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方是铭刻在商周时期青铜药鼎上的药方,每一个小鼎就是一篇,但是由于历代战乱,多有散失。至今未能收集齐全,现存世共12篇,其中完整可用共4篇,剩下多有缺失,历代医家皆试图修补,却大多无结果。其中明确提到的下卷部分,无一篇被发现。
第八十五章 拆屋子理论
王宫,大雪稍微停了几天,商王令人清扫积雪,将积雪堆积在干涸的水沟里面,在王宫的空地上,子受继续今日的练剑工作,为了保证身体健康,他每天都要抽出大约一小时的时间进行活动,以确保身体处于最佳状态。
毕竟这个时代基本上医学水平等于没有,小玉的仙药和医术治疗效果和她的副作用一样的强烈,而且不少诊断过程依然是“俺寻思”模式。
而且就算小玉能治好,且无后遗症,这强烈的副作用也远比每天抽时间锻炼要令人痛苦得多,再加上,封神榜的关系,让子受很难在战场上直接开大招轰炸,那么基本的剑术技巧,最大限度的在低功率模式下发挥神剑的战斗力就很重要了。
宵练在第二形态,分裂的剑体如无数的晶片环绕在握柄和光刃连接的位置,淡金色的光粒构成大约一臂半长的剑刃,宵练是三把剑里面最长的一把,用于车战,也是最华丽的一把剑。
“当!”光刃与光刃交击在一起,摩擦出大量的细碎光屑,宵练指尖延伸出的剑刃如毒蛇一样顺着子受的剑刃刺过去,随后就被微微抬起的光刃架开。
“剑术不是这么用的”英招吐槽道,“剑不应该是走迅捷轻灵,以刺击为主,削击为辅助,尽量不要劈砍和动作太大的吗?”
剑两面开刃,是一种相对多用途的武器,可以劈砍,切削,刺击,挑抹,但是,每一种都很难和专业的战场武器相提并论,在单人拿去竞技或者单挑杀人的时候,挺好用,不过,在战场上和面对正规长兵器的时候,就很难管用了。
当然,在远古的时代,没有那么专业的武器和技法的时候,最关键的是没人置办得起应付不同战场和目标的多种武器的时候,这种多功能的武器在经济上相对容易承担一些。
“那你来试试看?”子受翻了个白眼,自己的剑术是宵练专门教的,主要就是走暴力劈砍的路子,基本上就是把剑当刀用,换成正常的青铜剑肯定是折断的下场,但是换成宵练这样可长可短,且不会折断的神剑,那么以子受的臂力和柔韧性,这种剑术才更适合他一些。
指望他和宵练一样蹦蹦跳跳,飞旋灵巧那太难了,虽然不是恶来这种黑熊成精的体格,但是也是高大健壮如州长一样的体型,所以,双手持剑,直接走最简洁的剑招砍人才是最佳的。
“那,还请大王赐教”英招取过一把商王铸造的钢制枪剑,这玩意儿就那么不到30把,已经消耗掉了商王能够找到的所有的铁矿或者说自然陨铁资源了,剩下的铁矿,基本上不具有冶炼的能力,也不具有实际的开采价值。
英招不同于几乎无战斗力的仲,她虽然长得高大,还是爪子而不是蹄子,但是实际上冲击力和耐力都很糟糕,四肢巨爪上也没有爪刃,无法撕裂猎物,拍击的力量虽然够大,可是柔软的肉球极大的削弱了打击效果——就好像猫猫拳一样无害。
而英招的蹄子则是类似牛的偶蹄,并且体格健壮,不管是人的半身还是兽的半身都是肌肉结实的类型,话又说回来,这玩意儿耕田滴,那可是拉犁的好手,这可是重体力活,几十年下来,一身腱子肉就太正常不过了。
“那么大王,我就不客气了。”英招抬起前身,然后猛地加速冲锋,这样一个重达半吨的玩意儿扑面而来的威势确实强大,尤其是他背上的羽翼还真的可以让他短距离的滑翔跃击。
“当!”光粒子构成的剑刃与枪刃交错,然后就看见英招手臂向外扭,接着,下一秒,剑刃就砍在腿上,子受收敛了宵练的杀伤模式,就好像是一根灼热滚烫的铁棍,瞬间就让英招一个前翻翻倒,半天才爬起来。
“好大的力气!”
