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flwer恩爱(2 / 2)

星星上的花2 烟罗 10236 字 2024-02-19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明明书皮我都已经重新包过了,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老妈发现异样。

我还在扭捏着,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忽然立起上身,手一伸就把我手上的书捞了去。

翻了几页,轻轻的笑意就溢满了他的眉梢眼角。

在他俊逸的笔迹边,有着无数我添上的小心情——

想你。

你在哪儿呢?

今天考砸了,好想抱抱你。

……

我捂着脸装死,下一秒,就被那个人卷进了怀里,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脑袋就埋进了他的胸膛里。

迅速升高的体温像一团无形的火,带着青春年少时的心跳在我们之间汹涌着、跳跃着。

无声无息地缠绵了一会儿,听到他轻笑的声音。

“看来你今天能变成绘本作家,我是你当年练习的好素材啊。记得你还为我画过漫画吧。”

我死也不抬头。

他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已经越来越长了,披在身后,像小毯子。

他的指尖像弹钢琴一样在我的发间滑动,弄得我麻麻痒痒的。

“程安之同学,真的不要交流一下美梦成真的感受吗?”

这气定神闲的调侃,真的是那个温和优雅的封信吗?

我想了想,一咬牙把头伸出他的怀抱,把脸凑到他的面前,满意地看到他瞳孔里小小吃了一惊的反应。

我说:“那个……其实,那些暗恋你的漫画,我还留有一部分,你现在要不要看?”

我才不要告诉他,美梦成真的感受。

在和他相处的过程里,我已经深深地明白,这场爱恋是从我开始,我这一生,大概都要被他各种调侃欺负了。

虽然,我那么愿意。

其实,我曾经无数次地感恩自己的幸运,一路走来,身边的每一个人,在看似匆匆的身影后,都是满满的故事,每一个人的故事,或许都比我更精彩。

无疑,我是幸运的。

幸运的是,我从最初最简单的开始,坚持到了现在。

世间有各种嘈杂的声音,影响着我们的初心,也许只有聋子和傻瓜,可以不受影响。

我因傻而幸运。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这样告诉自己:

不要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遥想它落下时的悲伤;不要在雪花飞舞的美景中,为它来日的消融而哭泣。在我们相信爱的年纪,不要害怕失去和分离。

如果有一天美梦成真,你会发现,是那个最初的白衣少年,每一天都让你有着初恋的美丽心情。

29.镜里双鸾到白头

又是一年开学季。

因为上次和封信偷偷回母校的时候,被当年的教导主任郭老师认出,加上在我的同学会上露了一面,封信的名字又逐渐出现在了我们的校友圈里。

正值母校三十周年建校庆典举行,郭老师特意给封信打来了电话,希望他能参加,说当年的很多老师都想借此见见他。

封信倒没有推辞,只是和我说了一声,要我也准备一下一起前去。

想到要面对那么多旧日老师和优秀校友,我还挺忐忑的,小虾米心情发作,晚上都有点儿闹失眠。

幸好那个日子很快就到来了。

那天一大早,我就开始爬起来各种梳妆,和我同住的七春阴森森地损我:“啧啧,果然恋爱的人都低到尘埃里,程安之你这是怕给封信丢面子……”

我从一大堆裙子里探出头来,哭丧着脸:“七春姐我亲爱的姐,你能说句话安抚一下我不安的心吗?”

七春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又啪地按亮了我的手机,主屏幕上封信的脸堪称完美地看着我们。

她再次提高分贝啧啧啧了几下,然后下结论:“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没错,封信这次带你去,面子是丢定了。”

我拿着一条真丝裙子扔向她的脸:“好了,从现在开始请你安静如龟……”

互损归互损,七春还是那么够义气,当她陪着我一起准时赶到学校时,学校里已经是人山人海。

巨大的朝气蓬勃的青春音乐在整个校园回荡,熟悉的热血感瞬间点燃,背上的鸡皮疙瘩都瞬间起来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人随时随地如遇初恋般点燃,那大概就是曾经的青春回忆。

