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所依皮笑肉不笑地朝他咧嘴。
傅羽修带秦所依去的地方,不是高雅的私人会所,也不是高档餐厅,更不是私人厨房,而是极其简单的……路边摊韩式炒年糕。
两人顶着寒风,坐在人烟稀少的巷子里,等老板上韩式炒年糕。
秦所依是个对吃不分贵贱的姑娘,心里其实不介意这种地方。但是现在陪她来的那个人,他叫傅羽修!谁是傅羽修?有着让人难以忍受的少爷脾气,生活在尖端圈子,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少爷傅羽修!他会吃路边摊?天方夜谭!来吃路边摊,纯属为了省公费!抠门的傅氏!
这已经是秦所依第四次斜睨傅羽修了。傅羽修终于耐不住问:“怎么?”
被询问的秦所依问:“公司这么小气?长胖已经是惨绝人寰的事情了,难道不知道犒劳一下我吗?打算让我天天吃路边摊长膘?太小看我的脂肪了!必须山珍海味地供养!”这是在玷污她的脂肪。
“这样?那待会儿带你去吃山珍海味。”
“……”这么好说话?她肚子里还准备了一系列的“强词夺理”一下子又得憋回去了。
正在秦所依略显尴尬之际,老板端来了一盘韩式炒年糕。傅羽修很自觉地从筷子筒里抽出两根筷子,夹起一块年糕送到自己的嘴里,看样子吃得极香。这明显不是第一次,吃得太自然了。秦所依忍不住问:“常客?”
“时光出狱比我早,知道我吃不惯那里的饭菜,总是隔三岔五地送这个给我吃。平时都是直接外卖,第一次来这里吃。”
一句话就把秦所依噎住了。这好像她的禁忌,不能触碰,一触,就决堤了。
傅羽修把盘子往秦所依这边挪了挪:“尝尝,味道不比山珍海味差。”
哪里能跟山珍海味比?不过是在困难缺味的时候,很凑巧地展现了自己的风味罢了。就好比一个饿得快要死的人,谁给他吃一碗白饭,他也会觉得这碗白饭是人间美味。当然,也会记住那个给他白饭的人,这种恩情,太重了。难怪傅羽修那么尊重潘时光,其中定有恩情的成分。
秦所依也抽出一双筷子,夹了一块年糕尝尝。与她吃的正宗韩国炒年糕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即便如此,她还是违心谄媚地说:“很好吃。”如今的她和傅羽修,不会像童年那样交心了,而是揣测他的心——小心翼翼,不敢得罪,狗腿子一个。
傅羽修眯了眯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问她一句:“你不吃小吃?”
“嗯,不吃。”天知道,她已经把全世界各种美食尝了个遍。
“也是,怎么说你也是个大小姐。大小姐只会吃山珍海味,这些低等的小吃,大小姐不屑尝试。是我失礼了。”
傅羽修的阴阳怪气,没有激怒秦所依。他们的过去始终是一根卡在喉咙里的刺,只能温柔地呼吸,不能欢乐地畅所欲言,要不然,真的会很痛,连呼吸都觉得痛。她必须要刀枪不入才能平和地呼吸。
秦所依笑着回傅羽修:“我们这些大小姐,不都这样吗?”
傅羽修的眼睛微微抽搐,挂在嘴角的嘲讽愈发的明显:“是啊,大小姐都这样。你怎么会例外呢?”
“我也不想成为例外。”秦所依的性格大概就是如此,别人表现出不喜欢她,她也不会试图去改变那人的想法,或者顺着他,让别人更不喜欢自己。
傅羽修没回,只是安静地吃着渐渐被冷风浸过冷却的炒年糕。傅羽修觉得,今儿年糕没有往日那么爽口开胃了。吃得大概差不多的时候,傅羽修终于开了金口。他说:“你真的是个一点都不特别的女人。”
可我把最特别的爱情给了你。
后面一句,他没能说出口。
第二场,是本市最有名的私人会所。傅羽修总共点了三十二道菜,三高在手,肥胖OK。傅羽修还一再要求,多放油!刚开始秦所依还吃得满心欢喜,可第三盘菜还没上,就力不从心了,被油给腻住了,肚子也撑到了极限。
秦所依本身就是易胖体质,平时最多吃五分饱,胃早就饿小了。
“全是山珍海味,不是你的大爱吗?可别停。”傅羽修优雅地把面前的盘子朝秦所依那边挪了挪。
秦所依看见油光闪闪的山珍海味,忽然一阵反胃,捂住嘴,强忍着不吐。秦所依尽量保持自己端庄美丽的大小姐气质:“吃饱了。”
“知道胖是怎么引起的吗?摄取了过多的卡路里。你现在摄取的卡路里并不多,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傅羽修含笑地递给秦所依一碗发着油光的靓汤:“喝!”
