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小姐阴森森道:“它每次都一副知道错了的样子。”
但是坏毛病这种事,就算是心智健全的人类,想要改掉也颇费功夫,一只脑袋空空的雪鸮鸮,两下就忘了自己不能塞东西进心窝子了……
可给温玉小姐气够呛。
她果断地道:“不行,这毛病今天就要给它好好的治一下!”
说完挽着袖子就站起来了。
陆小凤赶紧劝她:“阿温!冷静冷静!雪鸮鸮这么可爱,打死了你会心疼的!”
温玉:“…………”
温玉古怪地道:“谁说我要打死它?”
陆小凤眨眨眼。
温玉小姐忍不住笑了,伸出一根手指,十分煞有介事地道:“你知道巴普洛夫的狗么?”
陆小凤自然是不知道的。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条件反射,通过对某种中性刺激的不断使用,建立联系,久而久之之后,这个中性的刺激也能够引起本能的反应。
雪鸮鸮的脑袋虽大,也很聪明,但毕竟是动物,需要不厌其烦地去教,如何让它建立起“偷亮晶晶的东西——会受到惩罚”的认知,非常重要。
温玉小姐选择用魔法加固过的笼子!
这笼子原本属于她那只可怕的魔法小仓鼠,是温玉在逛一个宠物商人的店时顺手买的。
这种笼子其实名字叫做“捕获牢笼”,特点是什么都能装。
巫师需要制作魔药,魔药的材料稀奇古怪,什么猫头鹰的羽毛啦、蝙蝠的翅膀啦、史莱姆所熬制的浓稠汁液啦、还有蜥蜴、鸵鸟、海里的水母、棘皮类动物等等等等。
总而言之,就是捕获的需求还是很大的。
这种类似于捕鼠笼的捕获牢笼因此出现,其特点是使用用魔法所改造过的柳木所制成,可大可小,进可抓科莫多巨蜥,退可抓比人手还小的史莱姆,不怕水不怕火,只要在里面放上诱饵,使牢笼的门大开,里面一旦进入东西,笼门会立刻关死,除非使用魔法解咒,否则是绝对打不开的。
反正就是一种自动、方便、快捷、且适用范围很广的牢笼,温玉小姐以前的魔药材料基本靠买,自己是不抓的,买这玩意儿回来只是因为好奇……
好奇完了之后就拿去给小仓鼠用了,但小仓鼠不是很喜欢这个笼子,它更喜欢睡在带滚笼的笼子里,这个捕获牢笼就因此空置很久了。
今天正好拿来给雪鸮鸮上一课!
温玉把它的那堆赃物都放进了笼子里,笼门大开,就放在雪鸮鸮的眼前。
只见木质的笼子之中,放着空间戒指、珍珠、石榴红、一块钱硬币等物,雪鸮鸮被抱到了笼门口,温玉小姐指着它警告:“要忍住诱惑哦,不准进去,进去了今天一整天都关着你,听到没有!”
雪鸮鸮:弱小可怜又无助.jpg
雪鸮鸮缩着脖子点头,两只圆圆的大眼睛盯着捕获牢笼里的一堆亮闪闪,眼睛都直了……显然受到了极大的诱惑,它伸长脖子看一看,蠢蠢欲动。
温玉小姐严厉地看着它,雪鸮鸮只好又把脖子一缩,蹲在牢笼门口,不动了。
温玉小姐满意地道:“这还差不多。”
而金九龄这边呢……金九龄的计划正在一步步的进行。
他已将公孙大娘的这份口供交到了刑部,打算过几天布置一个“藏匿赃物之处”,吐出一小部分赃物来,坐实公孙大娘绣花大盗的身份,公孙大娘死无对证,这件事想来就可以结束了。
陆小凤那边……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最开始,他的确想同陆小凤一较高下,看看这天下公认的聪明人,到底能不能看出他的阴谋来。
但在瞧见温玉之后,他的计划迅速就改变了。
他一开始想利用公孙大娘直接杀死温玉,却不想反让公孙大娘进了刑部大牢……接着他又出一招,把黑锅全推到了这公孙兰身上,煞有介事地去找陆小凤,告诉他这案子已经结案了,让他不必再多费心思了。
陆小凤神色如常,但金九龄却瞧不出他到底信不信。
这时,他已隐隐开始后悔,自己究竟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请陆小凤来破这个案子!
