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D.A.Low: 《布干达人民主义的到来》,载于《社会与历史的比较研究》,4.4: 433页,1964年7月。
[17] 《中国丛报》,4∶414页,1835年5月—1836年4月。
[18]同治《续修南海县志》,卷15, 18下—19上。
[19]同治《续修南海县志》,卷14, 47上。
[20]同治《续修南海县志》,卷1, 16上—18上。
[21]《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29, 23下—24上。
[22]《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7, 38上。
[23]《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40, 27上—27下。
[24]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31, 4下—9上。
[25]黄是卓越的古文学者,广州著名的书院学海堂的八大山长之一。
[26]这就是升平社学。
[27]《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32, 15上—17上;卷33, 11下—14上。
[28]《中国丛报》,11∶64页,1842年1—12月;12∶328页,1843年1—12月。《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40, 27下—30上。
[29]《中国丛报》,11∶576页,1842年1—12月。(现据英文回译——译者)
[30]《孟子》,《尽心章句》下。
[31]《三元里抗英简史》,见《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第292页。《鸦片战争》,第4册,第24页。
[32]华南地区在正式活动中也避免那种直接见面的接触。如土地交易、解决小纠纷、订婚、决定产品价格等,都需要中间人。见Daniel Kulp:《华南的农村生活:家族主义的社会学》(以下简称《华南的农村生活》),纽约,1925,1: 99页。
[33]《中华帝国中成功的阶梯》,第35—37页。
[34]《鸦片战争》,第4册,第24页。
[35]《清史》,台北,1961,第4829页。谢兴尧:《太平天国史事论丛》,上海,1935,第137—144页。张相文:《南园丛稿》,北平,1929—1935,卷8, 9上—11下。
[36]由于某些原因,码头附近那些卖咸菜的小贩,多加入这样的团练。见FO228/126,密迪乐的报告,快件9,附件1, 1851年1月7日。
[37]《鸦片战争》,第4册,第34—37页。
[38]《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7, 10下。
[39]《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7, 8上—10上。《19世纪中国的团练》,第117—121页。
[40]《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7, 36下—39上。
[41] 《19世纪中国的团练》,第115—117页。
[42]钱江最后被流放到新疆。在那里,他发现他作为一个活动家的声望已超过了他本人的实际情况。他几乎成了强硬政策的象征,而这个政策正在被耆英之流出卖。他的声名传遍边疆的守卫部队。他很快得到赦免。他从新疆回到北京,在大臣间周旋,提出各种建议、计划,但均未被采纳。不过,京城的一些重要官员仍同他保持联系,并试图为他谋个特别任命。但没有成功。更有甚者,当太平天国取胜的消息传到京城时,据说他作出了明快的反应。他宣称:“我的才能不能埋没。”然后乘一辆旧马车逃出了北京,到武昌投奔洪秀全。在那里,他据说曾向天王提出过征服全国的宏大计划。罗尔纲认为根本没有这样一次会面。钱最终与其他的团练专家一起投奔雷以诚的幕府。钱在那里创造了一种新的税收“厘金”,这似乎是无疑的。他获得了成功。但他傲慢无礼,最后甚至雷也被激怒,将他斩首。见罗尔纲:《太平天国史辨伪集》,上海,1950,第117—149页。
[43] 《鸦片战争》,第4册,第35页。《19世纪中国的团练》,第121—122页。
[44]《战时和议和后的中国》,2∶29—33页。民国《东莞县志》,卷34, 23下。《19世纪中国的团练》,第122页。
[45]FO228/40,“李太郭—璞鼎查”,快件8, 1844年5月1日。
[46]关于进城问题,有不少杰出的论述,尤有价值的是John J.Nolde的《广州城问题》和《1849年的伪诏》,后者发表于《亚洲研究杂志》,20∶299—315页,1960—1961。
[47]Nathan A.Pelcovis: 《中国通与外交部》,纽约,1948,第2—3页。又,Arthur Redford:《曼彻斯特商人与对外贸易》,曼彻斯特,1934,第九章。《林大臣与鸦片战争》,第2章。
[48]《中国通与外交部》,第14页。
[49]参见本书第八章。
[50]利物浦东印度和中国协会:《中国:利物浦东印度和中国协会与巴麦尊子爵关于1847年广州敌对行动的通信》,利物浦,无出版年份,第12页。
[51]《密切尔报告》是1852年为英国外交部准备的一份分析远东贸易形势的文件。报告认为,中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它第一次暗示曼彻斯特的商人们梦想清帝国疆土内的四亿消费者是一个无限的市场,不过是一个神话。
[52]《中国通与外交部》,第4、16页。
[53]Elie Halevy:《皮尔和柯布顿时代:英国人民的历史,1841—1852》,伦敦,1947,第1—3章。
[54] 《中国近代历史文选》,第27节。《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56页。
