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能确定,”陈太忠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待对方发问,他又开口说话,“细节我不会透露的,别人不说内参我能说,这已经是犯了错误,我只是气不过,有人敢公然地、肆无忌惮地抹黑政府,其职业操守真的可以用卑鄙来形容!”
香港记者举手,得到同意之后他发话,“我认为这个问题不仅仅是职业操守的问题,内参这种资料的存在,侵害了民众的知情权,您难道不认为这也是原因之一吗?”
陈太忠不想就这个细节纠缠,他坦荡荡地一摊手,“这个知情权,能写十本书出来,话题太大,也不是今天谈论的主题,我个人认为,知情权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一下子无限制全部放开,那是要天下大乱的。”
随遇而安举手发话,他是老油条了,最明白这时候该问什么,“制毒贩毒社会危害巨大,请问制毒者的下落,警方有眉目了吗?”
“这个不能说,很抱歉,又侵犯了你的知情权,”陈太忠笑着回答,想到自己还曾经跟马勉和蒋君蓉激辩过知情权,当时他站的立场可不是现在这样,心里也禁不住暗叹,不过,陈某人认为自己现在做的事情也是正确的,问心无愧。
香港记者还想做文章,不成想有人横插这么一手,他也就没办法再问了,倒是地北晨报的记者又发问,“如果照您说的这样,天南省委有资格追究《新华北报》的责任了?”
这个地北晨报虽然是社会性报纸,但也挂靠在政府部门名下,跟天南商报一个性质,他们敢曝光外省的社会事件,但是绝对不会拿内参做文章。
“这个责任是一定要追究的,早晚的问题,”陈太忠不怕说一些狠话,“但是目前我们要查的是自身,打铁还要自身硬。”
问题问到这里,就没办法再问了,陈主任承认这个事情存在,但是问到要害他就不说了,大家也没办法再问——对他们来说这是知情权,对陈主任来讲,这是泄密。
他始终强调的是,政府早就在做工作了,《新华北报》别有用心,报道严重失实,到最后他甚至很没形象地点评一句,“那就是一帮混蛋。”
这句话在第二天,就上了不止一家媒体,其中随遇而安做得最绝,他直接将一帮混蛋四个字做为了他评论文章的标题,他最是有文人风骨,根本不怕对着《新华北报》开骂。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李逸风胡乱报道是在骗廷杖,随老师又何尝不是呢?他骂新华北报不要紧,新华北报要是跟他对骂——那随老师的影响就冲出天南走向全国了,甚至,能走向全球也未可知。
但是两者又有一点不同,随遇而安刷声望的行为,只是为了提高润笔费,而李逸风炮制这种文章,除了利益诉求还有政治诉求,那就是最终要控制和引导舆论——如此一来,他们才能从代言的势力那里得到更多。
随遇而安就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说自己参加了一个小型的媒体交流会,“辽原制毒工厂案件”的“某当事领导爆料”,事情的真相完全不是新华北报报道的那样。
新闻报道,首先要强调的是真实,那么某报记者为什么敢这么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呢?因为炮制对自己有用的新闻——没错,是炮制,炮制这些新闻,可以最大程度地吸引眼球,博取影响力和公信力,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
舆论适度地去政治化,这一点……老随我也愿意支持,但是去政治化不代表去利益化,这种为了博取眼球敢颠倒黑白的报纸,毫无操守可讲,可能成为真正的民众喉舌吗?“恐怕到时候,大家都要被喉舌了”。
对于内参的存在,随老师也点评了两句,他以“制毒分子的下落”为例,说明有些消息是不便公布的,尤其是辽原这里原本就是一个骗局——你彻彻底底登出来,那就不仅仅是曝光了,更是教人学会了一些犯罪手段。
他认为知情权是该强调的,但是在眼下的大环境下,也只能像某领导说的那样,逐步放开,有些东西甚至可能需要很长的解密时间——连美国人也在这么搞。
当天下午,省委书记办公室,接过王毅单递来的几份报纸,杜书记细细地看一阵,终于不动声色地哼一声,“这个陈太忠胆子倒是大,省委刚强调了保密原则,他就敢顶风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