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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李思思在海滩上看到了被礁石撞伤了脑袋的沈骏。
她一个女孩子竟扛起了一百多斤的大男孩,带到了镇上的医院。
醒来后,沈骏身体无大碍,但由于头部受了重创,他失去了记忆,只靠着一只刻着名字的领带夹,知道自己叫沈骏。
李思思跟沈骏说,他们是情侣,刚开始沈骏怎么都不相信,说不认识她。
到了后来,或许是被李思思的日夜照顾感动了,又或许被她天生机具感染力的性格打动了,慢慢默认了他们的情侣关系。
“一个月前,他突然同意了我结婚的提议,我以为他是真的爱上我了。”李思思边说边摇头:“原来,他只是想利用我来刺激你罢了。楚楚姐,我无法取代你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我摸了摸她的头:“思思,别难过,你很好,特别好,你值得被爱。”
我感慨,怎么被辜负的都是好姑娘。
根本没有像小说里那种恶毒女二的小心机,她就是一个热情单纯的女孩。
狗男人不爱她,就是造孽。
可这狗男人偏偏不爱她,尽想着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安慰完李思思后,我拖着行李箱,跟沈子烨一起回了深城。
我刚进家门,放下了行李,门铃就想起来了。
我以为是沈子烨回来找我,边开门边问:“怎么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