[55]《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1, 15章。
[56]《中国与西方,1858—1861,总理衙门的源起》,马萨诸塞,剑桥,1964,第14页。
[57]《中西纪事》,卷6, 12上—12下。《三元里抗英简史》,见《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第286—287页。《中国丛报》,10∶527—528页,1841年1—12月。
[58]在此之后,考试期间常发生反对洋人的骚动。其时,来自乡村的生童怀有热烈的仇外情绪,会集府城,在强烈的感情压抑下受试。见《中国与基督教》,第86页。
[59]《乡村中国:19世纪帝国的控制》,第433—436页。《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72页。
[60]《叶名琛总督和广州事件》。《广州城问题》,第183—193页。
[61]FO17/59,“璞鼎查—阿伯丁”,快件71, 1842年12月20日。《复仇神号在中国》,第377页。《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60—371页。《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第83页。
[62]对这些事的详细记述,见《1849年的伪诏》。
[63]FO17/71,“璞鼎查—阿伯丁”,快件163, 1843年12月14日;“耆英—璞鼎查”,上述快件之附件1。《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28页。
[64]德庇时曾任东印度公司翻译,1816年随阿美士德使团去过北京。
[65]《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15—134页。
[66]FO228/5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53(译为英文),1845年6月6日。
[67]FO228/5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73, 1845年9月27日。
[68]FO228/5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93, 1845年11月19日。
[69]如果用急件传送,实际上只要一个月左右。
[70]按照《南京条约》第12条,鸦片战争赔款付清后,英国就将舟山还给中国。FO228/5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07, 1845年12月18日;快件112, 1845年12月31日。
[71]FO228/6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1, 1846年1月22日。
[72]《中西纪事》,卷13, 3上。
[73]FO228/61,英国人翻译的“公告”,快件8,附件1, 1846年1月21日。
[74]《中西纪事》,卷13, 2下—3上。光绪《广州府志》,卷81, 43上—43上。《清代通史》,第3卷,第458页。陆钦墀:《英法联军占据广州始末》,见《史学年报》2.5∶267页,1938年12月。
[75]弗莱明叛乱(Flemish rlvolts),19、20世纪比利时境内说德语的弗莱明人的民族主义运动。瓦特泰勒起义(Wat Tyler's rebellion),英国14世纪的大规模农民起义。泰波利分子(Taborites),15世纪波希米业胡斯分子中的一个军事集团。——译者
[76]FO228/6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6, 1846年1月16日。《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77—378页。
[77]FO228/61,英国人翻译的耆英的告示,快件13,附件1, 1846年1月23日。
[78]FO228/61,耆英的告示,快件25, 1846年3月25日;耆英的告示,快件23,附件1, 1846年2月5日。
[79]《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24页。
[80]《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13上—14下。
[81]《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4上—39上。
[8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5下。
[83]同上。
[84]《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6下—37上。
[85]《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7上。
[86]《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37上—37下。
[87]《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5, 14下。
[88]M.M.Callery和yvan:《中国叛乱史》引用,伦敦,1854。
[89]FO17/120,快件1中之附件4、5, 1846年7月9日。Nolde在论文《广州城问题》中非常详细地考察了这一事件。
[90]1784年,一名中国人被从一艘商船——“休斯夫人”号上打出的礼炮击毙。清政府要求交出罪犯。自然,很难确定究竟是哪一个炮手应当对此事负责。最后,为了使商船得以卸货,船长把一名倒霉的水手交给粤海关,他很快就被处死了。
[91]即自以为在外国有特权。——译者
