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朗本来在休假,贝斯的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不吃不喝,这才把正在休假的陈朗叫了回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他的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的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战友一命,而自己却被子弹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经不把贝斯当成犬了,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跃起来。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有各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战友。 不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人类看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里突然慌起来。 他当人的时候,对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的,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对他们都有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的翘楚,警犬,温时对他们更有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的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说他是来人间凑数的都不为过。 没想到这当了动物,变成了一只狗狗,竟然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他被男人带回来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了警犬,那他就会有了编制,有了编制他就有了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有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个很大的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的杜宾犬,全身棕色的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的高傲。 陈朗将门打开后,呼唤他出来,他想看看这家伙的伤到底重不重。 但那家伙没动,只是盯着小狗狗。 陈朗见他没动静,就伸手去抚摸他的脑袋,没想到杜宾犬一点攻击的意思都没有。 警犬的进食都是有时间的,过了那个点,就不会再进食了。 但为了贝斯的伤势着想,陈朗还是给他又添了点粮。 贝斯这才缓缓动了动,起身往前爬了爬。 他进食的样子也和其他警犬不一样,其他警犬看到食物会发疯,但贝斯不会,他进食虽然很快,但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温时看着他吃那么香,也想上去啃两口,但在对方朝他看来时,他就怂了。 这哥看起来很不好惹,温时觉得自己还是识相点别作死,反正他刚吃了五分饱,不是很饿。 见贝斯进食了,陈朗才感觉安心了点:“你的队长说你不进食,情绪很消极,是因为我没在么?贝斯你这样可不行,受伤了就要多吃点,别饿着,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贝斯认真进食着,没有理会陈朗的话语,他从小就成了警犬苗子,和陈朗相处了快两年,早就能听懂陈朗说的每一句话。 他不想进食,是因为陈朗不在,他感觉很空虚,好像没人来安慰他,其他的训导员他又不喜欢,所以不想吃东西。 陈朗既然回来了,那他就有心情吃了,他是陈朗带大的,对陈朗的依赖比对任何人的都强。 可是如今,陈朗好像又找到了一个比他更重要的狗狗,小家伙就蹲在他的笼子边,充满好奇地打量着他。 贝斯有点生气,猛地将铁盘里的狗粮打翻了,然后一声不吭地挪到后面去,继续躺着。 陈朗看着撒了一地的狗粮,陷入了沉思。 他警告贝斯:“能耐了是吧?那你就饿着,我看你能饿到什么时候,这么喜欢闹脾气,贝斯,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你今天是发什么疯?” 贝斯没法说人话,不然肯定告诉他:“你既然有新的狗了,为什么还要找我?我不需要那可怜的施舍和怜悯。” 陈朗将食物都捡起来,将铁盆放在了一边,他警告贝斯:“你会为你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会惩罚你,明天你都没有食物吃了,既然想饿死,那你就饿死得了。” 作为训导员,陈朗对贝斯的态度都是强硬的,毕竟贝斯现在什么都懂了,他平时都很听话守规矩,既然做出这种事情,那一定就是故意的。 这就像自己的队员犯了错,队长绝不会惯着他的臭脾气。 陈朗将东西收拾好之后,又抱着温时离开了。 贝斯看着陈朗怀里抱着的小狗,猛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他比这只狗狗还小的时候,就被陈朗带回来了,陈朗虽然很喜欢他,但一直在培养他的独立性,所以即使那么小,贝斯也是独自睡觉的。 陈朗不会这样照顾他的感受,更不会把他带回自己的宿舍。 可今天他有了一只新的狗狗,他把那狗狗带回自己的宿舍了。 当屋里暗下来之后,四周陷入了片刻的宁静。 但很快,周围的警犬们都开始“窃窃私语”。 贝斯听得懂他们的交流语言。 “贝斯失宠了,果然人类永远爱小时候的我们。” “我们会一天天长大,但可爱的小狗什么时候都有。” “是啊,他可从来没这样抱过我,我就是后妈养的。” “别说你了,贝斯都被冷落了,以他的脾气,怎么受得了这气?” “你猜那个小家伙会不会死在贝斯的嘴下?” “我觉得以贝斯的脾气,会的吧,这可是触犯了他的底线,抢了他的训导员。” “可怕的贝斯有对手了,等着看好戏吧。” 贝斯确实很生气,但他还不至于把那个家伙咬死。 他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陈朗只是看小家伙太小了,所以才对他关照有加。 他努力平复自己心中的怒气,但越想越心里不爽。 明天按照惯例,他会出去晒太阳,看大家训练,到时候他吓唬下滑那个小东西,让他变得懦弱胆小,那样就不会入选警犬,到时候会被送走。 驯养警犬失败的犬,都会被送到社会上被人收养,虽然收养条件严格,但还是有很多人争着抢着养警犬。 那个小家伙他不适合这里,他适合去当人类的宠物。 他绝不会让那个家伙取代自己在这里的位置,成为陈朗心中最优秀的警犬。 贝斯很记仇,他强大且小心眼。 有着帅气的外表,却也有着针眼大的心。 他的同事们都不太喜欢和他互动,因为这家伙脾气喜怒无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们揍一顿。 他们和贝斯保持着距离。 可是有一天,有个不怕死的小东西,竟然颤颤巍巍地朝着贝斯走了过去。 警犬的训练每天都在继续,温时在训导员怀里睡觉一晚上,感觉很久没有这种温暖了,他很迷恋陈朗的怀抱。 但陈朗要早起,训练警犬们,温时也被他从被窝带了出来,带着去了训练场。
第134章(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