秦所依浑身在发抖,颤巍巍地接过傅羽修温柔送来的“靓汤”,心不甘情不愿地喝了个精光,并且很不淑女地打了个嗝,她很不幸,没及时制止住这个不雅的行为,脸皮薄的她,立即脸红得不能自已,只能以吃菜来缓解尴尬。
傅羽修怎会没看出秦所依那太过明显的不自在?有些失笑,不经意地问:“没在男朋友面前打过嗝?”
这些年,傅羽修对秦所依一无所知。他其实可以轻而易举地知道她的消息,但他选择了漠视,不去打听,不去关心。他原本是打算要忘记这个女人,想着与她再无瓜葛。怎想?天不如他愿?
“我就谈过一次恋爱,哪里有这个机会。”秦所依一边努力往嘴里塞东西,一边无心地回答。她确实是在老实地回答,没有想过这话有什么特别之处。
是的,对秦所依而言,这话真的没什么,但对于傅羽修而言,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波澜。
她这些年,一直没交过男朋友,为什么?忘不掉初恋陈牧?对啊,她的初恋是陈牧,而不是他傅羽修。潘时光说他的感情世界是只有一笔画的白纸。这个笔画是一横,像是一个字,一;又像是一个未完成的字,还像是不经意划过的一道痕迹。无论怎样,这个笔画就是秦所依。有可能已经成为他感情世界的唯一,有可能帮他继续写完那个未完成的字,有可能她只是他的过客。
傅羽修希望,秦所依是他的过客。他会尽量控制自己,不会纵容秦所依再到他的感情世界挥墨水。因为早在那一年,他对自己发誓,不爱秦所依。
而他也做到了,修复了那颗遍体鳞伤的心,无动于衷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傅羽修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刚把酒杯放在嘴边,秦所依说:“我也想喝点。”
秦所依对酒精过敏,一喝酒就吐。她就是为了“身不由己”地呕吐,才耍小聪明,要点酒喝。
傅羽修皱了皱眉:“你不是酒精过敏吗?”
“这些年好了点,喝一点没事。”
傅羽修思忖片刻,帮秦所依也倒了点。秦所依一口干了,豪饮过后继续讨酒。傅羽修继续为她倒了点,秦所依再接再厉豪饮。一来二去,秦所依干掉了五分之一的红酒。
结果自然如秦所依的小算盘一样,跑到洗手间大吐特吐地回来,虽然很难受,但秦所依的心里别提有多爽了。她喜欢肚子空空的感觉,吃撑的感觉糟糕透了。
回到包厢,秦所依发现傅羽修双手抱胸,一脸漠然地看了秦所依一眼。秦所依的心咯噔一声,知道自己的小伎俩暴露了。如今只有装无辜才能蒙混过关。她表现得极为虚弱:“哎,酒量还是老样子,让你见笑了。”
傅羽修冷冷地睨着她,不说话。
秦所依接着说:“人有些不舒服,想回家。”
“是吗?估计对胃已有了极大的伤害,空腹不好,点个清淡点的煲汤喝喝再回去吧。”
一碗汤而已,这个她能接受。而且自己空腹确实不舒服。于是,秦所依装着极为勉强的样子,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结果……上了好一大碗榴梿鸡汤。秦所依评估,起码三只榴梿半只鸡。
“都吃了。做得到吧?”傅羽修一边小抿红酒,一边专注地看秦所依。
秦所依视死如归地狠狠点头。这些总比刚才少!于是,秦所依端起碗,豪爽地吃了起来,并且速战速决,放下碗的时候,碗里一点渣渣都没有。
“一只榴梿相当于三只鸡。虽然分量少,但卡路里够了,今天的任务完成,回家吧。”傅羽修很淡定地阐述完这个可怕的事实,然后施施然起身要离开。
瘫在沙发上的秦所依“死不瞑目”地盯着傅羽修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狠!看来,她的胖,在所难免了……可是好不甘,好不甘,她努力保持的曼妙身材,就要被傅羽修毁于一旦了!前辈子作孽太多才让她遇见傅羽修的吧。
去车库取车的时候,秦所依见傅羽修要亲自开车,不禁问道:“你刚才不是喝酒了吗?找代驾吧。”
“你现在可以拿个测酒器,看看我算不算酒驾。”
秦所依看傅羽修自信满满的样子,便知他喝得极少,而且时间都这么久了,酒精早就消化了。他做事早就不如少年时那么鲁莽,眉宇间的淡然,总是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坐在傅羽修的车上,秦所依睡着了。
一路上,车内很安静,车子行驶的速度也比傅羽修平时开的缓慢且平稳。A市的夜,走马观花地驰过,繁华、喧嚣都与他们无关,唯有车里的一片安宁才是稳稳的幸福。
秦所依醒来的时候,车早已停在她家的门口,车不知熄火多时,只见傅羽修一手搁在打开的车窗口上,手里夹着一支在燃烧的烟,头对着车窗,偶尔抬手吸一口。星火忽明忽灭,空气中有淡淡的烟草味。
这是秦所依第一次见傅羽修吸烟。
“傅羽修。”秦所依唤了他一声。
傅羽修侧头看过来,掐掉了烟,扔在车外,语气略显疲惫:“醒了?”
