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四处寻找,一人则是一枪托砸晕了郑好,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小雪。
郑好的这一嗓子惊动了酒店的保安,这两人虽然不在乎来自于保安的威胁,但也不想过多地暴露自己,所以当保安巡逻到房间的时候,两人解释,刚刚不小心碰到头了。
保安并没有怀疑,毕竟郑好刚刚在叫什么他也听不懂。
保安离开,两人商议,一个道:“约翰,把他干掉。”
约翰想了想道:“杰克,我倒是有一个绝妙的主意。”
“什么主意?”
“你不觉得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材吗?”约翰道,“这小子有训练的基础,知道开两个房间迷惑我们,证明脑子也不错,如果加以训练的话,应该会是一把好手。”
“约翰,你不是疯了吧?你别忘了,我们是来干掉他的女儿的。”
“我没有忘。杰克,我们为什么要干掉他的女儿?”不等杰克回答,约翰道,“我们是为了让他痛苦,不过我想到一件可以让他更痛苦的事。”
杰克不明白。
约翰嘿嘿一笑:“这小子叫郑好,是他女儿的男朋友,如果有一天,郑好去杀他们,你说会不会很有趣?”
杰克恍然:“我喜欢,可是他能同意吗?”
…………
小雪躲在衣柜里,瑟瑟发抖,作为一个千金大小姐,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从来不曾经历这样的事情,浓浓的危机感让她咬紧牙关不敢发出半点声音,此时的她宛若一只蜗牛,衣柜就是她重重的壳,这个房间就是一个更大的壳,而事实上,她只不过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只要约翰和杰克突入这间屋子,衣柜根本藏不了人。
小雪死守着郑好的交待,无论如何也不要出来,刚刚她听到郑好在外面的叫声,她忍不住就要冲出去了,可是她虽然害怕,但并没有失去理智,她知道,自己冲出去也只不过是送死,除了当炮灰,起不到任何作用。
惊恐之余,她屏息倾听着外面的动静,但是柔软的地毯上根本听不到任何的脚步声,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消逝,小雪又困又怕,终于沉沉地睡了过去。
小雪是被手机的铃声惊醒的,打电话过来的是唐风。
战战兢兢地接通电话,唐风问她现在在哪里,小雪已经失去了章程,如实告知,唐风让她在房间里等着,二十分钟之内会有人来接她。
从衣柜里出来,小雪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耀眼的阳光从窗子泄进来,将房间里照得暖洋洋的。小雪缓慢地移动脚步到门边,侧耳倾听,外面有人说话,是普通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