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我收拾了桌子,整理了垃圾,看看时间,已经六点多,我该回寝室化妆去了。我说:“叶思远,我得走啦,晚上还要出去打工。”
他皱了皱眉头,问:“打工?”
我点头,想也没想就撒了个谎:“对,做家教。”
他笑起来,说:“你还挺勤快。”
我说:“那是,我是最勤劳的小蜜蜂啊。”
他突然说:“你……你的手臂,好些了吗?”
我一愣,立刻捋起衣袖给他看,我涂了红药水,还在伤口上歪歪斜斜地贴了两个创可贴。
“我很听你的话,已经一点也不疼啦。”
他笑了,笑得很舒展,真是好看啊!我在心里美美地想。
我正要走,叶思远的室友回来了,一个是身材中等的眼镜男,一个是瘦瘦矮矮的痞子男。两个男生看到我都愣了一下。
叶思远为我们介绍:“这是广告学专业的大一学妹,陈桔。这两位是我室友,这是刘一峰,这是冯啸海。”
我绽开最淑女的微笑,说:“你们好。”转身又对叶思远说,“我该走了,明天再来看你,拜拜。”
听到我后半句话,两个男人的嘴都张大了。
我笑眯眯地离开了叶思远的寝室,很好奇痞子男冯啸海会问叶思远什么。果然,我还没走出三步远,就听到门里面的冯啸海大声地喊:“啊啊啊!叶思远,你从哪里认识了这么漂亮的妹妹啊?”
眼镜男刘一峰说:“思远,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我没听到叶思远的声音,但我能想象他的表情,他一定只是淡淡地笑一笑,什么都不打算说。
我才和他认识没多久,就好像已经很了解他了。
晚上在Olive跳舞,我特别投入、特别热情奔放,婉心看得都傻了,问我:“小桔,你怎么啦?中彩票啦?”
我跳了一场,发了一身汗,回答:“没,就是今天心情特别好!”
她笑了,说:“小妞儿,别告诉我你谈恋爱啦。”
“没有的事,我要谈了,还不告诉你?”我凑过去,在婉心脸上亲了一口,“还没哪个男人能入我的法眼呢。”
“你要求太高了。”婉心摇着手指头笑,“快去换套衣服吧,待会儿再来一场,要保持这水准啊。”
“这是必需的!”我说着,心里却浮起了叶思远的身影。
我在想,我和他,般配吗?
周三、周四、周五,我每天下午下课后跑叶思远的寝室,待两三个小时。我喂他吃饭,还帮他洗衣服、收拾桌子、打扫卫生。他不像一开始那么抗拒了,虽然还是有些别扭,但好在我脸皮厚嘴巴甜,他也被我说得没了办法。
我在阳台上晾衣服的时候,他会靠在阳台门的门框边,安静地看着我。他的阳台上有一个落地的晾衣架,只到人的胸口高,我知道,这是叶思远专用的。
我们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几乎都是我在说,他只是安静地听,有时回我两句,大部分时候,他都只是温柔地冲我笑。
这几天他的脚不方便用电脑,正好便宜了我,我可以用他的电脑做会儿作业。每当这时候,叶思远就坐在我身边,静静地看着我作图,或是写文案。我叫他帮我指点指点,他也只是笑着摇摇头。
偶尔能碰上他的室友,他们都是揶揄地朝我看,我也不说什么。
周五上午我没课,我甚至缠着叶思远陪他去上了两堂课。
我说:“你不方便记笔记,我帮你记呗。”
他说:“我能记的,用嘴咬着笔写,就是速度会比脚慢一点,记笔记足够了。”
我说:“我不管啦,没亲眼所见,我不信,谁知道你是不是逞强,还是用右脚写呢。”
他说:“我没那么傻,我还想我的脚快点好呢。”
但是他拗不过我,我真的陪着他去了。
他班里的同学看到我,都是一脸惊讶,我猜,大概是因为我是叶思远带去的女孩,并且,我非常漂亮。
有一个女生对我表现得特别不友好,她冷冰冰地说:“同学,你是哪个班的?这是我们设计的课,你不能串班来上啊。”
我说:“叶思远的脚受伤了,我来帮他记笔记的,思远,是不?”
