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叶思远,爬山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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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素描课的时候,王佳芬对我说,五一假期班里组织春游,去H市周边的铃铛山登山游览,晚上在山上住一晚,第二天清晨可以看日出,然后吃完午饭起程返校。每个人只需要三百块,包括来回大巴钱、餐费、住宿费、景区门票钱和缆车钱。

她问:“你去吗?”

我摇头:“不去,三百块呢,我得打好几天工。”

她说:“这是班里第一回组织远一些的活动,你就去嘛,上次去公园烧烤,你也没去。”

我是真的不想去,说:“我和班里的同学也不怎么熟啊,去了也没劲。”

“唉……你不去,我都不知道和谁一个屋住呢。对了,这次活动班长说了,可以带家属的,大巴是四十多座的,咱们班里才三十个人。”

“带家属?”

“嗯。你可以带上你们家叶思远嘛,你还没和他一起出去玩过吧。”

我有点动心了,又觉得不太妥,毕竟叶思远身体不是很方便。

我问:“那什么铃铛山,叶思远能去吗?”

“能啊,我去过的,一点也不险,爬山嘛,就是普通的石阶。”王佳芬是本地人,她想了想,又说,“从山脚坐缆车到半山腰,再自己走上峰顶,那儿风景很好,5月初是最漂亮的时候。”

我思考了一下,说:“那我去问问叶思远,他要是肯去,我就报名。”

她高兴了,说:“行!我就想晚上和你一个屋住呢!”

中午,我打电话给婉心,问她:“你班里是不是组织过活动,去那个铃铛山?”

“是啊,去年10月的时候,秋游去的。这儿过去两个半小时,风景还挺好。”

“嗯……婉心,你说那个山,叶思远能上去吗?”

“能啊!一点儿不险的,根本不用手扶,用脚走就行。”她想都没想就回答。

“你确定?”

“确定!”

“我知道了,谢了啊。”我挂了电话,心里开始有点期待。

从寒假结束开始,我和叶思远已经交往两个月了,我们的确没去任何景点玩过,连H市市区的公园都没去过。

我希望叶思远能陪我去铃铛山,我想和他一起爬到峰顶看日出,我知道,那一刻,一定会非常非常美好。

晚上我去叶思远的寝室陪他吃饭,他的室友都不在,只有我们两个。

我问他:“五一假期,你做什么?”

他说:“我要回家,我已经快一个月没回去了。”

我知道,叶思远隔一段时间,会被他家的司机曹叔叔接回家待两天,自从我和他开始交往,他回家的次数已经大大减少,寒假结束到现在,他才回了一趟家,还是清明时回去扫墓。

“哦……”我有点失望,在脑子里想了一整天的话,怎么也问不出口了。

“怎么了?”

“没事。”

“小桔,别瞒我,什么事?”

“那个……五一时,你能不回去吗?”我犹豫着问他。

“嗯?”他有点奇怪,然后笑起来:“你知道吗,我妈前几天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交女朋友了,说我连家都不愿意回了。”

“你怎么说?”我有点好奇。

“我和她说是啊。”

我张大了嘴。

“她让我把你带回家给她看看呢。我说这也太早了吧,所以五一时,我必须回家了,要不然,我怕她会赶过来看你。”

“……”

“对了,你到底有什么事?”

“没事了。”

“小桔?”

“哎!你不是要回家嘛!跟你说没事了,我们班组织了五一时去铃铛山春游,我就是想问问你陪不陪我一起去,那个山不险,别人都说你能上去的。你要回家,就没这回事啦!我一个人也不会去玩的,刚好趁这几天,好好打工赚点钱。”我噼里啪啦地一口气说完,就看着叶思远愣愣的表情。

“铃铛山?”

“嗯。”

“小桔,你想去吗?”他温柔地问我。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你肯陪我去,我就想去。”

他弯起嘴角,说:“那我们就去吧。”

我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小桔,只要是你想去的地方,只要我去得了,我一定陪你去。”叶思远认真地说。

我笑了,往他脸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说:“你真好!只是……你怎么和你妈妈交代呢?”

