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辇缓缓驶入陇州城门,熟悉的街道映入眼帘,宋瑜迫不及待地掀起布帘,目不转定地盯着路旁的胭脂水粉铺子。络绎不绝的行人来往穿梭,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传入耳中,为这城镇添了不少生机,一切都与她离开时没有变化,陇州还是那个繁华热闹的城镇,这依旧是宋瑜从小长大的地方。
团团受不得车马颠簸,原本三五天的行程,硬生生被拉长了十来日。此刻他正可怜巴巴地躺在母亲怀中,连睡觉都不安稳。虽然是儿子,但这小家伙娇气得很,脾气大得难伺候,他一刻都离不开宋瑜,这让霍川对他很不满。
霍川为他取了名字,霍钧。
霍川将团团接过去,弯起食指勾了勾他小小的鼻子:“我的儿子,就该有雷霆万钧之势。”
如今霍钧已经不甚怕他,至少不会再动不动就哭了。此刻,小家伙睁着乌溜溜的大眼,尚未能听懂此话何意,见霍川翘着嘴角,也跟着咯咯地笑。他的模样已经长开,眉眼之间的气势同霍川简直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便是性格比霍川活泼得多,爱笑爱闹,一刻也不得消停。
太夫人将他爱到了骨子里,得知团团要跟着他们一同回陇州,当晚便抱着团团哭出声来。小孩子最能感受长辈情绪,太夫人的泪水落在他嫩颊上,他也眨巴眨巴地流出泪来,却是哭得安安静静的。
小家伙聪明得惊人,最会察言观色,气氛稍不对劲便收敛情绪,睁着无辜的大眼觑向人,直看得人心都软得一半,哪里还舍得对他生气。
若是母亲看到了,一定也非常喜爱他。宋瑜坐在车里抿唇浅笑,面前一大一小坐着两人,是再珍贵不过的画面。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人,如今就在她对面,霍川敛眸同团团说话,团团紧紧地握着他的指头,咿咿呀呀地回应,长睫毛忽闪忽闪别提多认真。
宋瑜身体好多了,不像头一个月那般动不动便昏倒,饶是如此霍川仍旧不准她过多地同团团玩闹,免得累坏身子。可是团团舍不得她,没在霍川怀里待多久,便不安分起来,哭闹着要宋瑜抱抱……
车辇停在一座府邸门口,外头早已候着一干奴仆。最前头站着个俊朗隽秀的年轻人,他身穿织金柿蒂窠缠枝莲纹长袍,浓眉星目,身姿颀长,正是宋琛无疑。不过一年多的工夫,当初的少年已经蜕变成英挺的男人,他已经长得这么高了,眉宇之间全无彼时稚气模样。
宋瑜站在他跟前,怔忡许久都没说上话来,她万分感慨地将他看着,岁月走得真是匆忙。
宋琛俯身盯着澹衫怀中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