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罗德里克·李夫康把他的新娘抱进自己的家门时,没有一个人在旁观看。他们只是一对漂亮而讨人喜欢的年轻人而已——罗德里克是心理学家,艾丽逊曾经当过广告撰稿员。他们还没有成为新闻人物,还没有任何迹象可以看出李夫康这个名字将在全世界家喻户晓,成为一场脍炙人口的官司的代号。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关心谋杀、贪污或间谍案,然而李夫康的案件却是人人都会关注的。
趁好事的人群尚未围住他们之前,让我们先抓紧时机好好地端详他们一番。罗德里克身材魁梧,孔武有力,根本不把他妻子那一百五十磅的体重放在心上,但是他把她抱在怀里时,那样子却丝毫没有不把她放在心上的意味,就好像是在大风头上抱着一堆一百万元的小额钞票一样。他低头看她时,两眼脉脉含情。他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对深褐色的眼睛。人们一望便知,他可以把任何一个他所喜爱的姑娘抱进家门。
艾丽逊像小猫似的偎依在他怀里,陶醉得眯合着眼,双臂挽着他的颈项。她生得细嫩白净,瀑布般的金发下面长着一对美丽得出奇的眼睛。且不提她容貌的其他令人向往之处,人们与她初次见面便可看出,除了容貌秀丽之外,艾丽逊还有别的长处,也许是智力,是勇气,也许是把她磨练得像钢铁一样坚强的辛酸苦涩的阅历。人们一望便知,她可以让任何一个她所喜爱的男人把她抱进家门。
他们进了屋子,故事到此结束。不过,我们偏要标新立异,把它说成故事的开端。
早晨,他们在平台上吃早点时,局面还没有发生什么根本变化。那是说罗德里克与前面略微有点不同:下巴上长着青胡子茬,睡眼惺松,身穿棕色法兰绒浴衣。艾丽逊与其说穿着——还不如说披着一件浅绿色睡衣,模样儿有较显著的变化。不过,至此为止,他们彼此看去的眼神却变化不大。
“有一件事,”艾丽逊漫不经心地说,一只纤细的手指描着缎子桌布上的图案,“也许我应该告诉你。”
两分钟以后,他们俩就抢起电话机子来。
“我要给我的律师打电话。”罗德里克吼道。
“我要给我的律师打。”艾丽逊回嘴道。
他拨了一半电话号码,停下来对她粗声粗气地说:“你不能请他,你的律师就是我的律师。”
像往常一样,总是她先软下来。她开朗地笑了笑,提出建议:“我们猜字谜来决定谁请他好吗?”
“不行。”罗德里克粗鲁地说。哈,那使他神魂颠倒的伟大的爱情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