那些回不去却深刻心间的闪亮日子。

远远地,我看到操场主席台那里,封信站在几个校友和老师中间的身影。

他举手投足,自成焦点。

一个恍惚,仿佛时空错转。

我爱的那个少年,依然穿着白色的衬衫,在如瀑阳光下,在熙攘人群间,在每一个角落,他都能轻易吸引我的视线。

他让我贫瘠的青春,变得完美而丰盛。

正式的庆典还没有开始,各个年级各个班的学生正在操场上排着队,现在的校服好像已经有所改良,不再是一味的宽大,显得更加玲珑有致青春活力,颜色却依然是如水的淡蓝。

封信的目光似乎是不经意间,向我这边扫来。

他发现了我,立刻朝身边的人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大步向我走来。

我瞬间感觉到那一片的老师和校友们都调转了目光焦点,随着封信迅速走近的身影直接定位在我身上。

封信朝七春点了点头,我还存着一点点逃避的侥幸,他却已经从容地拉起了我的手,把我带到了刚才的人群里。

“程安之!竟然是你!”封信还未开口介绍,一个浑厚的男声带着欣喜,提高了声调喊出我的名字。

我定晴看去,见是一个剑眉星目的男人,似乎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是谁。

对方热情地伸出手来:“我是唐凯啊!美术社的!”

我“啊”了一声:“唐凯社长!”

竟然是那时学校的美术社长唐凯。

记得那时,他和封信关系还不错,我也因为加入了美术社参加了一些社团活动的原因,和他有一些交集。

但当时封信也好,唐凯也好,都是学校里众女生仰慕的闪亮人物,而我只是角落里最不起眼的那棵小草。

所以,对于唐凯一眼认出我并叫出我的名字,我挺意外的。

唐凯看看我,又看看封信,恍然大悟冲他道:“想起来了!我说你那时候怎么突然问我美术社里是不是有个叫程安之的女孩子,敢情你那时就有心了吧!”

我不敢相信地扭头看封信,他却只是笑而不语,拍了一下唐凯的肩道:“林夏快生了吧?”

唐凯顿时喜上眉梢:“是啊,下个月预产期,所以今天没要她来……哎,我说你小子不用去我家探望啊,我好不容易把女神追到手成了媳妇,你一出现她又春心荡漾就前功尽弃了!”

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掏出手机佯装要拨:“我要立刻打电话给林夏告诉她!”

封信摇手:“别闹别闹。”

我忽地想起林夏好像是那时和封信一起画过墙画的女孩儿,没想到她最后竟然和唐凯走到了一起。

唐凯还在张牙舞爪:“程安之,你可把封信看好点儿,这小子重出江湖对我们可不是好消息……”

话未落音,他已经被封信直接勒颈,白眼直翻,周围阵阵哄笑。

这些都已经在职场里崭露头角绽放光芒的精英,穿着笔挺西装,一回到这个曾经出发的小小校园里,却仿佛又重新变回了那一年无虑亦无忧的少男少女,疼痛也是快乐,流泪也是甜蜜。

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封信仿佛在不知不觉中重新找回了那个少年时的自己。

有时看天,有时看云,有时在人群熙攘中淡然,有时在意气风发里坚定。他清楚自己要去的方向,也不畏惧人言的干扰带来迷茫。

他重新拥有了不大不小的生活圈子,一切变得自然而温暖向上。

他的生活中有了亲人、朋友、事业伙伴,各种赏识,各种质疑……还有终于敢于拥抱他的我。

今天来参加庆典的历届校友嘉宾不少,我和封信虽然坐在人群的角落里,但很快我就感觉到看向他的目光越来越多,远远近近都有一些小小的私语和友好的指点,时不时还有人越过人群和他打招呼。

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瞩目待遇的我有些坐立不安。

我沮丧地暗骂自己没出息,抱得男神归好像也不敢骄傲,反倒觉得自己做错了事似的。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感觉到手被人拉了一下,封信示意我跟着他走。

然后,我们俩就自认为偷偷的,但实则是在大把观众的目光追逐下公然离场了。

我们一口气走到一栋教学楼里,才停下脚步。这个位置是教学楼的后门,不对着操场,我左右看看,又看看封信,傻傻地笑了起来。

他问我:“笑什么?”

我小声地说:“突然想起了你当年的样子。”

他思考了一下,不确定地问:“让你肃然起敬吗?”

我摇摇头:“让我垂涎三尺……”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应该咬舌自尽,一看他的表情,就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果然,他露出一脸都不怎么想回复我的表情,直接开始爬楼梯。

越爬越眼熟。

直到站到四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门口,我才终于脱口而出:“这是你当年的教室啊!”