我叫他思远,叫得又甜又亲密,他愣愣地看了我一眼,对那女生说:“朱梅,她是我朋友,上课不捣乱,就让她坐一堂吧,下不为例了。”
朱梅听到我叫他“思远”,脸色已经很差了,又听到叶思远帮我说话,气得脸都扭曲了,说:“叶思远,你记笔记不方便,可以找同班同学帮忙,我们都很乐意帮你的,你这样带外班的人进来上课,老师发现了不高兴怎么办,以为你是来堂上谈恋爱呢。”
我立刻装起特委屈的小脸,说:“朱梅姐,你别这样说思远,是我的错,我下回不敢了。”
叶思远班里的男生们立刻就暴走了,纷纷说:“咳!有什么事啊,叶思远这几天上课都用嘴咬笔记笔记的,的确是不方便嘛,他女朋友来帮个忙也是正常。”
有人说:“朱梅,你是班长啊,别这么小气。”
朱梅看着快气疯了,只得咬牙坐回了座位。
我乐得偷笑,因为他们说我是叶思远的女朋友,叶思远倒是没说什么,脸上也没特别的表情,他看看我,说:“叫你别来,来了就添乱。”
我笑,说:“我不添乱,我会很乖,上课了,你把本子给我吧,我帮你记。”
“不用了,我自己记。”
“那等会儿怎么和你们班长交差啊?真以为咱俩是来谈恋爱的呢!”
“他们胡说八道,你也当真。别吵了,老师都来了。”
我不再说话,抬头看讲台上的老师,这是一堂服装学概论课,老师做了PPT教案,还有板书,很多内容需要摘抄下来。叶思远用嘴咬起笔,拿笔尖翻开课本和笔记本,然后用自己的下巴按压了一下,使得书本不容易翻页。接着,他用右边肩膀下的残肢压着本子,开始写字。
我这才发现,为什么叶思远的身材看起来还是那么好,那是因为他还有完整的肩膀,两边都留着一点残肢,虽然隔着长袖,我看不出还剩多少,但是看起来,这些剩下不多的残肢,还是能帮上他的忙。
我坐在叶思远右边,他这样子写字,几乎是背对着我的。我小声说:“你能转过来吗,我都看不到你的脸了。”
他停下了动作,真的换了个角度,向我这边转了过来,拿左边肩膀下的残肢压着笔记本开始写字,我干脆趴在桌子上看着他,他嘴里咬着笔,时而看讲台,时而低头写字,时而还抬头看我一眼。
他的眼神那么纯净,清透得没有一点杂质。我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的眼睛,他被我看得有些别扭,匆匆垂下了眼帘,我又只能看见他完美漂亮的眼窝,还有那两副纤密的长睫毛。
可是没多久,他又会抬眸看我一眼。我知道,他忍不住。
叶思远写字的姿势并不好看,他吃饭的姿势,用脚、用嘴做事的姿势,都不会好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不觉得害怕,不觉得他和我们有什么不一样。这几天下来,无论他在我面前做什么,无论用什么方式做,我都觉得特别自然,非得说有一点额外感觉的话,那应该就是——心疼。
课堂上只有老师讲解的声音,还有同学们“唰唰唰”的笔记声,我看着叶思远的脸,那么安静,突然觉得这时刻真是美妙,要我一直坐在这儿,陪着他天荒地老地坐下去,我都愿意。
过了大概十分钟,叶思远放下笔,左右撇了撇嘴,动动脸颊,还耸了耸肩膀,转了转脖子,我知道,他累了。
我拿出一张白纸,在上面写:叶思远,我帮你记呗。
然后移过去给他看,他看了看,又看看我,终于点了点头。
我欢天喜地地拿过他的本子和笔,一看上面的字,哎哟我的妈!怎么会这么漂亮啊!这哪是他用嘴咬着笔写出来的字啊,分明就是一本钢笔字临摹练习本嘛!
我苦着脸看他,又在先前那张白纸上写:我的字很丑的,会不会破坏了你的本子?
他看了一笑,露出好看的牙和浅酒窝,然后摇摇头,这时候老师又在黑板上写板书了,叶思远看看黑板,冲着我用下巴点点本子,我知道,他是要我抄下来。
好吧,丢脸就丢脸了,我开始抄板书,一边抄,一边往边上看一眼叶思远,没想到他也正在看我,我的脸一下子就烧了起来。
这真是不像我了,我想,在Olive跳舞,断断续续都三个多月了,见惯了多少男人啊,怎么面对着这个男人,我居然懂得害羞了。
十多分钟后,我仍在孜孜不倦地抄板书和幻灯片上的内容,叶思远用右边肩膀碰碰我,我扭头看他,他很小声地说:“我自己来吧。”
我在白纸上写:你嫌我写得难看了?