陆小凤最爱多管闲事,一件闲事,他要管,还得管到水落石出、明明白白……若他去找那方外之士帮忙……
金九龄只觉得烦躁异常。
现在,他只想着好好的去布置一个窝藏赃物的点,把平南王府的几斛明珠藏在哪里,这样,口供、物证俱全,即便公孙兰已死了,陆小凤也该相信了吧!
早上找完陆小凤,下午,金九龄就要去找他的情人二娘。
二娘与公孙兰乃是多年的姐妹,她那里有许多公孙兰用过、穿过的东西,有了这些东西,想来也会更可信一些。
他只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实在很多……
幸好,幸好还有戒指。
一枚戒指正藏在他的衣袖之中,金九龄的手缩入衣袖,摸到了那个戒指。
那戒指的触感十分奇异,乃是金九龄之前从未接触过的感觉,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戒指的触感有些廉价……但他随即又想,怎可用凡人之愚思,去评判不属于此世的世外仙物呢?
另一枚戒指,被他放在了千里之外的五羊城。
他得到戒指之后,不敢假手于他人,自己骑上快马,连跑了十天,把另一枚戒指藏在了五羊城他的一处产业里,倘若真的到了山穷水尽之时,他也可以迅速逃之夭夭,到了五羊城,天高皇帝远,他大可逍遥自在!
金九龄缓缓地摸着这戒指,只觉得自己的心已经慢慢地平静下来。
一种自信的笑容,已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
但随即,一从毛刺似得目光已落在了他的背上。
金九龄也是高手,这目光的主人丝毫不收敛自己的杀气,只令金九龄瞬间反应过来。
他只觉得自己背上的肌肉忽然缩紧了,浑身上下都爬满了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死气。
金九龄立刻转身,然后立刻就瞧见了一个青衣人。
青衣、独臂。
这人身量很高,劲瘦有力,身上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青衫,左臂袖管空空荡荡,一柄既没有剑穗、也没有装饰的长剑随意地挂在这人腰间。
这人一双死灰色的眼睛,眼白与瞳孔的颜色十分接近,令人一见,就忍不住浑身上下升起不舒服,浓郁的死气,已令金九龄的胃部在收缩,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青衣人自然就是荆无命。
荆无命昨天半夜果断废了公孙兰的武功,然后飘然离去,寻找起了金九龄的行踪。
现在,他已明白了。
熊姥姥不一定是冲着温玉来的,那女人就是个闲着无聊出来杀人完的主,但是金九龄不一样,陆小凤带来的戏票就是那人送的,在联想到他听墙角听到的那些话,金九龄什么心思,他已完全明白了。
金九龄为什么要杀温玉?
金九龄与温玉之间难道有什么仇恨?
这些事情荆无命根本连思考一下都懒得思考,他既然要报人家的恩,她的仇人全杀了就是了,其中到底有什么内幕,他根本都不在意!
金九龄一感觉到这人毫不掩饰的杀气,就知道来者不善,他神色如常,仍淡淡道:“阁下尊姓大名?”
荆无命的薄唇紧紧地闭着,一句话也懒得同金九龄说。
金九龄负手而立,却道:“你是金钱帮的荆无命?”
荆无命还是不说话,他的一只手,已抚上了自己的剑柄。
就在这时,他的剑已疾光一般地刺出,砭人肌骨的剑气,已笼罩在了金九龄的左右!
这可是在闹市!!
这人一出手,就是实打实的杀招,不把金九龄浑身上下刺出十六七个会透光的窟窿誓不罢休的那种,金九龄饶是见惯了亡命之徒,也从没见过这种上来一句废话不说,直接要闹市杀人的!
金九龄:“???”
金九龄:“!!!”
不是我和你一点过节都没有啊你在干嘛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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