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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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可置信:“现在?”

夜里出门淋雨吗?

张行简半边身靠在屏风上,弯眸看着她换衣,他道:“有何不可呢?”

沈青梧:“要淋出病怎么办?我倒是无妨,你可以吗?”

张行简故意板脸:“不许胡说。”

于是,不说就不说。

沈青梧哼一声。

她换了常服后,拿起一把伞,便和张行简出门了。

她知道张行简有些赏雨观花的文雅爱好,她虽不懂,却愿意陪他,让他高兴。出门前,沈青梧想,今夜大约是他又要去哪里赏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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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却上了车。

上了马车后,张行简就拿出白布条,要蒙住沈青梧的眼睛。

沈青梧警惕看他。

他佯怒:“我会害你吗?”

沈青梧:“那可不一定。”

他坚持要蒙她的眼,沈青梧坚持拒绝。她不喜欢失控的感觉,不喜欢一片黑暗——她幼时被关在黑屋子里,她从那之后,都害怕逼仄的环境(马车),眼前的漆黑(蒙布条)。

张行简蹙眉:“你前日本答应我,今日不办公,陪我一整日。我整理好了所有政务,来找你,却在你这里白白坐了一日……”

沈青梧立刻:“蒙眼睛吧。”

张行简偷笑。

沈青梧被蒙了眼,坐于一片黑暗中。她心头迷惘才生起,便有郎君的手伸来,握住了她手。

他手指修长,骨肉匀称,玉骨琳琅。轻轻搭着她,沈青梧的心便安定下来。

她已长大,她一身武功,她早已不是幼年时那个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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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停下,握着她手的郎君将手抽走,沈青梧立即去找他的手,她敏锐捕捉到马车车门打开,冷风吹来。

沈青梧侧过脸。

蒙着眼的她,面容清寒如霜,一绺乱发贴着被风吹起的白布条飞扬,她身上尽是英秀之气。

代替张行简那只玉骨手腕的,伸来一只枯瘦如柴的手,握住了沈青梧。

沈青梧一愣。

苍老的、沙哑的声音响起:“二娘子,小青梧……你又归家迟了,小心被夫人发现,被他们打。”

沈青梧怔忡。

她大脑空白,听着这个对她来说已经十分陌生的声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只手牵引着她,要拉她下马车。

沈青梧岿然不动。

那声音越发苍老,沙哑得越发带着哽咽之音:“你是不是又在害怕?别怕、别怕,没有人来看你,没有人发现。小青梧乖,嬷嬷给你偷偷藏了好吃的。”

沈青梧嘴角动了动。

这只枯瘦的手拉拽着她,努力想将她拉下马车。

沈青梧慢慢地动了。

她跳下马车。

白布飞扬,她沉默地被这人牵着手,被这人引着往前走。

然后是另一个有点陌生的有些老的女人声音响起:“青梧想出门是么?去吧,我让你哥哥带着你一起出去,想玩什么就去玩,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但也不能太晚——明日你还要跟着你哥哥练武。”

接着走了一段路。

沈青梧在漆黑中静然。

沈琢的手代替那只引着她的老女人的手,抓住她手腕,带着她走。

沈琢声音在耳畔响起:“青梧,先前张家那位郎君,是你救的,对吧?我们找到了你留下的帕子,那位郎君也承认了。沈家和张家联姻,你对张三郎有救命之恩,他当对你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

沈青梧握着沈琢的手用力。

她渐渐明白这些是什么了。

最开始的老女人是她的奶嬷嬷,之后的女人是恨她恨得要死的沈夫人,现在的沈琢,是从地牢中被带出来的哥哥。

这是什么意思呢?

