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一点就通。
学了两天的音标后,她已经能有模有样的拼出正确的单词发音了。
而且背单词也很快,念个几遍,她就能背下来。
这一个月以来,她虽然学习的都是哑巴式英语,但是却已经能够看完一篇二百单词左右的小短文了。
“媳妇儿?”
谢昭走过去,将煤油灯拧得亮了些,他轻声道:“早点睡吧?明天老师才从省城回来,不急于这一时。”
魏庆之去江城了。
江城,也是省会城市,当年不少知青就是从江城下放过来的。
魏庆之也是。
前几天他上门提了一嘴,说是江城有事,要他回去一趟,走之前留下许多作业,之后就离开了。
足足五天时间。
算算日子,明天应该就要回来了。
林暮雨越发加班加点的赶功课。
“我英语太差了。”
林暮雨轻声道:“还有好多单词没有背,你都读完并理解那么长一篇英文文章,可我连里面很多单词都看不懂。”
“我差太多了。”
她说着,顿了一下,抬头古怪的看了一眼谢昭。
“你每天都在忙,哪里来的时间背单词?”
这人,每天都往县城里跑。
可是学习方面样样不落。
物理化这种吃天赋的也就算了,可是连英文这种需要消磨时间的他居然都比自已强!
林暮雨咬了咬嘴唇,有点不服气又有点好奇。
一双眼睛盯着谢昭,亮晶晶的。
昏黄的烛火跳跃,映衬着她的眉眼格外明媚可爱。
谢昭眼神盯着她,视线落在她饱满水润的嘴唇上,忍不住俯身快速亲了一下。
林暮雨面色一下子酡红了起来!
这人!
大哥还在呢!
虽然谢诚这会儿正背对着他们整理新搬进来的家具,可是万一回头怎么办?
万一听见了又怎么办?
不害臊!
谢昭耸耸肩,他用嘴型回答:“我亲我媳妇儿,天经地义!”
林暮雨又气又羞,掐了他一把。
“回房间!喜宝儿乐宝儿要醒了!”
她说完,气鼓鼓的将英文单词塞进口袋里,拽着谢昭就回房间去了。
经过谢诚的时候,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谢诚抬头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