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齐羽伤得有点重,如果直接肉搏,我倒是不害怕它,但是这东西下手太狠,属于那种阴毒的小个子疯子,这种东西其实比正常人要难对付得多。
三寸丁如果杀人,那么以它的咬合力,可以直接咬断对方的喉咙,比小满哥的效率要高很多,几乎防不胜防。
我思索了一下,做了一个决定:我把衣服上的帽兜套上,然后找了几块碎石头,塞到脖子附近,再把收紧的绳子勒紧,这样可以防止脖子的动脉被对方直接偷袭。
然后我开始用手电照着那尸体,缓缓地前进。
我已经想好了,如果它和我周旋,我就用手电筒打它,如果它冲进来,贴近我,用匕首刺我,我就直接用嘴咬它,活活把它咬死。
我慢慢靠近,把所有的肌肉和感觉细胞都打开,忽然就听到,叩齿的声音再次响起,距离却远了点。
那东西似乎在退后,退往那条缝隙的深处。
我逼近尸体,叩齿的声音继续退后,而且退得很快,但因为被尸体挡住了,我什么都看不见。
“有种单挑啊。”我对着缝隙说道:“咱们也算有渊源,弄死我,穿着我的皮出去,多好玩。”
我尝试刺激它,但随即又响起一声叩齿的声音,声音已经非常远了。
跑了?
我愣了一下,到了那尸体的面前,探身进去,那条缝隙非常狭窄,我的颅骨是进不去的,只有手能进去。我把手电对着那干尸的嘴照进去,就发现从嘴巴到后脑果然是通的,手电可以直接射通。
但也就是那一下,我的手电不小心碰到了尸体,那尸体瞬间土崩瓦解,整个碎成了碎片,脆得就像餐巾纸的灰一样。
我惊了一下,立即往后退,就看到尸体已经完全碎了,全部跌落到了缝隙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