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在两万大军的包围之下,马超竟然还可以突破重围。
将任何军队都视作生命般宝贵的军旗,直接砍断。
这是一种羞辱,更是一种践踏。
可即便如此,两万大军也没有立即有所动作。
军旗是倒了,面子是丢了。
但是命还在呀!
这时候冲杀上去,是嫌死的还不够快吗?
乱世从军是为了吃饭,可不是为了送死。
就在敌军军心大乱之时,飞虎军的反扑也开始了。
五千人马,虽已损伤过半。
但意志未倒,军心未散。
他们三五成群,共同御敌。
将兵刃砍向敌人,将后背交给兄弟。
杀一个不亏,杀两个赚了。
在这种精神的感染下,几千人竟然将二万人搅乱了。
慕容恪手握成拳,止不住地微微发颤。
飞虎军这样的才是自己想要的军队。
这裴元峥还不到弱冠之年,竟能将麾下的军队治理的如此井井有条。
到底是其身后有高人,还是他真的如此少年英雄?
与之相比,自己这两万人简直就是乌合之众。
窦建德虽靠着侠义之名,聚起了十余万大军。
但是这样的战斗力,却是不敢恭维。
若是给自己半年时间,慕容恪也有信心将其训练为一支铁军。
只是,时不予我。
今日这乱局,怕是不好收拾了。
慕容恪深吸一口气,接着从身上的衣服上撕下两块白布。
分别为自己双手的伤口做了简单包扎。
稍稍活动了一下,也算是适应了这般感觉。
继而重新提起枪,驱马而走。
他的眉头紧锁,但目光却是无比坚毅。
在这种时候,要想稳定局面,只有自己冲锋在前。
慕容恪是一个工于心计之人,几乎将趋利辟害做到了极致。
就像他武艺虽高,却不愿意与他人斗将。
他要的只是最后的胜利,过程如何,他不在乎。
可如果这样就认为他是一个怕死之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不怕死,只是惜命。
在没必要拼命之时,他绝不会冒险。
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
这才是他的人生信条。
可是到了这时候,军心已经动荡,他就必须挺身而出了。
只有主将以身作则,才能凝聚起已经涣散的军心。
而这一切的核心,便是拿下马超。
当然,慕容恪也不会选择与马超去单打独斗。
哪怕后者已经受伤,自己也绝不是他的对手。
要拿下他,必须利用人数上的优势。
这可是两万骑兵,只要指挥得当,依然可以赢下这场本已近乎拿下的战斗。
“传我命令,全军稳住阵脚,左路与右路大军从两侧合围,必须将敌军拿下。”
慕容恪提枪一指,接着道:“中路大军以团为单位,随我冲锋,拿下马超。”
“斩杀马超者,我必上奏夏明王,连升三级,赐百金!”
话音落下,战场之中也是瞬间爆发出了惊呼之声。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在名利的刺激下,两万大军心中的斗志也被重新点燃。
他们仿佛忘记了马超之前的英勇,认为眼前的,不过是一个重伤垂死之人罢了。
“第一团,冲锋!”
慕容恪只是稍作整顿,便大喝一声,率领一团人马冲杀而出。
他非常明白,对付马超这种绝世武将,决不能让他有喘息之机。
对于骑兵而言,最好的作战方式当然是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