“嗯。”秦所依试探地问:“你为什么不叫醒我?要是我一个晚上都不醒怎么办?”她心下其实多少有点感动傅羽修的体贴,也讶于他的温柔。以前的他,哪里会对她这么好,只会欺负她,肯定会把她扔出车。
傅羽修笑了笑:“如果我抽完这支烟你还没醒,我直接把车开回去。至于你嘛?直接扔在车库,让你自生自灭吧。朋友关系,我不会把车关了,不会让你窒息。”
“……”秦所依相当后悔,她怎么会觉得傅羽修是个体贴温柔的男人!秦所依皮笑肉不笑:“幸好我们是朋友。”
“可不是?”傅羽修挑眉,目光越过她,看向秦所依的家,在第二层,有个高挑的少年,正依着栏杆,望着外面的星空,脸上有化不开的忧伤。是秦所白。
傅羽修忍不住皱皱眉头,看着秦所依:“还不回家?难道真想到我车库睡一晚?”
傅羽修的突然变脸,让秦所依莫名其妙,愣愣地下车,然后看着傅羽修急速转方向盘,风驰电掣般离开。他到底怎么了?
“姐。”车轮制造的摩擦,早已让秦所白的注意力转移到家门口。
秦所依仰头,看见秦所白站在阳台上,这才明白傅羽修为什么突然变脸。
那次事故,明明是傅羽修的错,他凭什么理直气壮地生气?他的心里难道一点愧疚都没有吗?要不是他,秦所白会少了半只脚掌,落下一生的残疾?秦所依有些不满刚才傅羽修离去的表情。
“姐,你看天上。”秦所白指了指天。
秦所依望向星空,是北斗七星,为人们指明方向的星星,帮助人们找到正确的方向。
“姐,我小时候特别想做一名篮球运动员,挥洒汗水,畅快。”秦所白看着星空,嘴角的笑意渐渐淡了下来,“我现在走路都好痛,何况在篮球场上奔跑跳跃?姐,我没了梦想。”
秦所依很想走到弟弟面前,抱抱他。秦所依看着天空上的北斗七星,忽然开口:“弟弟,你知道北斗七星现在给你指的方向是哪里吗?”
“哪里?”