“就说,我要陪她儿媳妇出去玩,得晚一个星期回家。”

“呸呸呸!谁是你媳妇儿啊!”话虽这么说,我脸上却烫起来。我真的很高兴,我和叶思远终于要一块儿出去玩啦。

很快就到了出发的前一天,我拖着叶思远去市区的大超市买出游需要的东西,主要是食品。王佳芬说山上没什么东西吃,我们毕竟要在山上过一晚,带一些吃的喝的还是很有必要。

我推着购物车慢慢地走,叶思远就跟在我身边。看到什么想买的东西,我就拿下来,两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还讨论几句,喜欢的就丢进车里,不喜欢的就放回架上。

我真觉得,我们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只是,经常有顾客在经过我们身边时,好奇地朝叶思远看。已经是5月初,叶思远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长袖带帽卫衣,他的袖子虽然塞在衣服口袋里,但一看就是空瘪瘪的,只要别人看到他,就一定会注意到他的残疾。

我毫不在意,有时就用手托在叶思远的腰后,我喜欢我和他走路时,身体上的接触,毕竟我们是情侣,叶思远如果做不了,那就由我来做。

结完账,我两只手各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往出口走,叶思远跟在我身边,面色开始不好看。我知道,他又闹别扭了。

我说:“叶思远,你别乱想,咱们打车,我就提这么一小段路,不重的。”

他说:“小桔,下次来超市,把我那个大双肩包带上,买了东西我背回去。”

“行!听你的。”只要他高兴,他乐意,我什么都依他。

“对了,明天要带的东西,你待会儿都提我寝室去,明天我来背包。”

我眨着眼睛问他:“那我带什么?”

他笑,说:“你把你这个人带去就行了。”

“好!”有人肯主动背包,我干啥不乐意呢?

第二天,是周六,我们全寝室都起得很早。

我提前去了叶思远的寝室,帮他最后整理背包。他的黑色背包很大,包里被我们塞满了吃的喝的、洗漱用品,还有晚上睡觉要穿的睡衣和第二天的换洗衣服,我提了下,挺沉。

我说:“分两个包吧,怪沉的,我也有个双肩包。”

叶思远说:“不用,我是男生,这点重量对我来说小意思。”

我乐了,说:“好,那咱们走吧,八点就集合出发啦。”

大巴是直接来学校接我们的,等我和叶思远到了集合地点,我才发现,有一个讨厌的人也参加了这次出游,他就是我同班同学唐苗的堂哥——唐锐。

我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唐锐了,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他当着叶思远的面说的混账话。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我没打算和他打招呼。

他却走了过来,对我笑嘻嘻地说:“陈桔,好久不见啦,还记得我吗?”

我朝他看看,推着叶思远的腰打算走开。

唐锐见我不理他,又向叶思远打招呼,说:“你好啊,叶思远,你也一起去爬山吗?”

“是的。”叶思远家教比我好,他做不到对一个笑脸人不理不睬。

唐锐说:“铃铛山峰顶风光很不错的,待会儿你一定要上去看看,那里有一块石头,是最高处,刻着‘海拔1328米’,去了铃铛山的人都要在那儿拍照,没拍照就等于没到过铃铛山。”

叶思远笑着说:“那我一定会上去看看的。”

“那等会儿,咱们在峰顶见了。陈桔,再见。”他朝我挥手,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转身走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唐锐的笑有点不怀好意,我心里有点不安,预感着会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

从学校到铃铛山,大巴要开两个半小时。

我和叶思远并排坐在大巴座椅上,我的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两只手有点空。我看到和我们并排、隔着走道的两个同学,那是我们班一个男生带着他的女朋友。

他的手臂揽着他女友的肩,另一只手和他女友的手紧握在一起。

我心里有些失落,但很快就赶走了这些念头。我是和叶思远在一起,叶思远就是这么个人,一辈子都会是这样的身体,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必须习惯他和别人的不一样。

何况,叶思远爱我的心,我相信谁都比不上。

所以,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路上,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吃东西或是喝水。

他摇头,我知道,他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自己用脚吃东西,更不愿意让我喂他。

我们班同学都知道我和叶思远在交往,而且他在学校里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们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友善,我觉得挺欣慰。只是班里有个别男生心态不太好,我听王佳芬说,只要我不在,他们经常私底下讨论我和叶思远的事。

这几个男生,曾轮番追求过我,只是我一个都没答应,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如果我一直单身,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偏偏,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开始极度不平衡。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觉得残疾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的人,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特别优秀,他们还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残疾人,是一个废物。

和这些人,我无法沟通,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我想,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们都下了车。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他穿着一件薄款的Columbia长袖冲锋衣,颜色绿白相间,下穿藏青色运动裤,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没有穿袜子。

过了冬天,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他的脚,就是他的手,出门在外,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这是他受伤后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

班长去售票处买了团队票,然后把缆车票和景区门票分到我们手里,说:“大家自由登山,不用在一块儿,毕竟走路都有快慢,午餐自理。下午四点在半山腰的铃铛旅馆集合,门票背面的地图上有标示,到时一起用晚餐,再讨论看看晚上要不要组织活动。”

我应了,回头朝叶思远笑,说:“走,叶思远,爬山去!”

