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信?
信这种东西的人要么是自小生活在这个环境之中,要么是遭遇了极大的变故需求安慰。但张关汉显然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
衙役们当然已经把张关汉从小到大给调查了个清楚。
张关汉正常的长大,正常的娶妻生子,人生之中没有任何大的风波发生,直到几年前认识了那几个狐朋狗友,性情才大变的。
走南闯北的商人,见识可不算小,他到底是受了什么东西的蛊惑,才会对那几个狐朋狗友深信不疑呢?
这个问题,郁衣葵一时之间也想不太明白。
除此之外还有凶器的问题,这个案件,还真是让她有诸多不明白之处。
她摇摇头,叫展昭一起去吃午饭。
现在两个人已经是固定饭搭子了,她自然而然的叫展昭,展昭也自然而然的跟着她一起走。
冬日里实在是冷的紧,这样的天气,吃一碗带汤带水、热气腾腾的东西是最好不过的了。
郁衣葵对展昭说了自己的午饭要求之后,展昭略想了想,就带她去了品香阁。
品香阁这名字虽然怪得像是红灯区的地名,但其实是地地道道的馄饨馆子,他们家的肉馄饨,面皮薄如蝉翼,能透出粉红的肉馅来。
而那汤又是用骨头吊出来的汤,浓白咸鲜,在撒上翠绿的葱花点缀,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郁衣葵愉快地吃完了这顿饭,只感觉在外头晃荡了大半天的冷都被这碗热馄饨给驱散了。
而展昭又买了冰糖葫芦给她。
他始终记着昨天晚上的冰糖葫芦惨案,心中对郁衣葵是歉疚不已,今日见这品香阁竟也有此物卖,特地确认了不会硬得崩牙之后,这才买回来补偿郁衣葵。
郁衣葵听他一本正经地解释,忍不住笑了,伸手接过冰糖葫芦,又是嗷呜一口,结结实实地咬了下去。
冰糖壳应声而碎,山楂酸酸甜甜,里头的果核已被提前去掉了,所以吃起来也很是方便……
郁衣葵像是想到了什么,嚼东西的动作忽然停下。
展昭挑眉:“怎么了?”
郁衣葵:“冰……”
展昭:“嗯?”
郁衣葵:“凶器是冰!”
像大石头一样的钝器却遍寻不到,但如果是冰呢?冬日里头谁家都可以去冰面上去采冰回来,即使被人看到了,也不会有人觉得异常。
更妙的是,拿冰块砸死人之后,直接扔在现场,火烧起来之后,冰块融化,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几乎是瞬间,展昭就明白过来了,皱眉道:“这张关汉,心思如此缜密。”
如此缜密的要害死枕边人,真是……可怕至极。
郁衣葵:“他倒是挺聪明。”
凶器已然融化,再在这个方向上用功,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无用功了,查案当然第一时间要找凶器,张关汉杀人,竟能想到以此来扰乱开封府断案的视线,不得不说,是很聪明。
而听邻居说,在他认识那些狐朋狗友之前,生意做的也有滋有味的,汴京虽然是一个商业繁盛的大城市,对商人也很是宽容,可是商业繁盛亦是意味着竞争激烈,能在这里落稳脚跟,也能说明他的确不笨。
最起码,比之那莲花娘子、郑望仕之流要聪明得多。
那些“狐朋狗友”,究竟是怎么样让他死心塌地,甚至要杀妻杀女呢?
吃完午饭之后,二人又回到了屋舍的废墟之中,企图找一点有用的东西。
张关汉信仰的如此之深,总不至于在家里什么也不供奉吧?还是说他提前都转移走了?
说的过去,他既然要放火烧房子,那应该会把家中供奉的东西提前转移走。
于是又去问了一轮邻居,惊奇的是,一圈邻居,都没看见张关汉带着什么东西出过门。
这一下,调查又陷入了僵局。
直到傍晚十分,有衙役从小院里挖出了一个奇怪的圆形金属物体,拿来给郁衣葵看。
郁衣葵随意地看了一眼,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
因为那圆形金属物体,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枚……纽扣电池。
没错,就是腕表里用的那种……纽扣电池,在傍晚的天光之下,纽扣电池闪着冰冷的金属光泽,上头还沾了一点泥土,静悄悄地躺在郁衣葵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