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百猛营”这三个字,常遇春也不由得眉头一皱。
不过只是停顿了一秒,便又开始大口啃起馅饼来。
“区区百猛营,何足挂齿,我必能率兵灭了它。”
“只是......”常遇春灌了一口酒,若有深思地说道:“我作为一个火长,却要统率三千兵马,这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呀。”
裴元峥会心一笑,应道:“放心,本帅又岂会忘了这事。”
“常遇春上前听封!”
常遇春大喜过望,连手中的鸡腿都瞬间不香了。
放下鸡腿,油腻的双手在身上随意一擦,就单膝跪下。
拱手道:“常遇春在!”
“常遇春,本帅现在封你为偏将,如能击破百猛营,我就封你为枭隼军副将!”
“末将领命!”
常遇春绷直了身躯,认认真真施了一礼。
这下,自己可算是一飞冲天了。
从一个小小的火长,摇身一变就成了统率几千人的偏将军。
更重要的是,只要自己击败了百猛营,就可以升为枭隼军的副将。
枭隼军统兵五万,除了主将苏烈外,也就只有四员副将。
这样一来,也就成了真正的高级将领了。
只是,百猛营却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别看常遇春表面不动声色,但内心之中却还有一些担心的。
百猛营,顾名思义,乃是由数百名猛士组成的军队。
而这些猛士,都是高开道的义子。
高开道此人,自己没几个孩子,却十分喜欢收义子。
他收义子就一个条件,非猛男不可!
只要你是猛男,我就想收你做儿子。
然后他将这数百名义子组成百猛营,作为作战先锋。
每次战斗,百猛营必冲锋在前。
个个以一当十,勇猛无比。
罗艺初次与高开道交战之时,就因为轻视百猛营而吃了大亏。
那一战,百猛营率先出击,领着大军冲锋。
罗艺一看,就乐了。
和我玩骑兵冲锋,真是不自量力。
因为轻视,罗艺并没有选择让燕云十八骑领兵迎战,而是让前不久刚刚招募的新兵列阵迎战。
也就是这个决定,让他后悔不已。
如果说高开道的军队是一杆烂木枪,但这枪头可不是银样镴枪头,而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百猛营五百多人,个个身披铁甲,手持长矛,就如同一把尖刀一般扎进了幽州军的阵型之中。
没用多久,就把幽州军的阵型给彻底绞碎了。
那些新兵哪见过这种场面,当时就吓傻了。
一个个丢盔弃甲,化作鸟兽散。
这时候,见识到百猛营厉害的罗艺才大呼后悔,赶忙命令燕云十八骑重整阵型。
可是军心已乱,哪怕是燕云十八骑,也是回天无力。
一场大败,不可避免。
而这也是让百猛营名声大噪,一时之间,竟到了能与燕云十八骑相提并论的地步。
施礼之后,常遇春接着开口:“大帅,关于这三千兵马,末将有个小要求。”
“但说无妨。”
“这百猛营五百余人皆是骑兵,所以末将想要这三千兵马也是骑兵!”
裴元峥淡然一笑,仿佛早已料到常遇春的想法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