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缆车处排队坐缆车。铃铛山海拔不低,从山脚到半山腰是有缆车的,大概到四百五十米高处,之后的路,就要靠自己爬了。

我故意和叶思远拖在最后,缆车是四人一车的,我想和他两个人单独坐一辆车。等到大部分人都上了缆车,唐锐走到我们身边,说:“叶思远,别忘了,要去峰顶拍照啊!”

“一定。”叶思远点头。

唐锐笑笑,看看我,就钻进了缆车。

我看着他们的车厢顺着轨道缓缓往上,对叶思远说:“我怎么觉得他怪怪的啊,老要叫你去峰顶拍照。”

“我也不知道。”叶思远摇摇头,说,“也许那里的风景的确特别好,他怕我们错过了。”

“嘁!他哪会那么好心。”我不置可否。

终于,我和叶思远等到了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一辆缆车。

我们坐在车里,没有面对面坐,而是拥在一起。

缆车缓慢地沿着轨道往上升,我们眼里的风景正在离我们越来越远。我很兴奋,现在正是植物茂盛生长的季节,铃铛山上绿色植被满满地覆盖着,缆车越升越高,风光的确是越来越好,渐渐地,还能看见远处缥缈的云,正环绕在几座山峰周围。

我随身背着一只斜挎的小包,里面是手机、钥匙、钱和问婉心借来的数码卡片相机。我拿出相机,坐到叶思远对面,对着他取景,说:“叶思远,笑一个!”

他有点愣,缆车太小,他也无处躲,说:“别拍了,小桔。”

“为什么啊?”我问他。

“我不喜欢拍照。”

我已经拍了两张,坐回他身边,按下回放键给他看,照片上,叶思远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不过一张脸还是很帅。

“哎!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真的很帅哎!”我对着照片傻笑,忽略了边上的人逐渐阴沉的脸。

等到我发现他的不高兴,他已经微微噘着嘴了。

我说:“叶思远,你怎么啦?”

他沉沉地说:“我受伤以后,就不太拍照了,我没有手,怎么拍都不会好看。”

我愣愣地看着他,又低头看照相机里的照片,说:“不会啊,我觉得挺好看的。”

“小桔!”他脸色严肃起来。

“好吧,我不拍就是了。”我把相机放回包里,低着头不再说话。

叶思远沉默了一会儿,用肩膀碰了碰我的肩膀,说:“小桔,对不起,等一会儿,我也没办法帮你拍照。”

我猛地扭头看他,他眼神有些清冷,带着点哀伤地看着我,我马上说:“我拿相机来,是来拍风景的!我……我也不喜欢拍照!”

他垂下眼睛,嘴唇抿了起来,我看了有点难受,就凑过去吻住了他的唇,他轻柔地回应着我,灵巧的舌和我纠缠起来,我深陷在他的温柔里,好半天才喘过气来。

我抱着叶思远的腰,我们互相抵着对方的额头,我说:“叶思远,能和你一起来这里,一起走过这些路,一起看过这些风景,我已经很满足,拍不拍照都是无所谓的事,我们都能把这一切记在脑子里的,是不是?”

“嗯。”他笑起来,脸颊边的酒窝又隐隐地浮现出来,我彻底陷了进去。叶思远,你身上是有什么魔力吗?

下了缆车,我们发现,班里的同学都已经走光了,我们是在队伍的最后面了。走出缆车站,有一个公共厕所,我说:“爬山之前,我先上个厕所,万一待会儿在山里找不着厕所就麻烦了。”

叶思远说:“好,你去,我等你。”

等我走出厕所,叶思远嗫嚅着对我说:“小桔,我也上个厕所,你先帮我把包看一下。”

“好。”我帮他把包卸下来,叶思远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对我说:“我上厕所,可能会有点慢,你得稍微等我一会儿。”

我望着他的眼睛,立刻点头:“没事,咱们不赶时间,你慢慢来。”

叶思远抿着嘴唇点点头,转身走进了公共厕所。

我在门口等了他七八分钟,他才出来,脸沉沉地不看我。

我帮他背上双肩包,在他背后说:“叶思远,你要记着,我是你女朋友,你在我面前是最不需要难为情的了。我知道你什么都能自己做,但要是有些事,你需要我帮忙,就和我直说,千万别忍着,知道不?”

