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晨曦,十二五岁,漫画家,生母病逝,生父林远谦……
慕时琛一一扫过南千发来的每个字眼。
南千的调查结果里,路晨曦拥有着一目了然的简单人生,唯独她的生父林远谦年轻时和赫赫有名的画家,后来接手妻子宋锦母家的集团,成功由画家转变为商人。
在江城,也算有头有脸,而路晨曦和容临、霍庭深结识,又源于一场宴会。
事实上之前,他也曾询问过容临怎么交上路晨曦这个朋友的,容临也说就是在宴会上遇见的,江城就那么大,商界圈子有限,左不过就那些家族。
慕时琛回忆了下过去他掌管慕家的光景,他和林远谦一直没什么往来,对林远谦的家事自然不怎么了解,印象中从没见过路晨曦也是情理之中。
毕竟他在南欧养了两年,两年时间,江城不知有多少变化。
这个城市于他而言,已然是陌生的了。
慕时琛自嘲地勾勾嘴角,正要退出微信,就见南千又发了条信息:“路小姐一直单身。”
“……”
能不能解释下,为什么要向他强调她的感情状况?
难道他给南千下调查命令时,表现出了他看上她了的迹象么?
不知道为什么,慕时琛此刻有种强烈的感觉——隔壁对他有非分之想的路小姐是不是买通了他的下属南千。
被怀疑是否买通南千的路小姐正在家安安分分地养脚伤。
行动不便导致晨曦几乎瘫在了家里一切能躺的地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事就画画,饿了就叫外卖,夏夏怕她闷出病来,特地隔两天就熬着骨头汤带过来,顺便帮她打扫卫生,开窗通风。
晨曦喝着骨头汤,看着跟个小蜜蜂似的忙来忙去的夏夏,摸摸日渐圆润起来的脸蛋,又是感动又是忧愁地说,“还是闺蜜最靠谱!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隔壁那只猪蹄子明知道我脚伤,好几天了,没露个面探病就算了,连微信上都不关怀一句!”
夏夏想起自己以前在微博上看过的一张对话截图,某个女孩吐槽男朋友冷淡玩失踪候,女孩子闺蜜安慰道,别担心,往好方向想,也许他只是死了呢……
这个对话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在某个瞬间,她差点就这样调侃着说出口了。
不过那场爆炸、慕时琛生死不明给晨曦留下太大伤害了,在晨曦面前,她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不要像从前那样随便开玩笑。
她打开窗户,迎着微风,笑着回道,“你们现在最多算邻居关系,他表现的过于殷勤,会显得他居心不良。”
晨曦重重哼了一声,说,“不,我觉得是他认为我居心不良,所以刻意和我保持距离。”
夏夏接过她喝空的碗,走到水池边清洗,“这很正常啊,他本来就是个冷漠自持的人。在失去一段记忆的情况,只会越发谨慎多疑。”
她将碗放到架子上沥水,转身认认真真地看着晨曦,“我相信,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他的性格,你一开始也口口声声地说要徐徐图之,为什么实践起来却……晨曦,你有点操之过急了。”
晨曦扭过脸,避开她的目光,淡淡地说,“我知道啊。”
很久之前,我就做好了计划和攻略,他从前那么喜欢我,我想我只要让他慢慢熟悉我的存在,他会像从前那样,再次喜欢上我的。
可是……
晨曦低垂着眸,嗓音发哑,“可是我害怕。”
害怕他又一次消失,或者就这样永远都记不起我。
所以在他出现时,只想紧紧地、飞快地抓住他。
……
夏夏临走时,用晨曦的电饭煲给她定时煮了粥,当做晚餐。
晨曦觉得自己的脚伤其实算不上伤筋动骨,用不着太忌口,何况她这两天除了喝骨头汤就是喝粥,都快想不起什么是酸甜苦辣了。
尤其她独自吃饭时经常搭配着看吃播节目,所以她快控制不住自己叫嚣的食欲了。
饿了的时候,看那锅白粥,她就吃不下去。
但也不能辜负夏夏的劳动成果,更不能浪费粮食,于是晨曦一边看吃播一边喝白粥。
这期吃播博主是以探店的形式做的节目,探的那家店叫蓝湖居,是江城很有名的餐厅——唔,以老板有钱任性、开门做生意只图自己高兴而出名。
里面消费水平相对比较高,但是食物完全值那个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