“一定不是篮球场。”秦所依仰着头,对天空笑,“它能指引人们走向正确的方向。既然你已没了去玩篮球场的路,肯定会有另一条通向别的地方的路。弟弟,你要懂得挖掘,而不是自怨自艾。”
秦所白认真地与秦所依对视。秦所依以为秦所白会懂。秦所白笑了笑,没有说话。这次,秦所依不知道秦所白有没有懂她的话。
人生本就如此,不是吗?做不到了,就另走一条路,找下一个路口。
这是她一直认同的。
秦所依向乐队请了两个月假。由于傅氏做事拖拖拉拉,一个半月都用在等待上面,她不得不向上级领导继续厚颜无耻地请假。她掐指一算,增肥到瘦身要四个月的时间。这下她有点懵了,因为感恩节前后有很多场演出,请假根本请不到。唯一的办法就是辞职,但她舍不得。找傅羽修商量商量?她情愿找乐团团长帮忙。秦所依的团长是个十分善解人意的奥地利老先生,听到秦所依的难处,十分果断地给予帮助。找同乐团的大提琴乐师代替秦所依。两人换一下档期,秦所依趁着现在还没发福又有时间,替几次演出。
最先一站就是在B市的义演。那座城和秦所依很早就有渊源了,离A市很远很远,是个县级市。因为一场毁灭性的地震,让许许多多的家庭破碎,多少健康的生命在此陨落,不幸却并没有压倒他们,在政府与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下,那里的人们开始了新的生活,学会了流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擦干泪水继续生活,没什么大不了。
秦所依当年在荷兰知道了这座城,还专门在银行开了个账户,每年给红十字会打钱捐助,从未中断过。
一眨眼,都三年过去了。
秦所依很想去看看这座城,正巧这次义演的排练也要在那儿进行,为期十天左右。一两天假她可以向傅羽修申请,但十几天,她自己都觉得过分了。她冒着“违约”的危险,找傅羽修语重心长地谈了谈。她已经准备好一泡泪水及一场惊天动地的感人戏码,谁知,她这要求刚提出,傅羽修十分爽快地答应了,这委实让秦所依又惊又吓,觉得事有蹊跷,一再肯定这不是违约,才向傅羽修三鞠躬,作为感谢,意思意思送了傅羽修一张B市的音乐演出的票,也没想过这个感谢礼有多不实用,自顾自欢快地离开,回家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由于在此之前,她有遭过增肥的残害,效果也有些明显,胖了足足四斤,可笑的是,全胖到脚掌上了,以前演出穿的高跟鞋穿不上了。这还是她来到B市才发现的,鞋子应急,秦所依照着别人介绍的地址来到一家最高档的鞋店,选了一遍又一遍还是选不下手。
也许是她对美有着极致的追求,鞋子也不例外。小店的鞋子,她真心看不上。秦所依本不抱希望,只是随口问问B市有没有定制做鞋子的店,谁知售货员告诉她,还真有。秦所依满怀希望地寻了过去,走进一条败落的旧式巷子里,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这种破败的小巷子,A市早就见不到影子了,在这里开的定制鞋的店,肯定很低档吧?
终于,她听到了敲敲打打的声音。
她探着脑袋朝敞开的门看去,只见一位华发老者戴着老花镜,坐在低矮的椅子上,正在为一双鞋子钉板,样子看起来一丝不苟,非常专注。
忽然,有一辆高级轿车慢慢地滑进这狭窄的巷子里,朝秦所依按了按喇叭,秦所依闪了闪身,给车子让了道。车子停在秦所依所在的门前。这样的地方,开进来一辆价值好几百万的轿车,还真是显得格格不入。
从车上下来一位司机,司机恭敬地打开后车门,一只穿男式皮鞋的脚伸了出来,然后是一根拐杖,但拿拐杖的那只手看起来十分年轻。终于,看全了,是一个脚上有残疾的中年男士。他蹒跚走进手工鞋店,笑容满面地说:“王师傅,我来拿鞋了。”
坐在椅子上的王师傅见是熟客,笑呵呵地说:“金老板,你还真准时。”王师傅起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手工黑色皮鞋,递给金老板,嘴角隐现着骄傲:“这是我徒弟做的,你看看。”
“好好!”金老板拄着拐杖,慢慢地坐在椅子上。这样的动作明明很简单,他做完,却出了一身汗。
秦所依看着,不禁想起自己的弟弟,因为身有残疾,平常人很简单的动作,他总要反复练习好多遍才能吃力地完成。金老板把鞋子脱下来,右脚也是缺了半掌。原来眼前的这位金老板,和弟弟是同一个群体。与常人不一样的躯体,辛苦地过着常人的生活。
这双鞋估计很合脚。金老板穿好,咧着嘴笑,很开心,朝王师傅竖起大拇指:“名师出高徒,跟你做的一样,穿得很舒服,脚一点也不疼。”
“呵呵,其实我能收到徒弟也挺意外的,毕竟手工鞋这行有时连最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那孩子看起来特聪明,学这门手艺,有些不值得。”王师傅的脸上露出历经沧桑的苦笑。对自己这门艺术的惋惜与悲愤,还有眼底十分容易察觉的庆幸。在这物质飞跃的时代,手工活早已被机器代替,但机器是死的,手是活的。机器只能死板地做一双鞋,有的人穿得舒服,有的人穿着磨脚。手工可以针对穿鞋之人的脚,量身定做,只有合适与舒服。就像金老板,外面那么多名牌鞋,都不会合适他的脚。只有定做,才能照顾到他脚上的残缺,让他能有一双走路舒服的鞋。
金老板说:“当初我让你做我的专属鞋工你不愿意,说是不止我一个人需要手工鞋。我给你保了五险一金,你也快到了养老年纪,以后交给徒弟吧,别太累了。”
王师傅就是笑,什么也没说,目光瞄到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的秦所依,笑容顿了顿:“姑娘,做鞋吗?”
