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你来了都城后,住在哪家客栈,不若搬到滕福楼,与我一同住吧,咱们住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林然来了都城第一天,就已经打听过了。
都城有家客栈,叫滕福楼,专供前来应考的学子们住的,环境好,住的好,吃的也好,非常适合应考学子,不过那价格也很美丽,最差的房间,住一晚上也得半两银子。好的,那更是不必说了。
有时候他真的觉得,这都城的人,都是傻蛋吗?
怎么银子这么好赚?
可这滕福楼贵,你也不一定能住的上,听说要提前半年在滕福楼预约,才会有房间住。
因此,这能住进滕福楼的举子,一般家境都不一般,自然也有挤破脑袋住进去,想要攀上些关系的。
眼下郑云竟然主动邀约,对旁人来说,可是天大的好机会!
“不了,我已有了住处。”沈墨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郑云听他这么说,也没再提。
在他看来,沈墨是不缺这个钱的。
虽说他穿着普通,可一身气度着实不凡,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他曾听他那个妹夫说,沈墨在安平府乡试中曾一举夺魁,才学不凡。
这样的人,他是很乐意结交的。
虽说沈墨冷是冷了点,可他觉得这其实挺好,至少有什么说什么,还算爽快。
彼时,郑云还不知道沈墨对他做的那些弯弯绕绕的事情,要是知道,只怕要气的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