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书御史台议,遣官审覆”,于是苏天爵奉命到湖北考察狱案。所谓的断狱未审,实际上很多都是当地豪强枉法害民,但是因为这些豪强在当地势力极大,又有钱财遮掩,所以即使犯了案,审来审去最终都没有个结果,而湖北这个地方,民风凋敝,此类案件就更多了。
苏天爵得到诏令之后,当即前往巡察,遍阅各地,事无巨细,查无遗漏,“所平反者共八事,所揭发豪右与蠹吏勾结枉法者又数事,治绩卓然,声名远播。”苏天爵担任监察御史一职,上任不到四个月“所劾五人皆权要,所举百有九人则世臣耆德与一时之名流,而于外官下吏草泽之士,有弗遗也。”
苏天爵奉命去湖北审视囚犯,作为监察御史,不顾道路僻远,天气炎热,气候潮湿,每天奔波于湖北各地,审理在押囚犯。只要遇到有疑点的案件,都会重新审查,并加以处理,凡遇到有冤情的狱囚,他就会问:“宪制规定,一年有两次视察,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回答是:“以前来视察的,只是应付差事,没有真正想为我们这些老百姓伸冤的。他们官官相互,欺下瞒上,谁管我们的死活,今天听说御史大人到了,而且您就是人们传送的‘苏清天’。我即将受刑不得不说了。”苏天爵为之叹息,所以在以后的审理案件中更加深究细问,虽然在盛暑的深夜,仍然秉烛伏案,审理各种案件,而不知疲倦,从而纠正了许多错案。
后来,苏天爵出任为淮东道肃政廉访使,淮东因为他的巡察和到来,一时间“宪纲大振,一道肃然。”他奉命巡察天下,“大力纠察吏之奸贪,兴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纠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后来还因为太过严厉,拉下的人马太多,最后得罪了当时的丞相,被以“不称职”的罪名弹劾罢归。这种种事迹,也许并没有后世流传的包公的事迹,那把具有传奇色彩,但是却也能看出苏天爵绝对是一位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刚直不阿的清官,“元包公”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由于苏天爵在湖北任上平反了许多冤狱错案,很受皇帝赏识,回朝之后,拜监察御史。当时已是元朝后期,朝廷弊病很多,他为官四个月便上奏章四十五本,内容大多都是人君之道、朝廷政令,凡是涉及到国家安危的,对社会发展不利的他都直言不讳,知无不言。
元顺帝非常欣赏苏天爵的才干,先后任命他为吏部尚书、礼部尚书,后来又升为参议中书省事,当时,朝廷更立宰相,朝中官员只顾拉邦结派,见风使舵,许多政务因此荒废下来,无人理政,而皇帝一心图治,重振朝纲。苏天爵想国家之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