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儒隐约觉得絮雨似乎在为了什么事情做准备,他不便多问,也不好回绝对方的信任。
“好吧,我也愿意相信自己是个好人。”
“早在一段时间之前,我就有一种感觉,催促我来到这里,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冲动过了。”
絮雨停顿了一下,瞳孔里波动起来,她仰起脸,白皙的脖颈显得格外好看,周金儒艰难地挪开视线。
“阿光,我好像能看见一些画面,我似乎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里的……”
……
……
阿布骑着自行车,终于在中午之前送完最后一封信,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期间,拿起水壶喝了一口,就在他放下水壶时,一辆渣土车忽然急速拐弯。
平时面对这些大家伙,他都下意识地避开,这次也不例外,手忙脚乱地挪动自行车,意外发生在这一刻,水壶从固定架里滚了出来,他措手不及,连人带车翻进了旁边的排水渠。
不久之前下过一场雨,排水渠里还没被晒干,阿布结结实实地摔一下,浑身是泥,引得他连声咒骂,今天要提前回去洗衣服了。
一个小时后。
“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阿布推着自行车进门,面对父亲的问题,他叹了口气,指着身上已经晒干的泥斑:“送完信回来的路上差点被渣土车撞了,摔进排水渠,幸好车没坏。”
对于信使来说,车没坏就是好事,不然就要靠双腿去送信了。
“去冲个澡,换了衣服扔水池里,还不到饭点呢。”
阿布急匆匆去冲洗干净,赤着上半身回到房间,伸手将电风扇扳过来对着自己吹,坐在小板凳上,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书桌边缘的一封信上。
这封信许久都没能送出去,他来来回回在伊亚路找了好几趟,又问了一些老人,很可惜,没有线索。
可能是因为送信时不小心碰撞的缘故,老旧的信封裂开了一道口子,里面似乎还有一封信。
阿布内心纠结再三,凑近几分,辨认信中信上的日期,似乎在三十七年前就写下了,信就是从平磐寄出去的,现在又回到了这里。
作为信使,他知道一份信没有拆开时,里面的信纸具有记录时间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作为证明一段时光的有力证据。
可是,什么人会在三十七年前寄出一封信呢?
好奇心越来越旺盛,他强忍住手不去拆开信纸,这点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
“寄信人是艾克特·亨利,寄往平磐伊亚四号,收信人的名字叫絮雨。”
这是一条新线索,因为之前的信封上没有写明收信人的名字,阿布知道絮雨是一个代号,但至少也有了方向。
“絮雨,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代号……”
阿布将信放回去,老旧信封内除了信中信外,还有差不多大小的小木盒,上了一把锁。
还是去酒吧问一下吧,也许有消息。
阿布探头看向窗外,此时烈日当空,高温烤得树上的叶子都焦卷。
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至少也要等到下午再去,毕竟这封信已经送了好几年都没有人收,也不差这半天时间。
……
……
“请问,这附近一带有代号叫老四的人么?”
“老四?街头裁缝……”
“约里克先生家我已经去过了,并不是我要找的人。”
“这样啊,小姐,我就不知道哪里还有老四了。”
爱丽丝推门出来,满脸失望,她按照阿光先生写下的线索找了很久,仍然没有消息,三分之一平磐走下来,一无所获。
此时天气炎热,她又累又渴,想要找一处地方休息,正好看见不远处的酒吧,顶着烈日,拖着沉重的步调走过去。
“翱翔的雨燕,这里会有线索么?”
菲林小姐推开酒吧的大门,一股凉意瞬间驱散了周身的炎热,舒服得连耷拉下来的尾巴都微微翘起。
真是太棒了,如果还能有一杯冰饮的话,就更妙了!
“小姐,请坐。”
酒吧的酒保是一名上了岁数的中年人,一头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理干净,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爱丽丝相信这个男人在年轻时一定是个英俊的男人。
下一秒,他将一杯饮料推到爱丽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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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11. 墓碑
爱丽丝走了一路,正是口渴难耐,端起酒杯一口喝下去,冰冰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进胃里,冰线让她舒服的哆嗦一下,呼出一口浊气。
酒保又为她倒了第二杯,但这一次,中年男人说道:“第二杯收费。”
爱丽丝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摸出几枚硬币,再次端起酒杯,这一次,她没有急着喝下去。
“这里挺好的。”
她回过头看了一眼,酒吧内空空荡荡,十分冷清,也许和刚刚开门营业有关系,总之,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