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在小虫的面前,也只能自行惭秽。
如今,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
这是云家人的通病,不论男女,只要有空闲,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
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就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小虫用充满色欲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
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只要一刻见不到你,就会发疯?”
小虫得意的道:“我只有一个夫君,你莫要胡说,不过嘛,只要是男人,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
“啐!”红袖啐了一口小虫。
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我这人不在乎,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我娶你都成啊。”
“休要胡说,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小虫姐姐,我真的长得很美吗?”
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
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不是好事。”
小虫摇头道:“你母亲遇人不淑,你不一样,跟着家主这样的人一辈子一定会过的很有意思。”
红袖叹息一声道:“他从不正眼看我。”
小虫大笑道:“是不敢看吧!咱家的家主是一个很小气的人,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家里的这一群鸡雏,生怕被老鹰叼走一两个。
这么多年下来,你看到家主可曾辜负过谁?家里的仆妇生病,都不惜千金救治,明知道活不下去了吃什么药材都是浪费,家主可曾皱过眉头?
阿曼那个淫妇人,晚上跟野汉子偷情,白日里干活迷迷瞪瞪的,被煮蚕茧的开水把脸给烫成了那个样子,我去看过,跟鬼一样吓人。
知道不,家主为了救治这个不值钱的仆妇,硬是让细君出手,从阿曼的屁股上揭下好几块皮补在脸上,虽然还是很难看,到底还是有了人的样子。
这样的盖世医术,人人都说用在一个仆妇身上糟蹋了,你看家主可曾有半分的犹豫?
细君更是欢喜的跟什么似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