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拍了拍掌,上来一个管家:“去。把我的窖藏百年法兰西白兰地拿一瓶来。”
“来,来,尝一尝。”管家给他们满上酒。两人呷了一口浓烈甘冽的白兰地,亚伯拉罕带头用叉子,叉了一片切片给坤哥,自己叉了一片嚼得津津有味。
坤沙嚼了一口,不错,入口清脆,肉香味很浓,他喜欢。
“坤哥,品出这是什么心了吗?”亚伯拉罕叉了一片又嚼得青筋一凸一蹦,扯着脸上麻皮的肌肉。
“有点像羊心。”
亚伯拉罕嚼得很起劲,听他说羊心,只是随便摇了摇头。
坤哥叉了一片,嚼了嚼:“鹿心吧?”
“鹿心,吃草的,有膻味,我不太喜欢。”亚伯拉罕自顾自说道。
“不会是野兽的心脏吧?”
“差不多吧。人类也是高级动物,也算得上兽类吧。”亚伯拉罕根本没看坤沙的表情,也知道他黑鳞片的脸上,片片竖起来。可是他猜错了,坤沙是有个食人的历史。
“唉——多年没有敢食用。竟然记不起这种奇特的味道。不蛮老兄说,兄弟当年打越战的时候,就吃过。”
亚伯拉罕拍起巴掌来:“好,好,咱们可是臭味相投了。我这一爱好,一生都改不掉。接下来,还有更鲜的菜等着坤哥,坤哥可有口福了。”
说完两对哈哈大笑,然后举杯咣地一声,碰杯,干了一杯。
第二道呈上来,一个细瓷大碟里,只有几片,形状看起来,像海参切片,颜色也类似,还是生的。坤沙倒了一些高度酒,然后就用火烧,卟地窜起一道蓝火,亚伯拉罕趁机拌了拌。他带头叉了一点,大蓝焰上烧了烧,吃得沙沙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