他摇头,一笑,小声说:“我休息好了,我来吧,你也累了。”
我听了真窝心,就把本子和笔都推还给他了,他低头咬起笔,又开始写起来。
这一次我没光顾着看他的脸了,我凑过去看他写字,我想看看,那么漂亮的字他是怎么一个一个写出来的。
他发现我在看他,嘴里也不能说话,就凑过头来,在白纸上写:一直练习书法来着。
我恍然大悟,继续趴回桌上,看他的脸,看他写字的样子。
他的笔记本上,留下了我的笔迹,那一排排小小的、娟秀的字,夹在他刚劲清雅的笔迹中,看起来很醒目,却一点也不突兀。
课间休息,我们俩终于能聊天。
我翻着他的笔记本,说:“你用嘴写都能这么漂亮,干啥还要用脚啊?”
他说:“用脚更舒坦,写久了不会累,用嘴写离本子太近,眼睛很累,嘴也痛,肩膀也酸。”
“那用脚呢?”
他笑:“用脚写就像你们用手写一样习惯了啊,你看没看到前面那张矮桌子。”
我一看,真有,比普通桌子矮二十公分,椅子也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活动的。叶思远说:“那是我平时的桌子,我一个学期在哪个教室有课,那个教室就会多一套这样的课桌椅,这是当初入学时就说好了的。”
“哦……”我突然说,“我帮你揉揉肩吧。”
他一愣,说:“不用了。”
“真的,你客气啥。”
“哎,真不用,大家都看着呢。”
“待会儿还有四十分钟呢,还不把你累趴下。”我说着就站了起来,“转过去。”
他抬头看着我,终于慢悠悠地转了过去,脊背斜对着我。
我开始给他捏肩膀,他挺瘦的,骨架子却大,我手上用力,能感觉到他肩脖处的肌肉绷得很紧,肩膀也微微地抖动起来。
我问:“疼不?”
“有点。”
“疼就说明有效果,说明你肌肉已经僵硬了。”我笑着说,“我以前特地去学过的,我爸老要我给他捏,我手艺很不赖的。”
“哟,那我赚到了。”
“那是。”
按摩结束,他又转过来,我们发现边上的同学都有意无意地在朝我们瞄。
我小声地问叶思远:“他们会不会真把我当你女朋友?”
他点头说:“很有可能。”
“那怎么办?”
他笑起来:“还能怎么办,随他们怎么说,你也就是来这一回。”
“我要以后还想来呢?”
“别了!我怕我们班长给我穿小鞋。”
我嘻嘻地笑:“叶思远,你们班长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嘴角一弯,说:“你不是知道嘛,有好多姑娘看上我呢。”
“那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
“我都能大大方方带你来上课,我能有吗?”
“你干啥不找呢?”
“我和你们不一样的。”这时候,叶思远突然变得很认真,他的眼神里浮起了一层淡淡的哀伤,说,“我现在,还不是找女朋友的时候。”
“你多大了?”
“二十一。”
“咦?怎么比我大三岁?”
“我受伤以后,休学一年。比我同届的要大一岁。”
“哦……我早了一年入学,从小到大都是班里岁数最小的,怪不得啊。”
“你成年了吗?”
“上个月刚满十八岁,我是11月初生的,11月2号,吃橘子的季节。”我笑,问他,“你哪天生日啊?”
他面色一凛,说:“我不过生日。”
“耶?为什么?”
他看着我,说:“我的手,就是十一岁生日那天,被电打掉的。”
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
周六,我去超市做巧克力促销。冬天到了嘛,巧克力的旺季又要来了。
在公交车上,我打电话回家,我想陈诺了,特想听到他的声音。
“姐姐!姐姐!”陈诺在电话里嚷嚷起来,那个亲热哟,听得我都想哭了。
陈诺是我后妈美阿姨生的孩子,比我小七岁,是我在那座小城市最记挂、最宝贝的人。陈诺生下来以后,我爸和美阿姨都没精力管他,我那时候才七岁,经常奉命看着他。
后来他慢慢大起来,几乎就是我在带,他上幼儿园都是我来回接送的,一点不夸张地说,我就和陈诺的妈差不多了。他对我很黏很依赖,当初离开小城来这儿读书,我也是下了一番决心的。
填志愿的时候,我曾问陈诺:“我想去H市读书,你支不支持?”
陈诺只有十一岁,还搞不明白H市在什么地方,就问我:“要坐多久汽车才能到?”