秦所依点点头,走了进来。她说:“我想给我弟弟做一双。我弟弟情况和这位老板一样,右脚掌只有半掌,半掌20厘米,最宽脚宽8厘米。原鞋码是26厘米。”秦所依之所以这么了解弟弟的脚,那是因为弟弟刚出事那会儿,她总是帮弟弟绑纱布,为了控制纱布的宽度,她特意量过弟弟剩下的半个脚掌。
王师傅愣了愣,然后点点头:“没问题。一个星期后来取鞋吧。需要什么颜色的皮鞋?款式你看看。”王师傅从桌上的抽屉里取出一本小本子递给秦所依。秦所依打开,不是什么正规的图册,只是一些从某些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纸而已,人工一张张收集的,花了很多心思。秦所依选了一款,付了定金,便离开了。
秦所依没有给自己定做鞋。因为她觉得她不需要定做。她找一双合适的鞋太容易了。以前,是她太执着于某个点,不懂得将就。其实,她是多么幸运,可以幸福地挑剔,即使将就了,也能合脚。
经过一个星期的排练演习,终于迎来了B市的第一场会演。秦所依听同事说,这次会演的门票卖得极好,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秦所依挺开心的,她不管这些买票看演出的人是真的爱音乐还是爱心使然,她都十分感谢他们。
秦所依有着丰富的演出经验,走上台的刹那,久违的灯光照在她美丽的脸上,她总能保持着大方得体的微笑,然后优雅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准备好拉奏的姿势,等待指挥的指使。光线太强,是看不到台下的。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尽情拉奏。她的专注,她的自信,她的微笑,已然成为一道风景。团长总说秦所依是雅典娜,一上台,眼中总会燃烧一把火,充满激情却不失女神的气质,一头飘逸的乌黑亮发,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波动,挑人心弦。是的,台上的秦所依,很美。如果抓住了这一抹美,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连续三首曲子完成,灯光暗了下来。秦所依大呼一口气,轻松地与搭档笑了笑,目光只是随意地那么一瞥台下,竟惊愕了。她看到了什么?在她的正对面,坐着一个男人。
一个长得极像傅羽修,却不是傅羽修的男人。秦所依只是那么一眼,便认出了陈牧。
傅羽修不会那样痴迷地看她,他的目光总是冷冷的,没有痴缠。记忆里,陈牧看她总是带着温度,眼中总会有闪烁。她一直很骄傲,因为那样的眼神,叫作爱慕。
两人对望着,仿佛翻越千山万水,又仿佛隔着崇山峻岭。平整简单的露额短发,随意普通的休闲装,还有那双如温泉般的眸子,正在不平静地看她。还是原来的陈牧。秦所依几乎快要失控地冲下台,灯光及时地重新打上,告诉她,她在演出,并且又要开始……
秦所依不得不平复心中的波澜,努力投身到下个曲子之中。可是她做不到,她总会不时地把目光朝那边望望,即使是一片黑,她还是会望了一遍又一遍。她是多么想再见到陈牧。那种心情很复杂,不是想他了,是想见见,想知道,这些年,他过得怎样了,仅此而已。
幸亏秦所依技艺高超,如此分神,拉奏得还是完美无缺。
演出结束。秦所依的目光早已等候多时,锁定刚才陈牧坐着的那个位置,等待灯光暗下来。光线渐渐地暗了下来,可是那个位置已经空了。
秦所依四处张望,攒动的人头一一掠过,再也找不到了。秦所依抓着大提琴,指甲在大提琴上抠了又抠,心里忽然生出一点悲伤。他走了,又看不到了。还是刚才的一切,只是她的错觉?
她想起自己那段无疾而终的初恋,离他而去的少年,还有那不堪回首的七年前……
那是一段怎么也不可能忘记的日子,几乎成了所有人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