沈琢带着她,在暗黑中行走。

雨丝飘落,天地静谧,脚步声迭起,漫长而空寂的尘世间,沈青梧一时间觉得只有自己一人,一时间又断续感知到周围很多气息、很多人。

她耳力真好。

她听到很多声音——

“这便是沈家二娘子吧?这般俊俏英武,什么样的郎君才配得上她。”

“听说她与张家的月亮定了亲?要我说,那月亮配不上她。”

“还不是救命之恩嘛,老掉牙了。”

“张行简哪里配得上沈青梧。”

沈青梧搭在沈琢手上的手发抖。

她好几次忍不住想摘下布条,但她答应张行简不摘,所以她坚持地继续走。

直到一个声音压过那些声音,在很近的距离响在她耳畔。

张文璧略有些僵冷的声音说:“你就是沈家二娘子?你与我弟弟天造地设,生来便是一对。我张家何德何能娶到你这样的奇女子,我替我弟弟高兴,替我们家请你包容。”

沈青梧蓦地掀开了白布条。

重重烟火尘烟映入眼帘。

她第一看到的是面前靠着墙的张文璧。

然后抬头,发现这是一条长巷。

长巷尽头,她看到了撑着伞的张行简。

那郎君如玉如琢,翩然如画,在烟雨绵绵的秋夜中,静静望着她。

沈青梧回头,看向自己身后漫长的路——

身后的沈琢、沈夫人、满脸含泪的奶嬷嬷。

他们目色各异,看着她。

沈青梧再回身,看长巷尽头的张行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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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发现这条巷子,七年前她走过。

她突然发现今日秋夜雨,若是放到七年前,便是她与张行简决裂、她伤心被弃的日子。

站在巷子尽头的张行简,与她隔着重重人流。

曾经他一步步放开她的手,让一个个人拆散他们。

今日他让旧人重归,让旧情重走,让她痛恨、畏惧、伤心、生气的那些,一一扭转。

十月十一日,是对她具有格外不同意义的一日。

她要将它当做生辰。

她要永永远远地记得这一天——

巷子尽头,张行简温柔地看着她。

他的目光好像在说:过来,得到我,拥有我。

抹定所有遗憾,消去所有不平。你来拥有我,我心甘情愿、坚定万分要跟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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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梧眼前一点点模糊。

白布条被她扔开,她掉头就走。

身后的张行简似乎慌了。

他扔掉伞,向她追来:“梧桐……”

沈青梧快步行走。

她眼泪不停掉。

迷离的视野中,一个个熟悉或陌生的人从眼前掠过。那是带着愧疚与疲色的沈琢、冷着脸却不得不演戏的沈夫人、不敢看她眼睛的奶嬷嬷,还有当年的卫兵们,茫然的世人们……

沈青梧眼泪不停掉。

她疾走间,看着巷子——

十六岁的沈青梧在枫红与梧桐中挖出那个埋在落叶下的郎君;十六岁的沈青梧自由自在地在街巷间跳跃,带着快乐与期待,一次次偷跑去看张行简;十六岁的沈青梧靠着墙,说他是我的,我绝不让。

视线模糊中,二十三岁的沈青梧,与十六岁的沈青梧对视着。

眼圈通红的她,看着那个倔强不服输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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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能理解她对张行简的不甘。

谁也不能明白她对张行简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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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的沈青梧与十六岁的沈青梧擦肩而过。扆崋

秋天,十六岁的沈青梧去从军了。

又一个秋天,沈青梧在军营中孤身望月。

再一个秋天,沈青梧看着月亮发呆。

秋天过去无数次,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伫立在明月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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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梧不断落泪。

她在心中告诉那个十六岁的自己:不要害怕,继续往前走。

终有一日,你会得到他。

你不会后悔的。

他是这个世间,你最想要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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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简追上了沈青梧,抓住她手腕。

他急声:“梧桐!”

他说:“我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你若不喜欢……”

她没有不喜欢。

沈青梧转身,投入他怀抱,抱住他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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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梧脸埋在他颈间。

这世间,她最爱他,最想得到他,最不后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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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梧说:“这是给我的生辰礼物吗?”

张行简轻轻点头。

怕她看不见,他开口赧然:“没想让你哭……”

他声音懊恼。

而沈青梧抬起通红的眼睛。

她对他露出笑。

这样的笑容,也许在别人眼中很凶,但在他眼中,代表着她的温柔与喜爱。

她说:“让我们继续过生辰吧——接下来,你是要带着我赏雨吗?”

他含笑:“接下来是看灯。”

沈青梧:“看什么?”