我说:“坐汽车我不知道,坐火车要二十八个小时。”
他一听,哇一声就哭了。
我说:“小笨蛋你哭什么哪,叫你班里那些喜欢你的小姑娘看见了,不得笑死。”
他好不容易止住哭,说:“那些小丫头,我才看不上她们,她们哪有我姐好看。”
我乐了,说:“小笨蛋你眼界不要放这么高,像你姐这么漂亮的可不多啊,你把标准定我这样的,将来连女朋友都找不到。”
“我才不找女朋友!我就和姐姐一起过。”他说着,嘴一瘪又要哭了,过来就抱住我的腰,小脸埋在我肚子上,说,“姐姐,我知道你一直想走,你走吧,我支持你的。”
我听了,眼泪就掉下来了,说:“那你想我了怎么办?”
“我给你写信,给你打电话。”
“乖,姐姐寒假暑假都会回来的。”
陈诺抬起小脸看我,他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因为我爸漂亮,我妈漂亮,我爸找的美阿姨也漂亮,所以我们一家都是帅哥美女。
他说:“姐姐,你去读书可不能找男朋友啊,你要等我长大!”
臭小子!你学没学过生物学啊,我们是近亲啊近亲!
“姐姐!姐姐!”陈诺在电话里乐得发疯。
“嚷嚷啥!”我说,“你最近乖不乖啊?”
“还不错啦!”他学着港台腔,还是小男孩的音质,没有变声,“我数学考了全班第一呢!”
“这么了不起,周小娟是不是更喜欢你了?”
“嘁!我才看不上她,难看死了。姐姐,你好不好啊?”
“我很好啊,就是上学嘛。你那边冷不冷?记得多添衣服,你妈老是忘了给你添冬衣。”
“我自己找出来了,我晓得放哪里的。”
“真乖。”我笑起来,“姐姐放寒假了就回去了,再过两个月!”
“好啊!”他开心地喊,又说,“姐姐,你不要找男朋友哦。”
“知道啦!你婉心姐姐看着我呢,你不是早就收买她了吗,她有没有向你汇报啊?”
“嘿嘿,真没有。”
“对了,爸爸和美阿姨好不好?”
“好,爸爸昨天晚上吃饭还说到你呢。”
“说我什么啊?”
“说不知道你有没有交男朋友。”
“他怎么记挂这个啊!”
“他说:‘我闺女那么漂亮,怎么着也要找个富家少爷或是公子哥。’”
“……”
“姐姐,什么是公子哥?”
“你别听他瞎说!自个儿好好学习,注意身体,知道不?”
“哦……知道了……”
“行了,下回再说,我挂了啊,拜拜。”
“姐姐,拜拜,亲一个亲一个!”
“Mua!”我笑着挂了电话,心里却想起另一个人来。
十一岁时的叶思远,被高压电打掉了双臂,就是陈诺现在的年纪。
还是那么小的一个男孩子。
我想,要是陈诺被高压电打掉双臂,我会怎么办?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促销结束以后,因为销量好,区域经理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很开心,寻思着晚上拿去送给叶思远吃。
咦?为什么我会第一个想到他呢?以往这时候,我都是先想到婉心的。也许是……婉心要减肥,不吃巧克力的缘故吧,我在心里为自己找了个答案。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没什么菜了,我去小饭馆炒了三个菜,提着去了叶思远的寝室。我已经连着去了四天,这天是第五天,很有点熟门熟路的味道。
叶思远替我开了门,脸色不太好看,我问他:“怎么了?脚痛了?”
他摇头。
我又问:“你室友呢?”
他低声说:“今天是周末,他们去市里逛街吃饭了。”
Q大在城郊,去市里面坐公交车得四十分钟,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去,到了周末才有时间出去逛逛玩玩,上大超市买东西。
“他们真是,你都不方便还把你一个人落寝室里。”我一边说,一边往叶思远的桌子上摆放饭盒,“叶思远,吃饭吧。”
他坐在那儿没动。
我推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傻啦?吃饭了。”
他突然朝我吼起来:“谁说我不方便的!我一个人方便得很!我什么事都能自己做!”
我吓一跳,说:“你朝我吼什么啊!我知道你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你这不是脚受伤来着嘛。”
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么高的一个人站我跟前,还是很有压迫感的。他说:“我的脚已经差不多好了,从今以后,你都不用过来了。”
“好了?”我有点疑惑,低头看,他的脚踝藏在裤子里,看不出来好没好,我问,“你能自己吃饭了?”
“是。”
“也能自己写字了?”
“对。”
“那你马上吃给我看。”我抱起手臂,抬头看着他。
叶思远抿着嘴唇朝我看了一会儿,真的坐到了桌子跟前,他缓缓抬起右脚搁上桌,大拇趾和二趾夹住了饭盒上的勺子。
他的右脚踝还缠着纱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