他低着头,好半晌,终于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和叶思远开始爬山,铃铛山海拔虽然不低,但是山势的确不险,供登山者走的就是普通的石阶,所以对叶思远来说,并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边走边聊,一起看沿途风景。山上景色果然不错,植物种类很多,长势又茂盛,而且颜色多样。站在一个地方往其他山峰看,就能看到深绿浅绿中夹杂着一些黄色、红色,如幻美景铺陈在我们眼前,很有种浓墨重彩的味道。

有时候,我们是走在郁郁葱葱的植物间,放眼什么都看不见;有时候,我们又会走到豁然开朗的空旷处,眼前景观无限辽阔。我和叶思远倚着栏杆,看头顶湛蓝的天空,山脚下一块一块呈方格状的各色农田、浅蓝色的水塘,还有小村庄五颜六色的民房,真觉得心旷神怡。

叶思远的心情开始变好,和我说说笑笑起来。

我说:“来这儿写生不错啊。”

他就笑,说:“谁会爬这么高来写生。”

“哎!这你就不对了,想要画出最美的风景,当然要去不一般的地方啦,所以才有人潜到海里去摄影,或者是爬到火山口去画画呢。”

“你呢?你有想过去哪些不一般的地方吗?”他眼睛亮亮地问我。

“我?我还没想过,以后想到了再告诉你。”我笑嘻嘻地看着他,在半山腰,风还是有点大,叶思远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我伸手拂开他额前的发丝,就对上了他一双温柔的黑眼睛。

我钩着叶思远的脖子,轻声说:“傻瓜,你长这么高干吗?”

“你不是喜欢吗?”他笑起来,脸颊边的酒窝又现了出来。

“我是喜欢,但是我踮着脚也亲不到你啊。”我眯着眼睛勾引叶思远,果然,他立刻就弯下身体,说:“这种事,当然要男人主动了。”

我和他在山上亲吻,我们能听到耳边穿梭来去的山风,能闻到鼻息间清新怡人的植物气息,我们站的小平台很隐蔽,不怕有人偷窥我们。

我紧紧地抱着叶思远的腰,闭着眼睛感受他的温柔,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我觉得自己是如此幸运,在茫茫人海中,能够和叶思远相遇。

他或许不符合许多人的择偶要求,他的身体有严重的残缺,他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他甚至并没有为我做过什么浪漫的事,可是,我光是和他待在一起,光是看着他的眼睛,就能感受到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甜蜜与幸福。

我那么那么爱叶思远,我无法想象我会和他分开,我希望自己和他能一辈子在一起。

虽然我还未满十九岁,但是,我就是如此希望。

爬了一个小时山后,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我和叶思远找了个石凳子一起吃午餐。我们并排坐下,我打开双肩包,拿出三明治、火腿肠、酸奶和苹果。

我抽出湿巾纸,擦干净自己的双手,对叶思远说:“我帮你擦一下脚吧,走了这么久,肯定都出汗了。”

他说:“我自己擦吧。”

我说:“我来吧,咱们得加快动作了,离山顶还有好多路呢,待会儿别赶不及四点去旅馆。”

他同意了,脱了鞋子就把右脚搁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低着头,用湿巾纸仔仔细细地帮叶思远擦了右脚,包括脚背、脚底、脚趾和每个脚趾间的缝隙。他的脚很干净,修长的脚趾轻轻地动着,要比我们的脚趾灵活许多,我知道,这就是叶思远的手,是他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身体部位。

擦完以后,我抬头朝叶思远看,他正不太自然地看着我。

我笑道:“干吗啊!信不信我挠你痒痒。”

说着,我真的用手指去挠他的脚底心,叶思远身子一扭,立刻把脚收回去,搁在了自己的左大腿上,朝我笑起来。

“吃饭吧,我都饿死了。”我对他说,帮他拆了三明治的包装,递到他右脚上。

叶思远的脚趾真的是灵活又有力,那么厚的三明治,他也能稳稳地夹着,一口一口地递到嘴里。

我们坐的地方偏离了登山的主干道,是一个小小的隐蔽的观景平台。石凳的一边是陡峭的山体,另一边是苍翠欲滴的植物,我们能看见蓝天白云下,远处另几座山峰的瑰丽景色。微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

我一边咬着三明治,一边说:“好久没在外面野餐了,上一次还是去年暑假时,我带着我弟弟去玩瀑布,在公园草地上吃的面包和火腿肠。”

叶思远想了想,说:“那我更久了,上一次应该是……嗯,初一时的秋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