张行简戏谑:“看金吾不禁夜,长夜未明天啊——”

那便是赏一夜灯的意思吧。

沈青梧笑。

那就赏一夜灯吧。

——完——

作者有话说:

耶,完结啦!

这篇文写的还是非常轻松的,因为我本来就只是想写一本感情流,给自己放个假。

但是写到中后期的时候,我其实隐隐有些后悔。这篇文的设定如果展开来写,我认真地去搞各种人物关系各种权谋各种故事线,它的基调是可以成为一本让我满意的正剧的。如果这篇文写成正剧的话,月亮梧桐的爱,李令歌和博容的悲,会更加震撼人心,达到我心里的满意程度。

但我一开始就没想写剧情,一开始就只打算谈恋爱……所以有点可惜,因为自己的懒惰,放弃了给这篇文我个人更满意的更光华的色彩。

虽然但是,谈恋爱也谈得很有趣嘛!

我很早就说了,这篇文大部分都是梧桐月亮,容歌占少部分,秋叶则只有1%……一开始设置的比例就是这样的。因为容歌要做月亮梧桐的对比面,相对来说,秋叶比较顺风顺水,又是我以前写过很多次的CP模式,这里就没有太展开。杀手和大家闺秀嘛,大体不差,都那么回儿事。

让我意外又不意外的是,连载中,关于月亮梧桐,关于容歌,评论区一直在吵。前期吵男女主不配,后期吵容歌不配。

唔,写不完美的人设就是这样的,会引起各种喜欢或不喜欢。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喜欢灰色人物,有的喜欢纯洁人物(指人设反差不大,非黑即白,不要太割裂)。按说一本纯恋爱文,一般情况下应该写纯洁些、性格统一些的人物,比较讨好这一类的受众(喜欢看纯恋爱文的,大部分都更喜欢简单点标签点的人设。非贬义,只是作为写作者的个人观察,可以觉得我观察错误,这个无所谓,每个人看法不一样嘛)。但我个人因为始终统一地热爱写缺点人物,人物之间的种种矛盾,才导致评论区吵得厉害。

不过坚持到最后的读者,留到最后的读者,应该大部分还是比较认同我这种喜欢灰色人物的写法的(或者说依然不喜欢这个人物,但是承认他的存在),不满意的应该中途就被我气跑了。个人喜好问题,谁也没办法一开始就了解另一个人嘛。写文看文,本来就是合则聚,不合则散,我看的一直很开,希望读者朋友们也能看开点。

我写这篇文最初,就是说我要写一个带感的爱情。月亮梧桐合在一起,就是那种有趣的模式。我以前写过月亮意向的人物,当我写第二个时,我就要和上一个区分开。所以我一直在思考,在这篇文里,月亮应该代表着什么。

他应该和太阳遥遥相望,他应该反射太阳的光,他的一切都是太阳先给的。对比太阳的热烈,他又应该是温柔的,随和的,可妥协的……明月照光华,也照泥沼。

月亮梧桐的爱情中,必须有一个人妥协,才能进行下去。

反观太阳爱情的悲剧,就是两人都无法妥协。

月亮是我很喜欢的那种非常好的情人——能说会道,性格温和不激烈,情绪稳定不会突然爆雷,还很随便,很慵懒,有聪明的脑子,好奇的心,有趣的灵魂。

我最觉得有点宿命的点,是张家儿郎身上的痴情点。这个比较好玩,不管家族怎么教怎么养,太阳和月亮都养成了“恋爱脑”。太阳为了爱情奉献一切燃烧自己,月亮同样是非要和梧桐在一起,不在一起他就要“搞幺蛾子”。

梧桐则是孤勇的。我不想让她摆脱女孩子的身份,所以虽然战场上是女将军,下了战场,她也会爱美,喜欢穿漂亮裙子,关注自己好不好看。可她也喜欢舞刀弄枪,喜欢打架,喜欢热血,喜欢欺负月亮玩儿。

梧桐神经很粗,感情上稀里糊涂全靠直觉,任性固执以致执拗,执拗到极致就很不讨喜。在很多时候,这种难以沟通、你说她不听的性格让人很烦……但是恰恰月亮需要这种性格的女孩子。

