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不动声色的说道:“我们可没打算进入修真界,以金丹期的修为在俗世里,大可以打下一片基业,为什么要做别人的打手?”
事实上,贱人也知道这些人心野了,然而毕竟是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这才给他们自新的机会。
可惜这些家伙一个个自恃修为大增,哪会卖他的帐?
最重要的是他们金丹期的就有好几十人,贱人就算比他们强,也应该就是金丹中后期,不可能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怎么说,你们真的打算背叛了?”
无奈地摇了摇头,贱人叹道:“其实,你们应该有大好将来,可是你们不珍惜。况且你们本来就是做打手的命,哪轮得到你们称王称霸?刘权,其他人呢?”
刘权咽了几下口水,急忙传音道:“我们是不是该找帮手过来?其他人有的是铁了心跟着我们,也有一些抱观望态度。”
“找帮手?对付这些废物还要找帮手?”贱人没有传音,冷笑着看向数十人。
贱人这句话顿时激起群愤,数十人全都怒形于色。
开始说话的中年人,也是这群人里面唯一达到金丹中期的家伙,厉声喝道:“张老大不要太狂妄了,虽然你背后有人撑腰,可是我们兄弟也不过就是求个自由。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大不了……”
“你错了。”
贱人直接打断了他的话,毫不在意的呵呵笑道:“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不过你不是兔子,你在我眼里只是蚂蚁,还想咬老子不成?你们,全都去死!”
超过金丹期两个大境界的真元喷薄而出,在场甚至没人反应过来,巨大的差距让他们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只见一道金色匹练闪过,一柄闪烁着金芒的极品灵器飞剑,悬浮在贱人头顶上缓缓旋转,他好象根本就没有动过。
地上血流成河,方圆百米之内尽是一片殷红,除了满地碎肉白骨,连具象样的尸体都没留下。肉糜和血液混合成粘稠的血浆,把这片区域的地面,涂了半寸厚地一层,空气中弥漫着浓郁到极点的血腥气息。
飞剑飘到贱人手上,滴血未沾,他轻轻一弹剑刃,剑鸣直入云霄:“野心是好的,可是那也得量力而行不是?这人呐,总应该懂得知恩图报,老子能成就你们,同样能灭了你们。还有谁有意见?说出来大家讨论一下,我这个人还是很讲民主的嘛。”
一番话搀杂了精纯的佛门龙吟之声,在整个小区内所有修真者的脑海里激荡。
远远作壁上观看情况的家伙,全都被这一剑吓傻了眼。
近百名高手,其中更有七十几个达到了金丹期,就那么被一剑绞成碎片,连具囫囵尸体都没留下。
正如他所说的一样,他们兄弟能成全这些能者,同样能举手投足抹杀他们!
金丹期……
他们自以为强大无比的金丹期,在贱人面前就跟纸糊的灯笼一样,难怪他说这些人只只做打手的命。真正的高手对诀他们能帮到什么?一百人上去一剑,一千人上去也就是多挥几剑完事,不堪一击。
整个小区公寓没有半点声音,贱人收起飞剑,淡淡说道:“刘权,告诉他们马上集合去河谷市,敢违抗命令的拿个笔记本记下来就行了。嗯……”
弹出几团真火把地上的血迹碎尸烧了个干净,他脸上露出一抹阴冷:“我先走一步,找薛刚要这些家伙的家庭资料,派人把他们全家都杀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夏雷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咻……
他身形一闪也不用御剑,却比当初御剑飞行快了十倍不止,转眼间消失在空中。
刘权不由地一阵颤抖,喃喃自语道:“踏虚飞行,速度还有这么快,难道……出窍期?怎么可能……”
不仅尸骨无存魂飞魄散,就连家人也被诛连,贱人的雷霆手段震慑了所有人,他的实力更是让人吓破了胆。再也没有人敢拒绝刘权的要求,一个个小心翼翼从公寓里走出来,心情忐忑的跟着刘权向河谷市而去。
省会河谷市,一家档次不错的西餐厅里。
身高足有两米三,仿佛一截铁塔似的小猫,一边抓着大块的牛肉猛啃,一边不清不楚的抱怨:“李刚兄弟,这肉块也太小了吧?俗世的人好小气,应该直接给猫爷上牛腿,吼吼……”
“吃吃吃,你丫是饿死鬼投胎啊?”
李刚没好气的嘀咕着,一边弹了弹额前的发丝,对不远处跟一个男人用餐的美女大抛媚眼。
这家伙原本就是三兄弟里最帅的一个,经过脱胎换骨塑形,容貌之英俊比起夏雷丝毫不差。修真者特有的出尘气息,他本身的风流不羁,再加上修炼《太霄御风经》这种风属性心法,形成的飘然梦幻气质,哪是凡间女人所能轻易抗拒的?
那美女被他这眼神一瞄,身体都不由地酥软起来,恨不得立马投怀送抱。姣好的脸蛋上升起片片红云,不由自主的轻咬着嘴唇,甚至连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