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旗袍店(2 / 2)

绝尘谍影 尚笑 138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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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吴克,李媛媛双手垂立,规规矩矩喊了一声:“三少爷。”

蝶恋旗袍店两个股东,不用猜,就是吴克和孙慕容。李媛媛只相当于经理,或者是店长。

有这么两个大股东,蝶恋旗袍店起点很高,开业就是“王炸”。两层楼,柜台里摆满旗袍和旗袍配搭的衬裙、皮鞋和长筒袜。

旗袍样式也各式各样,二楼展出的旗袍开叉到臀部,不过一般良家妇女须要搭配衬裙或者衬裤。除非那种特别职业女性,如舞女、歌女等,才敢大胆地直接穿上,还是在特定场合。

对于唐晓云,顶多选一楼的较为传统的旗袍。

旗袍的确能增加女人气质和姿色,但唐晓云并不想穿给吴克看。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如果吴克是英雄,她会心甘情愿。而现在的吴克,在唐晓云眼里,确实是叫人恨的大汉奸。

吴克想买,唐晓云不好拒绝。和吴克交往,是上峰江林申的意思,相当于命令。唐晓云已经认定了自己的命,只能这样了。

吴克早已看出唐晓云意思,也只是逗逗她罢了。戏演的不像,容易叫别人怀疑。尤其唐晓云父亲唐仰杜,已经开始为两人结婚开始张罗了。

知道吴克身份后,江林申也重新考虑过,但依然坚持让吴克迎娶唐晓云。他已摸清唐晓云性格和脾气,并不坚定地认为国党就能拯救华夏,所以发展唐晓云并不困难。如果两人成婚,将来对吴克大有帮助。

吴克却只想和唐晓云谈恋爱,不想结婚。他只想潜伏干鬼子,对结婚并没有做好任何准备。

好在唐晓云也有些迟疑,那就先这样吧。

唐晓云和李媛媛第一次相见。关于李媛媛身世,吴克已告诉唐晓云,还说李媛媛是为了避嫌,才想着出来做生意。

唐晓云心底善良,没有看不起李媛媛。有的人出生就注定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却命运多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吃尽天下最难以下咽的苦。

可经历过不堪的李媛媛更显得坚强,身上也透着某种气质,果真是小时候念过书的女孩子,举手投足间就是不一样。

也很热情。帮唐晓云推荐着旗袍,也说着口中三少爷的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既然看着两人郎才女貌,青梅竹马,还到了吴克主动给唐晓云买衣服的份上,李媛媛也竭尽所能,表扬着吴克。尤其是他的善良。

他会善良?唐晓云不知道。但想起那天傍晚,得知自己被鬼子伤员欺负,怒发冲冠,打了日本伤兵,无论如何,唐晓云心里都泛起了感动和温暖。

或许,他会是一个好丈夫。

买了两件旗袍,一件和李媛媛身上的一样,另外一件,是粉色,开叉处还有系扣,叫人觉得既开放,又保守,婉约别致。

李媛媛包好两件衣服,吴克扔下三十块钱。

李媛媛不要:“三少爷,这也是您的店。”

旗袍店是吴克和苏慕容共同投资。而李媛媛说了,既然离开了榜棚街,就要独立自主,不会再接受孙慕容和吴克任何财物。年底时,她会按照三人定下的契约,交上孙慕容和吴克的分红。所以李媛媛说了此话。

虽然旗袍店可能作为力行社的一个联络点。吴克看得出,李媛媛并非做给吴克看,也并非矫揉造作。她在表明和孙慕容并没有其它关系,也就是证明她并没有加入力行社。还有,李媛媛想证明自己,离开男人,她一样能活下来。

这是一位很有骨气的女孩子。吴克投以崇敬的目:“现在是你在经营。”

说着,他和唐晓云走出了蝶恋旗袍店。

两人坐上黄包车,往回走。在大观园吃了饭,又看了一场电影。时间到了下午五点半。

唐晓云要值夜班,吴克也要返回大队部。拦下黄包车,吴克送唐晓云回医院。

来到医院门口,本以为今天的约会将圆满结束时,却看到医院院子里站着一群军警,还乱糟糟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