对他的教室位置,我大概比对自己的教室位置更熟吧。

熟到有一次午睡后不清醒,直接闭着眼睛就晃悠着进了他们班的门。

虽然不知道那时他有没有在教室里,但已经基本坐定正在自习的学长学姐们对我一阵哄堂大笑,让我瞌睡全醒落荒而逃,却也够我窘上很久。

本来这样的乌龙在学生时期时常有人产生,我也不是唯一,所以我一直祈祷他不会记得那次的我。

但自从他表示自己记性很好很惊人后,我其实对过往的每一个自己都可能不太记得的黑点不抱什么希望了。

教室的门都开着,学生们全在下面的操场上参加庆典。

封信伸出右手来,握住了我的左手。

走进了他当年的教室。

忽然之间,空气就静下来了。

教室里有阳光从窗口投射进来,在灰色的地板上跳跃出串串金斑,风的味道,是干净而温暖的。

黑板上,有着上节课老师未擦尽的粉笔残屑,课桌上,各种工具书压着一撂撂雪白的复习考卷。

仿佛还能听见那些小声的嬉笑。

仿佛还能看见那些年轻的身影。

我喜欢的少年,温柔地牵住了我的手。

一时间,我们都静静的,不敢言语,仿佛怕惊扰了这一刻的旧梦。

“咦,那是什么?!”

我突然发现黑板上的异常,惊呼一声。

黑板上用粉笔写着一行字:云蔚雪喜欢龚奥鹏。

应该是女孩儿的字吧,清秀细致,不似恶作剧,因为每一笔都过分认真。

倒像是一场傻傻的表白。

封信轻轻吸了一口气,他回过头来,阳光染在他的头发上,让他的轮廓变得更加柔软温暖。

他用眼神问我:“你也想过这么干吗?”

我也用眼神回答他:“想过,但是不敢……”

笑容,像阳光下的海浪,漫延至他的嘴角、脸颊、眉梢。

他突然开口说:“程安之,幸好当年你没这么做。”

我一愣,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也是,如果被表白的人根本不喜欢对方,会觉得很丢脸吧。

这样想来,突然有点儿难过呢。

封信静静地看着我笑,一直看到我鼻子发酸,假装转过身去看窗外。

然后,我就感觉自己从身后被轻轻抱住了。

他的呼吸轻轻拂过我耳边的碎发。

一只手捉住了我的右手,有一个凉凉的东西,迅速套上了我的无名指。

一枚戒指的中央,那团泛彩的光晕,像最美的梦,绽放。

“安之,幸好你当年没对我表白……把这个机会留给了我。”

终章:那才是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星星上的花

我终于见到了封寻。

少女的脸庞干净而乖巧,她露齿笑着,笑容甜美如同初生的蔷薇,柔软的头发在纤瘦的肩头形成小小的起伏,发间露出一点点耳垂,竟有些粉嫩透明的味道。

如果仔细看,还可以在她明亮的眼睛深处,依稀看出一点点调皮,一点点隐忍,一点点忧伤来。

这使她的美丽,有了几分难过。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面容,封信的脸让我心跳加速,而封寻,却让我想要拥抱落泪。

她一定很累。

所以,才睡了那么久,再也不肯起来。

我几次迟疑着,想伸手去摸那小小的相片里小小的脸,但却又不敢惊动。

空气里缓慢流动的香火气息,静谧而温柔,又有些刻板凝滞。

记忆里有什么东西被触动般,悄然间,仿佛已交换时空。

她若活着,应已亭亭。

身后传来轻不可闻的脚步声,我用力逼回眼里的酸涩,转过身,看到封信,正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旅行袋走来。

“跟我来。”他轻声对我说,拉起我的手。

我跟着他一直走到后院去。

后院有着巨大的香炉,我在一些大庙常见这种炉。有时香客来还大愿,就会有一枝枝巨大的香烛投入炉中,腾起的火焰仿佛可令心愿直达上天。

此刻,香炉里上一轮的火苗未净,虽然明火已经不见,但不时从灰烬里发出一声啪地脆响,反让人更加感觉小山间的安静。

此刻,暗暗闷闷地燃烧产生的温度混着八月空气里的隐隐热浪,在我的眼前形成了一种虚幻的视觉感。

空气里有一束一束若有似无的白色光柱,通向明晃晃的天幕去,像告别的灵魂离开人间的路。

封信放开我的手,蹲下身去,拉开那个大旅行包的拉链。

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

一个星星形状的娃娃,有些旧了的粉红花布娃娃。

那娃娃有着笑成两弯月牙的眼睛,头顶上,还有个同色的蝴蝶结。

就在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疯狂地尖锐地穿过了我混沌的记忆,拨开了林海间的迷雾,撞破了尘土蒙袭的心墙。