[92]FO17/120,“巴麦尊—德庇时”,快件3, 1846年10月3日。
[93]FO17/120,“巴麦尊—德庇时”,快件5, 1846年10月17日。
[94]FO17/120,“耆英—马额峨”,快件7,附件1, 1846年7月19日。
[95]FO17/120,“德庇时—耆英”,快件8,附件2, 1846年8月14日。
[96]FO17/120,“德庇时—耆英”,快件7,附件5、6, 1846年7月19日。
[97]FO17/120,“社学告示,日期为9月15日”,译为英文,快件12,附件2。
[98]FO17/120,“耆英—马额峨”,快件1,附件4, 1846年7月12日。
[99]《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6, 15上—15下。
[100]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3,附件1, 1846年9月23日。
[101]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2,附件1, 1846年9月17日。
[102]FO17/120,“德庇时—耆英”,快件9,附件2, 8月26日。
[103]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0,附件1, 9月6日。
[104]FO17/120,“耆英—德庇时”,快件13,附件1, 9月23日。
[105]FO17/120,“德庇时—巴麦尊”,快件13, 1846年9月26日。
[106]FO17/120,“德庇时—巴麦尊”,快件40,附件3, 1847年2月8日。
[107]FO17/120,“德庇时—巴麦尊”,快件7,附件3, 1846年7月29日;快件40, 1847年2月8日。
[108]《1849年的伪诏》。
[109] 《战时与议和后的中国》,2:第5章。《1849年的伪诏》。《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20—128页。
[110]FO228/72,“马额峨—德庇时”,快件64, 1847年5月20日。
[111]彭泽益等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北京,1957,第1册,第509—511页。
[112]参见附录三。
[113]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62, 1847年8月10日。
[114]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2、253, 1847年12月6日。
[115]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4, 1847年12月7日。
[116]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8,附件1, 1847年12月9日。
[117]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58,附件1, 1847年12月9日。
[118] 《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25—134页。
[119]FO228/73,耆英捕人布告,快件261,附件1, 1847年12月10日。
[120]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269, 1847年12月27日。
[121]英译文见FO228/85,“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17, 1848年1月13日。
[122]“复经札饬该夷目,令其安抚各夷,毋许辄行前往”。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7下。
[12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6下—28上。
[124]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8上—28下。
[125]耆英是以另一种文化的观点来看待问题的:当时城里卸下了很多货物,那些“唯利是图”的外国人在发动一场会影响他们生意的进攻之前,也许会犹豫不决。
[126]《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28下—29下。
[12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0上。
[128]《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0上—32上。
[129]《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2上—32下。
[130]《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8, 36上。另见《东华全录》,影印本,台北,1963,道光朝,卷12, 39下。
[131]据《叶名琛总督与广州事件》。(此据《庸庵续编》原文——译者)
[132]《大不列颠和中国》,第134—152页。《1849年的伪诏》。
[133]FO17/144,“文翰—巴麦尊”,快件69, 1848年7月20日。
[134]当时是一位正在上升时期的驻上海的年轻领事,后来(1865—1871)成了英国公使。
[135]FO17/145,“文翰—巴麦尊”,快件113, 1848年10月23日。
[136]FO17/145,“徐广缙—文翰”,快件12,附件1, 1848年12月29日;“文翰—徐广缙”,同上之附件2,“徐广缙—文翰”,同上之附件4。
[137]FO17/145,“文翰—徐广缙”,快件12,附件3, 1849年1月20日。