“那是当然的啊,我教他的剑术就两个,力量和速度,只要出手比别人快,力气比别人大,就赢了”准确说,剩下的部分和差异就交给神剑特性来弥补,比如说和长兵器相比的攻击距离——3米长还没有额外重量的大宝剑见过没有?——那么确实只需要强化力量和速度就可以了。
而且速度本身就是力量的附属品,以子受的力量的话,掌握了正确的发力姿势和爆发姿势,其速度也会非常的快,不过灵巧和准确度就差的多了,“在战场上,面对冲击的时候,只需要这样的最快,最短路径的挥砍而已”
“您说得很有道理”面对神器之灵,英招保持了相当的尊敬或者说礼貌。
“接着练习!”光刃与光刃继续交错在一起,宵练这是在给子受喂招,让他习惯灵巧的敌人单挑,因为用宵练的话说是,在正面战场上的明枪大概率是奈何不了子受,毕竟他又不是一人单挑对面一整只军队。
有的是亲卫武士掩护左右,身上还有钢制重甲,更是等闲不会被伤到,可是在战场之外,就不好说了,那些刺客、剑士、游侠都是灵活性的对手,失去了战场的环境,子受这样的力速型打法很容易遭重。
应该说,哪怕是在决斗的环境下,这种力速双强的选手也是几乎无敌的,可是,如果真的有人要刺王杀驾,那肯定不会是公平决斗,以命换伤的死士又不是没有,打着打着突然拿出什么毒飞镖,毒吹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子受又不可能处理政务的时候,也套着重甲,所以,他必须提高这种单挑,特别是对不讲规矩,什么烂招都用的刺客的战斗能力——就算王宫有侍卫什么的,但是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接下来,就是应对异人的法术和暗算了。”宵练说道,她当然不能模拟异人的法术攻击,但是异人的法术攻击不外乎也就是那几种攻击模式,诅咒类她的光粒护盾可以阻挡,剩下的就只有直接杀伤型的。
所有的法术和法宝的杀伤类型,大致可以归类为六种,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飞行型,也就是火球拉,箭矢拉,总之飞出去个什么东西攻击目标,这个部分用宵练的话说就是不用练习的,承影的护盾可以挡住这种攻击,而典型的就是那些风袋什么的。
第二种是直击型,严格来说,宵练也属于这种法宝,就是直接去打敌人的类型,对于武艺的要求还是很高的,打不中就是白搭。第三种是捕获型,会追踪目标,并捕获目标,造成持续的伤害和效果,例如小玉的六魂幡就是这类的。
第四种是无形型各种诅咒,毒雾都属于此类,这些法宝和法术的生效时间很长,但是效果往往也很强,用得好的话,很难反制。
第五种是召唤型,如苏邔的法术就是这类,通兽语,能够召唤和驾驭野兽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一种就是契约型,类似封神榜这种就是了,也是最麻烦和难以防御的。
而现在子受主要训练的是躲避捕获型和直击型法宝和法术的攻击,捕获型是最难的,子受好几次都被小玉的六魂幡缠住,被吸取了不少的精力和体力。
“所以说,大王为何要学习这些武艺?”“因为没法不上战场啊。”子受抹了把汗,除了日常的锻炼外,还有就是自己确实没法规避战争和战斗,这年头贵族和君王打仗是要冲前面,而不是只需要运筹帷幄的那种工作。
“我怕死”子受好不忌讳这样的话,“所以,为了不被人杀死,我就只好掌握一身好的武艺,尽可能先把人杀了或者不战而屈人之兵”换个别人来说这话,基本上就会被当做胆小鬼的借口,但是你换成商王来说这话就不一样了。
因为他真的可以砍死你,而且也真的在战场上大杀四方过,并且不战而屈人之兵也刚刚才做过,姬发都被关在沫都郊外呢,所以说,同样的话,不同人说的效果就完全不同。
