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几天的接触,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连一般人可能只需要聊个几分钟无关话题,都能把其身份猜个大概的乱步,都没能判断出米勒的具体身份。
不过好在这样的人对于乱步来说,与其说是挫败感,倒不如说“挑战性十足”。甚至在飞机上他都在和雏乃聊“米勒小姐”的事情。
“别的先不说,但有一点名侦探可以确认,她的确是个英吉利人。”
福泽雏乃:?
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要说发音,米勒小姐的口音的确是挺标准的伦敦音。可伦敦音标准,也不代表这个人就一定是英吉利人吧?
或者说,可能因为这两个国家离得比较近的缘故,雏乃这几天遇到的那几个法兰西人,发音的确是更接近英式英语。
“当然不是发音了!”乱步很轻松猜到了雏乃可能在想什么,“哦,对,那时候雏乃酱正好去卫生间了。名侦探借口帮我练口语,和米勒桑用英语聊了几句。”
在乱步拿出手机和插/入式耳机的时候,福泽雏乃只能评价一句斯国一。
以乱步的水平,根本不需要陪练英语。除了发音还不够地道,他的英语不论是词汇量还是语感都无从挑剔。
乱步这么做,完全是找借口试探米勒到底是不是真的英吉利人。
飞机上虽然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者飞行模式的状态,但播放本地保存的录音不需要网络。耳机里缓缓传来了乱步的声音:
“米勒小姐,请问你是更喜欢穿裤子(pants),还是穿裙子?”
“What?”米勒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在英吉利,穿胖次和穿裙子,可不冲突。或者说,正常人都会同时穿上它们。”
“抱歉啊。”乱步笑笑,接着用英语提问,”说起来最近又到了世界杯,你喜欢足球(soccer)吗?”
“soccer?”米勒的声音里带着几丝不满,“那是football!football!因为你用你的脚踢它!”
说话的语气让雏乃怀疑,也就是英吉利人在这个词上还是比米国使用更加谨慎的,否则就算米勒在“foot(脚)”的前面加个fucking什么的也不奇怪。
“行吧。”乱步道,“那米勒小姐,最近我吃多了有些积食,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卖消食片的药店(drug stare)吗?”
“???”米勒小姐直接打上了几个问号。
“那是chemist’s!也就是你现在不在英吉利,否则你说出drug这个词,知道的明白你想去药店,不知道的直接报警了!”
福泽雏乃:“……”
很好。
逼一个英吉利人现身,用美式英语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