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好在他送去的人并没有太过于沉迷,毕竟他在之前就警告了他们,不然他们也很有可能会像那几个自杀的执事一样,干出什么以血明志的蠢事。
但就算是这样,当史密斯看到了被轰出来的他们时,他们那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真的,他现在都有些犹豫要不要把常乐送过去了。
毕竟,伊芙与蔷薇家虽然可怕,但那也只是一个大族,常乐可就不一样了,这家伙就像是一个祸害,就他现在收到的信息,这家伙已经与四个大族的大小姐确定了关系。
所以常乐更不能得罪。
然而…
他们现在终究是在北川,这里是蔷薇的地盘。
就算常乐身后的实力再强,他等待救援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而他也被困在了北川,现在,也只能让常乐上了。
毕竟,常乐是他至今为止遇到的,最有天赋的一个人,说不定他就不会受到大小姐的影响呢?
更何况,以常乐那胆小而又敏感的性格,他去当执事,就一定是当执事,绝对不会做任何超出身份的事情。
毕竟常乐可是他见过的最有自知之明的人了。
他也很聪明,他更是比谁都要在乎自己的生命。
不过良心上还是有些说不过去,他看向常乐。
“常乐,这一次,我要特别警告你一些东西,你也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忘了,我之前对你的警告,现在也有效。”
“什么?”常乐看向他,有些疑惑。
“千万不要爱上大小姐,唯有这一点,你一定要注意。”史密斯严肃开口。
常乐点头,然后他有些好奇。
“史密斯先生,那个伊芙大小姐,她真的像那些人所说的那样美得能让人自愿为她去死吗?”
史密斯面露苦涩。
“是的,甚至说,可能会更加夸张。”
“嗯?”常乐闻言愣了一下。
史密斯继续开口。
“北川的另外两个大族,玫瑰与郁金香,一直到现在还是相互仇恨状态,他们的大族继承人,从小到大,都恨不得对方立马去死,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对方可能会抢走他们的伊芙。”
“这么恐怖啊…”常乐搓了搓手。
“那我这一次过去,岂不是和送死一样?史密斯先生,你这就有点不厚道了啊…”
史密斯有些尴尬。
“我与蔷薇家有约定,所以你们的生命安全是没有问题的,关键就是你们能否抵挡住大小姐的美貌。”
“怎么感觉她和神一样,这种能力,应该不属于正常人吧?”常乐看向史密斯。
“其实在北川,伊芙就和女神没什么区别…”史密斯无奈。
“从她刚出生,便一直以让人难以忘记的长相闻名北川…”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偷偷靠近常乐。
“甚至是上一任的蔷薇家主,都有传闻爱上了自己的女儿,将她偷偷藏了起来,不允许任何人见面。”
“对她们自己人也有效?”常乐有些慌了。
“所以啊,你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看到她的长相。
”
“看到了会如何?”
“会死。”史密斯严肃开口。
常乐:“……”
“史密斯先生,在你手下,我赚不少钱,你帮助了我很多,甚至在刚才之前我还认为能够认识你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一件事。”常乐突然开口。
“那现在呢?”史密斯有些好奇
“现在啊,现在就是认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一件事情。”常乐捂住了额头。
“啊?…”史密斯有些尴尬,他露出了苦笑。
“但我又不是一个喜欢欠别人人情的性格,所以,我也只能过去了…”常乐无奈。
“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希望史密斯先生你能将知道的全部告诉我,这样,我也好提前做一些准备。”常乐认真开口。
史密斯干笑了两声:“这个自然是一定要做的。”
……
接下来,常乐算是真正知道了什么叫做祸国殃城。
蔷薇家的大小姐,她已经不能用人来称呼了。
毕竟正常人哪有那么美丽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