“是封寻最喜欢的东西……这些年一直舍不得还给她,总觉得看到了有一点儿安慰,这次过来,决定烧给她了,她应该会高兴吧?”封信轻轻地抚摸着那个娃娃,语声温柔。

我的眼泪,像有了生命一般,争先恐后地坠下,一串一串,速度之快,几乎要挤破眼眶。

啊,那个娃娃。

那个女孩儿,和那个娃娃。

“安之?”一抬头,封信吃了一惊,他站起来,伸出手。

我猛地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

那一年,我九岁,若素八岁。

我们全家,在四月的一个周末出游。

山上的野花开成了片,像童话里的海。活泼可爱的若素摘来五颜六色的花,给妈妈编在头发上,引起父母一阵阵欢笑。

我一心想找到一朵最大最美的花,超过若素摘的,让妈妈也夸奖我,却不知不觉越走越远,渐渐远离了家人,迷路了。

我越慌越乱,越乱越慌。

童话一样的花海不见了,温柔和善的小山变成阴森恐怖的迷宫,小小的荆棘划破了我的腿和手臂,我开始哭。

我不敢大声地哭,只捂着嘴惊慌四顾。

不知哭了多久,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女孩儿声音,却不是若素。

“哥!哥!你看!我们捡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

那兴奋的快乐的调皮的声音,像一道阳光,把眼前的迷雾之帘一把拉开,露出怯生生的我来。

抱着粉红色星星娃娃的女孩儿,在我面前弯下腰来,神气活现的大眼睛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我难堪地躲着。

明明自己也是个小女孩儿,还说什么捡到了一个小女孩儿,真讨厌。我抽泣着想。

“你迷路了!”她可不管不顾我的心情,像发现了什么大秘密一样,肯定地权威地点了点头,用一根白嫩的手指指着我。

“阿寻,不要闹。”她身边的男孩儿把她拉开一点儿。

他们两个,长着一模一样的脸,非常非常漂亮的双胞胎。

我一时看呆了。

女孩儿还想嚷什么,男孩儿已经蹲下身来认真看着我,他应该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是却有着一种大人才有的沉稳气质,让人顿生信赖。

“阿寻,你看,她和你扎着一样的蝴蝶结。”他笑着回头对妹妹说。

那天,和我扎着一样蝴蝶结的女孩儿,像只快乐的小松鼠,在我身边打着圈儿逗我开心。

为了安慰我,女孩儿把手中一直抱着的粉红色星星娃娃给我搂着,她说这是有魔法的娃娃,抱着它就什么都不怕了。

星星娃娃柔软而安心,带着甜甜的香气,我爱不释手,心里竟然真的不怕了。

男孩儿一直在附近的草丛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他们陪着我,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爸爸妈妈焦急呼喊的声音前来,哥哥才拉起妹妹和我告别。

“我们也该回去了,爷爷要生气了。”

“小女孩儿,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女孩儿嘟囔着,不甘不愿地挣脱哥哥的手。

我以为她要把星星娃娃送给我,没想到她突然一转身,从哥哥的书包里,抽出一本书来,把书利索地塞进我的手里,顺手把星星娃娃拿了回去。

“星星娃娃是我哥给我的宝贝,不能给你,我送你一本书吧!你知道星星上的花是什么样子吗?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哦,送给你。”她把书递给我,认真地说。

那才是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星星上的花。

书的封面上写着:《小王子》。

多年后,在山间的小庙里,我紧紧地抱着封信,哭得肝肠寸断。

鱼的记忆听说只有七秒,那人的记忆到底有多长?

那天下山以后,我以为我会一直记得那个抱着星星娃娃的女孩儿,后来我也深深爱上了她送给我的书——孤独的小小王子爱着那颗星球上唯一的玫瑰,即使是死,他也要回去找她。

但是,我却忘记了封寻。

在后来那么漫长的岁月里,在我渐渐深入了封信的人生后,我竟然没有任何一个时间回忆起,原来我见过她。

我见过她和封信曾经最美好最相爱的样子。

那时候,我们的缘分已起,但前路茫茫。

“封信,以后,我会把封寻的那一份加上,更加爱你。”我泪眼婆娑地抽泣。

“傻瓜。”他不明就里地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

“等我再哭一会儿,我要给你讲一个故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封寻,我见过她……”

阳光偏移了方向,渐渐变得微弱,山里的晚风来得更早、更凉,轻易间已换天地。

蓝色的天越发清澈干净了起来,一朵朵云团显现出它们本来的轮廓,美好而悠然。

我怀着谦卑而感恩的心,看着这自然的美景,与封信十指相扣。

我轻声说:“封信,现在你幸福吗?”

他肯定地紧了紧手指,侧过脸,吻了一下我的额角,用世界上最温柔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的故事,我来晚了,以后,我会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