在这个没有什么娱乐的时代,就算是灌热水袋也是会腻的,所以,子受必须每天尽可能多给自己找一些事情来做,避免无聊,打猎什么的也算是工作的一种。
练武,欣赏一下原始的歌舞,捣鼓点美食,然后写点坑害后人的笔记,一天就这么消磨过去了,隔三差五也不是没有需要商王来仲裁和处理的政务,嗯,他要处理的事情有多琐碎呢?这么说吧,沫都郊外某个小邑的母猪不下小猪了,这种事情都需要商王来处理。
别误会,不是让他去给母猪做产后护理,而是当地的小贵族报上来,需要商王批准,让巫师占卜,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占卜的结果是凶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相关的祭祀工作,
而祭祀这个工作是必须商王批准甚至亲自来的,所以,大概就是这么琐碎的事情。除了这种坏事,也有各种各样的好事也是如此的琐碎,比如说某个贵族家的妇女一次生了三胞胎,这样的事情放在这个时代就属于要庆贺表彰的事情,商王也需要赏赐东西嘉奖。
总之就是这类的零零散散的破事,用来消磨时间非常的不错,对于现代人思维的商王处理起来还是很简单的,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有趣——和街道社区主任的工作差不多,不过,不用面对争吵,也不是手头上没有处理的实权的。
他是真的可以在仲裁结束后,把断定有罪的家伙丢去祭了,甚至理论上来讲,在实在分不清谁对谁错的时候,还能用原始判断法,让两个人打一架,来一场时代风格的庭前决斗,赢了就是对的。
当然,这种处理法,很容易引发此时十分盛行的血亲复仇之举,子受就从来不用这种方式,而是正常的去理清事情经过,和一个吃瓜群众一样听各种各样的有趣事情,然后做出判断。
你问要是判断错误怎么办?那不怎么办啊,他是商王,又不需要对某个大法官或者上级部门负责,而且以他的口才,没人能说是他判断错了,如果有?那看着他手里的宵练神剑,你再组织组织语言。
何况说,子受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听上去很有道理的歪理来说服别人,比如说,现在,就是一个十分有时代气息的案子,一头白鹿横躺在鹿台苑门口,两个贵族争论不下。
这种白化动物通常被认为是祥瑞,如果是狩猎到的话,其鹿心和鹿血是祭祀祖宗的祭品,鹿头可以摆在家里装饰,鹿皮是制造“冠”的好材料,有这样的一顶白鹿皮的冠,就好像是现代谁有一辆限量版豪车一样。
然而,正因为它是如此的有价值,因此,两个贵族谁也不肯退让一步,而他们的争论焦点就在于,一个发现了这头白鹿,追着它跑进了另外一个的领地,而另外一个贵族一箭射死了这家伙。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说是我先发现,还组织了围猎,这猎物属于我;一个说这白鹿是他一箭射死的,自然是归他打猎猎到的,于是双方就争执不下,只能找商王仲裁。
“还真是经典的案例啊”子受知道这种经典的案例最不好判决,一般情况下只能做个和事老,一人一半了事,可是白鹿这种东西,如果剖开成两半,鹿皮就毁了,而且也只有一个鹿头和一颗鹿心,涉及宗庙祭祀问题,对方是绝对不肯让步的。
“这鹿归发现者所有”“大王,这样一来,岂不是下臣不管猎到什么,别人都能上门索要,说是自己先看见的?”
“大王,若是归射杀者所有,以后莫不是下臣田里的黍米,谁来割走就算是谁的?”你看,两边都有道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