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庄园内,丹娜围着沙发上的少女,不停地在给她做思想工作。
想告诉她,洛津那个男人有多没人性,多残暴,多风流。
她想对方思想松动,就有机会和自已合作,一起逃出去了。
只靠她自已,有点难,但洛津对这个少女特别,如果能利用,她肯定能顺利逃出去。
在丹娜眼里,赵惊婉就是一个被迷住心智的少女。
她觉得,肯定是小女孩没见过世面,被洛津那个臭男人的外表蒙骗,甘愿做他身边的金丝雀。
所以,她在这里讲了半天那个男人的事迹。
包括他怎么在意大利黑帮火拼中脱颖而出,怎么发家立足的,怎么在法国成立的军事公司。
现在又是怎么走上军火贩子这条路的。
从她认识洛津开始,就知道没有他达不到的目的。
他想从巴图尔家族脱离,就能摆脱爸爸的掌控。
这么多年,戴维森始终后悔,当初点头放他离开。
以至于现在,男人彻底摆脱了他的控制。
为了把人重新逼回来,老爷子想了很多办法。
但洛津是根硬骨头,走得越来越远,爬得也越来越高。
戴维森一直都知道这位养子的能力出众。
却不曾想过,他的成长速度远远超出自已的预期。
一只被豢养的狼崽,重回野外。
要么无法适应被环境淘汰,
要么终成狼群之王。
丹娜一直喋喋不休,赵惊婉抱着靠枕,无动于衷,只眨着眼睛看她。
不说话,也不发表意见。
这让丹娜很头疼,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女孩?
被洛津迷成这样?
虽然她承认那个男人确实很有魅力,但讽刺的是,这种魅力是建立在他的冷血无情之上的。
丹娜结识过不少男人,白人、黑人、黄种人,
她交往过很多男朋友,
霸道多情的贵公子,体贴绅士的大学教授,浪漫温柔的音乐家。
他们都很优秀,比起洛津这种亡命之徒,不知道要体面多少。
但,这些光鲜亮丽的美好,都不及那个男人一个慵懒,散漫的眼神。
狂妄到不可一世的气场,他们连神似都无法做到。
没有哪个男人能比得上洛津。
但是,丹娜同样知道他很危险。
看着女孩单纯的脸蛋,她语气难得认真。
“你知道军火贩子是干什么的吗?”
赵惊婉一脸懵懂地回答她。
“是卖武器的。”
按她的理解,军火贩子,就是买卖武器的商人。
丹娜嘲讽地笑了笑。
“不。。。”
“是给杀人犯提供武器的制造商。”
少女听见她的解释,抱住靠枕的胳膊一紧,有些似懂非懂。
丹娜从包里掏出一把手枪,取出一枚子弹捏在手里。
“这一颗子弹25美分。”
“很便宜吧?但一颗就能要你的命。”
她看着手里小巧的子弹,目光有些耐人寻味。
“一把不追求性能的普通手枪,大概能卖200-500百美元不等。”
试问,这样动动手指就能杀死人的武器,如果人人都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