后是上臂。郑曼一直就那么轻轻扭动着,嘴里嘶嘶不断,眼睛茫然地看着天空。也许不能说看,因为那里面没有任何表情,瞳仁已经散了。

时间转眼已经过午,正面割光了,鲜红耀眼,骨肉外露,后面还完好无损。郑曼看起来成了一具奇怪的生物。刽子手们放下刀,到边上吃一口午饭,在阴凉处歇上一会。观众们在炎炎烈日下挤了半天,也已经十分疲劳,甚至有人中暑晕倒,但是几乎没有人散去。因为凌迟并不是轻易能看到的,机会实在难得,而且,高潮部分还没到,那就是摘取内脏。

……

旧中国的外国观察者在谈到中国人的民族性时,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冷漠”“麻木”,有人甚至怀疑我们的祖先生理机能有问题。法国人勒戎德尔就曾说:“中国人脑髓机能有缺陷,感觉麻木,五官不甚锐敏。”

作为他们的后代,我们虽然不同意这个法国人的荒谬见解,可是也同样惊心动魄于我们祖先的铁石心肠。毫无疑问,观众的铁石心肠也是灾难磨砺的结果。

为什么我们这么残忍

残忍是人类的共性,但是,中国人的这一人性成分似乎畸形发达,以至闻名世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被残忍本能利用。五卅惨案发生后,陈尸街头的女学生们的裙子被撩了上去,短裤被剥了下来,有的人的阴户里,还被插入了树枝和棍棒……这种龌龊阴暗的心理绝不是在正常环境中长大的人所能具有的。

灾难是中华民族成长的背景音乐。人相食是中国历史上常见的画面。随便翻翻史书:

〔梁〕简文帝太清三年(549年),七月,九江大饥,人相食十四五。

(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旱,仍大水,民食草木殆尽,又疫疠,死者十九。

〔清〕世祖顺治五年(1648年),山东夏津蝗。春,广州等三县大饥,人相食。

民国十九年(1930年),陕、晋、察、甘、湘、豫、黔、川、热、苏、赣均水旱。陕、甘灾尤重,居民初则食树皮,继则卖儿鬻女,终则裂啖死尸,易食生人。

……

旧时代的普通中国人,谁的一生中没有见过街上的乱尸,呻吟的乞丐,人市上的孩子?频繁进行的改朝换代使战火在这片土地上周期性地燃烧。整个社会变成人间地狱,谁也逃不脱战争的劫难,千里荒芜,白骨遍地,全社会人口减少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用鲜血冲洗出一个新的王朝,实行休养生息,等到人口恢复到原来水平,同样的社会问题又一次压垮了这个王朝,又来一次新的清洗。灾难一方面教会了中国人忍耐麻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爆发性的残忍。我们这个民族的耐性出奇地好,无论是多么暴虐的政府,多么残酷的统治,多么不公正的待遇,只要还有一线活路,就能默默忍受,而一旦被压迫到极致揭竿而起,那么这个民族的破坏力和残忍也同样登峰造极。明代历史上最有名的两个酷刑制造者,朱元璋和魏忠贤,在生命经历中,都曾受到社会的严重伤害。

朱元璋家历代都是赤贫,父亲为了谋生计,搬了一辈子家,四处佃耕土地。“十个田主大户竟有十个黑心的,说尽好话算是佃了几亩地,天不亮就起床,天黑了还在地里做活……好不容易把地服侍得熟了一些,田主立刻就加租,只好搬家另觅大户。”在辗转过程中,也受尽了里胥乡役的欺负。辛苦了一生,受欺侮了一生,死后竟然连块葬处都没有。

十七岁那年,一场大旱,一家九口几乎死光了。剩了朱元璋,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四处乞食,受尽白眼、饥寒的折磨。后来回忆这段经历时,朱元璋自己写道:“魂悠悠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惝怏;身如蓬逐风而不止,心滚滚乎沸汤。”投身起义军后,又日日在血泊中谋生,见惯了血腥。

登极之后,朱元璋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中明显体现出一种报复心理。他的酷刑对象主要是贪官污吏和豪门大户。“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对他们“处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黥刺、劓、阉割为奴、锡蛇游、斩趾枷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枭首、凌迟、免发广西拿象、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族诛等各种非刑”。对于这些人,他经常是小题大做,任意株连,往往借助大案,“而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庐”。“一时富民或徒或死,声销景灭,荡然无存”。