[138]《史料旬刊》,北平,1931,台北1963影印,地339下。
[139]《史料旬刊》,地340下。
[140]《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9, 24上。
[141]密迪乐与郭士立。
[142]这件事后来被野史说成总督文翰扣为人质,由团练救出。见《清朝野史大观》,台北,1959,第2册,第176页。
[143]FO17/153,“文翰—巴麦尊”,快件22, 1849年2月21日。重点是作者所加。
[144]《1849年的伪诏》。
[145]光绪《广州府志》,卷81, 44下。《叶名琛总督与广州事件》,6.1: 49,注24。《清代通史》,第3卷,第460页。《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80, 13上。
[146]《中西纪事》,卷13, 4下—5上。
[147]《中国丛报》,18∶162页,1849年1—12月。这可能是海光寺或南海观音寺。
[148]《中国丛报》,18∶163页。
[149]《中国丛报》,18∶217—218页。
[150]《中西纪事》,卷13, 4下—5下。《英吉利广东入城始末》,见赵之谦编:《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斋丛书》,1929年照相重印本,4∶2下。
[151]如南海县是谭璐,番禺是许应<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3/1-2006031I424M1.jpg" />、潘正炜。见同治《续修南海县志》,卷15, 16下;民国《番禺县续志》,卷20, 1上;卷19, 30下。
[152]一亩稻田征一两一钱;一亩菜园七钱;一亩鱼塘五钱。
[153]FO17/153,“文翰—巴麦尊”,快件28, 1849年3月19日。
[154]FO17/153,“文翰—巴麦尊”,快件28, 1849年3月19日。
[155]《中国丛报》,17∶360—364页,1848年1—12月。
[156]《史料旬刊》,地,341下。
[157]FO228/99,“艾姆斯莱—文翰”,快件36, 1849年3月5日。《中国丛报》,18∶167页。《中西纪事》,卷13, 14上。《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80, 14上—14下。《广东十三行考》,第169页。FO17/153,“文翰—巴麦尊”,快件28, 1849年3月28日。
[158]FO228/99,“艾姆斯莱—文翰”,快件43, 1849年3月12日。
[159]《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80, 14上—14下。
[160]WO1/461,“义律—奥克兰”,1841年6月21日。
[161]FO228/30“李太郭—璞鼎查”,快件22, 1843年8月18日。
[162]FO228/30“李太郭—璞鼎查”,快件65, 1843年9月29日。
[163]FO228/30“李太郭—璞鼎查”,快件12, 1843年11月14日。FO228/40,“李太郭—璞鼎查”,快件1, 1844年1月8日。
[164]FO228/40,“李太郭—璞鼎查”,快件2, 1844年1月31日。FO228/51,“马额峨—德庇时”,快件9, 1845年2月4日。
[165]1844年和1845年的领事报告可参考的材料太多,此处难以列举。关于这些垄断化尝试的记叙,见当事人德庇时:《战时与议和后的中国》,2∶48—109页。
[166] 《英国人民的历史》,第161—162页。
[167]《中国通和外交部》,第12—13页。
[168]FO228/73,“马额峨—德庇时”,快件172, 1847年8月18日。
[169]《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63—366页。《中国丛报》,12∶331页,1843年1—12月。《清代通史》,第3卷,第457页。《太平叛乱时期两广海盗的作用》,第43—48、54—55页。
[170]就进口方面说,上海耗失商业订单的最初征兆,早在1846年就出现了,那时,广州货栈里堆积着英国的大批毛织品,卖不出去。见FO228/61,快件28,附件1, 1846年2月21日。
[171]FO17/154,快件37,附件1, 1849年3月28日。《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66页。
[172]《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13页。
[173]《广东十三行考》,第168-169页。
[174]数字据英国领事报告:FO228/61,快件28;FO228/72,快件11,FO228/85,快件65;FO228/99,快件25。
[175]《广东的公行》,《通报》2.3∶309—311页。
[176]G.William Skinner: 《泰国的华人社会:分析历史》,依萨卡,1957,第42页。
[177]FO228/143,快件169,附件1, 1852年10月28日。
[178]FO228/99,“艾姆斯莱—文翰”,快件34, 1849年2月28日;快件41, 1849年3月10日。
[179]“近者乐,远者来”,见《论语》子路。
[180]英译文见FO17/153,“文翰—巴麦尊”,快件28, 1849年3月28日。
[181]对这一时期广东省经济的总的讨论,见本书附录四。
[182]FO17/153,“文翰—巴麦尊”,快件32, 1849年3月22日。
[183]FO17/154,“文翰—巴麦尊”,快件40, 1849年3月30日。
[184]《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9, 36下—38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