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阵阵嘹亮的军号吹响,号声在旷野中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所有的连队都整装集结,准备返回各自的营地。
请过假的林小军独自离开了队伍,坐上了通往边境的大巴车,他要到上次追击毒贩的山洞中去拿回那笔钱,昨晚上他和苏小曼商议过了,等他取回钱,由苏小曼代表他给芋头和老班长的家里邮寄一些。
从师部小镇到边境小镇,至少有一百多公里,车在山中绕行着,车外是郁郁葱葱的森林,只是这些对大都市的人来说惊叹不已的山水,对林小军没有丝毫的诱惑,一个山区出来的孩子,早都看管了这些。
昨晚上他溜回帐篷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实在是他和苏小曼彼此都舍不得结束那难得的一次约会。
春季是一个容易困乏的时光,看着满车厢里憨然入睡的老乡,林小军自己却无法入眠。
命运就是如此的奇特,他从小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军人,可是,现在自己不仅是了,而且自己开始喜欢上这种生活,部队的热情,荣誉,汗水和血迹,还有苏小曼,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对部队有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感情,他觉得自己本该在此。
“嗨,小伙子,你是当兵的吧。”很无聊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瞅到了还没有入睡的林小军。
“呵呵,是啊,你怎么看得出来!”林小军对司机的搭讪没有拒绝,实际上他也很无聊。
“这很简单了,你老弟虽然也穿着这一身名工迷彩服,但你的气质可不像民工。”
林小军愣了下,想一想,自己也笑了,不错,现在的民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都喜欢穿军队的迷彩服。
“呵呵,师傅你不仅技术好,眼光也不错啊。”
“老弟,不瞒你说,我这技术在市运司那也是数一数二的,你就看后面那辆车,硬是跟了我上百公里,就超不过去,哈哈哈。”
林小军回头一看,可不是吗,那辆三菱吉普好像自己上车的时候就一直跟着,这都两个小时了,还在后面没超过去,这技术真够烂的……
他竖起了大拇指,给师傅赞了一个。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中午10点左右,车也快到了前方的边境小镇。
林小军是不需要到镇子里去的,半道上,他让师傅停车,先下了。
从这里到上次藏钱的山洞,至少还有五六公里的山路要走,他加快步伐进入了森林。
但让他奇怪的是,后面那辆车也停下来了,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