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阿如,苟富贵无相忘啊!”
林果果原本下班以后,整个人疲惫的直接睡过去了,这是她这个月的最后一次值夜班,所以明天会放他一天假,一般这个时候她会直接睡到明天早上,但下午的时候她收到了沈如的短信,于是整个人兴奋的直接睡不着了。
她特别兴奋的来到沈如的店里面,然后一看到沈如就一直摇晃着她,嘴里面说着,苟富贵勿相忘。
沈如被她晃的整个人都有些头晕眼花了,于是她只能无奈的点点头说道:“我知道,我知道了,我这个月天天请你吃大餐好吗,你赶紧帮我来清点一下,明天下午他们就来人了。”
她手里面拿着一个单子,旁边是她已经包装好的琵琶,因为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还好她店里面的每一把琵琶都有相配应的包装,不然就这么一下,她还得去从其他地方调一些包装过来。
林果果特别狗腿的从沈如的手里面拿过单子,然后熟练的开始清点,“好好好,我这就来帮你清点,大爷你先请坐,喝杯茶,玩玩游戏,这些小活就都交给给小的吧。”
沈如把单子给她顺势坐下来,她的确有些累了,连晚饭都还没有来得及吃,就一直在仓库里面清点,这也算是一个力气活了,想她平时说不上养尊处优,但是也是地地道道的一个宅女,清点这么大一个仓库对她来说还真是一个累死人的体力活。
林果果因为时常帮沈如看店,所以对于这些东西也比较熟悉,她也了解沈如对于这些宝贝琵琶们的喜爱,所以拿的时候也都是轻拿轻放,她一边清点一边说道:“话说这里是哪里来的土豪,竟然一下子就把你所有的琵琶全部都卖了,我一直以为这世界上喜欢这种乐器的人不多呢。”
在林果果的心里面,像沈如这种,既喜欢琵琶又会做琵琶,还会弹琵琶的人,在她心里面可都是高人哪,因为她时常见的乐器一般都是钢琴呀,小提琴呀什么的,像琵琶这种乐器,从小到大她也就认识沈如一个会弹的。
沈如捶了捶自己的肩膀,听到林果果的话以后,她的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于是她笑着说道回答道:“是黄叔叔带过来的,你绝对想不到,我刚开始见到那人的时候,还以为是个暴发户,买回去撑撑场面而已,结果没想到他一来就这么大的手笔,果然古人诚不欺我,人不可貌相,我今天算是了解了。”
和沈如安静的性格相反,林果果是一个特别活泼的人,而且喜欢八卦,她现在心里面特别后悔,于是说道:“是吗,连我们阿如都能惊讶的,那人的反差肯定特别大,唉,好可惜呀,你应该早点把我叫过来的,这样我就可以来看一看大佬的英姿了。”
沈如见她这后悔的模样,于是说道:“我听黄叔叔说是我们这儿一个什么公司的老板,好像是刚从国外回来,你不是对这一块向来挺感兴趣的嘛,可以自己去查查看,听黄叔叔说,他们家生意做的挺大的,是我们这儿的这个。”
她学着黄总今天在这里的时候的模样,朝林果果比了个大拇指。
“咱们这儿的这个?”林果果迷茫的复述了一遍,她平时就喜欢看看金融杂志什么的,所以对于这一块还算是比较了解,听到沈如说的以后,想了一圈,并没有想到哪个公司里面的老板是个这么年轻的人物呀。
沈如想了想,追加了一句,“哦,对了,他是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好像他之前的公司是请代理人打理的,我也不了解,下次我请黄叔叔吃饭的时候,你再去问他吧。”
实在是想不起来林果果也没有再继续想下去,她对于这些东西是比较八卦,但是也是容易转头就忘了,“行吧,下次我见黄总的时候问一问,你可得好好感谢一下你黄叔叔,虽然说是机缘巧合,但这次咱们也算是欠了他一个大人情。”
“我知道了,我已经答应请黄叔叔好好吃顿饭,到时候再买些什么东西送给他吧。”对于这方面的人情世故,沈如一向是听林果果的。
两人在仓库里面也没有待多久的时间,就出去打算找家馆子,随便吃一点。
锁好门以后,林果果走在前面,伸着懒腰说道:“哎哟,可累死老娘了。”
沈如追上去,捏了捏她的腰说道:“你这才一个小时不到,刚才我可在这里面待了两个小时了,去哪里吃?”
她们两个对于这一块都比较熟悉了,陈英对于吃的没有什么要求,她只吃的比较清淡,其他的没有什么挑的。
而林果果则是个地地道道的吃货,每回沈如跟她出去总能吃到好吃的,久而久之每次出去的时候她也就都是听林果果的。
林果果习惯了,所以她抬抬手打了个响指,说道:“来来来,跟姐走。”
这两人一人安静消极,一人活泼积极,所以两个人很互补,也是两个人能成为朋友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