他的柔可以中和她的刚,她谁的话都不听,只听他的;她不和别人说话,只和他说悄悄话。某方面说,月亮一直想养废梧桐——这个废指的是,让梧桐格外依赖他,只属于他。她那种执拗让别人受不了,但是她的执拗如果是爱他的话,就对月亮有无限吸引力了——从小作为太阳的替代品,月亮太喜欢那种灼烈的焚烧一切的强烈爱意了。

我一直觉得当年秋夜雨的事,在他俩身上很绝。

在认识月亮之前,梧桐已经失望过很多次,她误以为自己救了月亮,月亮就应该以身相许,应该属于她……但是不是。这根稻草压倒了她。

而正如月亮所说,他的存在困住了她,那终有一日,他要带她重新走出来。

在这个世道,他俩在不同方向都比较离经叛道,比较“我不听你的,我要你听我的”。一个有聪明脑瓜子,一个有强势武力,在一起会比较好玩。

秋夜雨是一切的开端,也是一切的终结。结尾时梧桐边走边哭,真正和过去的自己和解,真正原谅月亮原谅自己,这才是我想要的爱情。

容歌这对嘛,我也很有兴趣探索,到底什么样的女人会走向皇帝那条路。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皇帝。越是看历史书看得多,越是觉得“君本位”“臣本位”的思想太有趣了。我至今还在探索不同的答案,有一天有了思考结果,可能就会开篡位的公主那本了。

这对CP故事很带感,那种濒死的毁灭的爱。我曾经在动笔时,考虑过李令歌赢得天下,让博容进入她的后宫,博容自尽,故意给她留一封书,让她在得到的时候失去。他教她长大,教她成为皇帝,但也要摧毁她,让她真正成为“孤家寡人”——你得到一切,但是有一个人,你永远无法得到。

博容是很爱李令歌的吧。他们张家男人,骨子里太痴情了。说喜欢一个人,就一辈子都不会变。爱人变得面目模糊,爱人离他越来越远,可他还是爱。因为这种爱,他更无法原谅自己。

我很多次在想,博容到底有多爱那个女人啊。作为太傅的他,作为臣子的他,作为张容的他……也许爱到了骨子里,爱到没有办法了,才最终毁了自己。

李令歌会为此后悔。她爱权势,拥有权势才能自保。但她对博容念念不忘,她心里的白月光摧毁她,让她生出疯魔心。她再见博容,以为可以得到权势的同时也得到他,恐怕在博容第一次杀她时,她还在想我可以原谅他,只要他回来……但是他不回来。

这段感情,被他们俩一起亲手葬送。

李令歌是非常非常爱博容的……她却没想过,博容和权势,不能都属于她。得到一个,她就要失去另一个。这也是博容用死来教给她的。作为老师,博容真的很努力了。

博容的死,会让她在某方面彻底“死”去。但这是没办法的,少时的错,总要偿还。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也许……可是博容不在了。

然后写完这本后,我应该会休息两个月左右,再开《大梦》。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对爱情特别感兴趣,金吾这本探索爱情,大梦也想探索爱情。我现在还不能判断大梦会是什么样的仙侠,但大体上应该是围绕爱情的群戏正剧仙侠。我最近可太喜欢讨论爱情,分析爱情,深入探讨爱情了。金吾没让我探索够,大梦我要继续探索“何谓深情不悔”。

最后说下番外。哈哈,我原本没有写番外的计划……但是昨天有个姐妹说,我已经好几篇没写番外了,希望这本能有。我就翻了一下,确实,我好久不写番外了……所以心里有点羞愧,决定这本安排一下番外吧,大不了下本继续不写番外哈哈。

我目前想到的番外,是写个if线,把所有故事往美好方向重新串一下,想给容歌一个好结局啦,想让月亮梧桐当青梅竹马童养夫童养媳什么的……大家觉得呢?

对了如果写番外的话,不一定日更。我就不特意每天请假了,反正每天中午十二点半,没更就表示今天不更啦。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