再来看看魏忠贤,他以恐怖统治而闻名。“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挖舌,所杀者不可胜数。”最著名的一案是这样的:一天,某旅店里的五个旅客凑在一起饮酒闲谈,其中一个喝多了,出言不慎,语及魏忠贤,说他为恶过甚,不久肯定会倒台。其他四人没有敢接他的话茬,都劝他说话谨慎,这年头容易出事。这人不以为然,大声说:“怕什么,他还能剥我的皮怎的!”不料,这天入夜,就有捕快破门入室,将这五人带到一处衙门,堂上高坐的正是魏忠贤本人。魏忠贤说:“谁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咱们就试一试。”说着,把那个人剥去衣服捆在门板上,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他身上。等到沥青冷却凝固之后,用锤子上下一敲,一张完整的人皮就被沥青带下来了。四个观者吓得半死,魏氏却赏给他们每人五百两银子压惊,放他们走人。

魏忠贤诚然是人间魔鬼,不过他的邪恶天性也并非天生。他同样出生在赤贫家庭,甚至在他进宫当了多年太监之后,他的侄女、外甥女还被卖给京城的官僚为奴。万历十二年(1584年),他二十二岁,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还是因为生活所迫,自行阉割,“幸运”地成了一名太监。

说幸运,并非错用词汇。因为当时社会上自行阉割要求当太监的大大超过了实际需要。阉人供过于求,这一事实背后包含的意义不言自明。因为当上太监,也不过是能混上一口饭吃,能像后来的魏忠贤那样手握大权的太监头领不过是几千分之一。残害人的身体性命固然是残酷,而人们为了不饿死,自我残害,甚至还要争先恐后,趋之若鹜,那才真正活画出这个社会的不应该存在。自行阉割是要冒极大风险的。首先,在当时的卫生条件下,自我阉割死亡率极高;其次,阉割之后,能够进宫的可能性也不过是百分之五十,落选的生活是十分可悲的:一是到太监浴池专门为太监擦澡,再就是参加死乞强夺的丐阉团伙。

试想,面对这样前景能下决心对自己的下体下刀的魏忠贤,此后还有什么残忍的事不能干呢?

我们的祖先自从落生,就已经见过太多苦难,即使一个人再富有同情心,再努力,凭个人力量也无法减轻苦难的千分之一,无法挽救那些大灾荒中躺在街头等死者的生命,无法改变政府的腐败和残暴,无法改变古代中国治乱相替的铁律。任何努力都是以卵击石,蚍蜉撼树,不但毫无作用,反而要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对他们来说,同情和怜悯是一种消受不起的精神奢侈品。残酷的环境把他们都变成了实用主义者,他们不但习惯了血,还能利用血为自己乏味的生活制造一点快乐,或带来一点实惠,比如用凌迟者的血做个人血馒头什么的。

史密斯在《中国人气质》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对溺水者的不予营救,令在中国的外国人大为吃惊。一艘外国轮船在扬子江着火,成群的中国人聚着观看,最终没有人营救乘客和船员。尽快逃上岸的人中,有许多被剥了身上的衣服,还有一些被当即杀死了。

史密斯的话今天听起来也不十分过分:“中国人缺乏同情心的最突出的表现是残酷。了解中国人的人,无疑会肯定,中国人对于别人的痛苦之冷漠无情,大概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无法相比的。”

与此相配合的,是受刑者的顺从。中国人绝伦的忍耐力在刑场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明朝正德年间,大太监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剐过之后,天已黄昏,上半身已经没什么肉了的刘瑾居然还有心情进晚餐,而且整整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接着用刑,可惜割至中途便毙命了,没能使整个过程达到完美。

实际上,忍耐,甚至忍耐酷刑,也是中国人无可奈何的生存智慧,是灾难重重下的最佳选择。因为,不如此,等待你的命运更为悲惨。《涌幢小品》中这样教训后来者:“刑人以木丸塞口,始于武则天杀郝象贤。象贤临刑极骂,用此法离磔其尸,毁其祖父冢。人生不幸遇大难,度不可脱,只当默默以死,何至愤极,以自取酷烈,且累及先人骸骨耶?”

个人的忍耐实际上也就是整个民族的忍耐。这个民族几千年来忍耐了非人刑罚、小脚、太监的存在,没人提出非议,不也是相当于一个犯人安然忍耐了施加于身的各种酷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