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吉祥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要求省厅各个相关的部门以及各个地市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采矿权审批内部会审制度,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切实负起审批和监管责任。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权限不得再次下放。严禁越权审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将适时组织对采矿权下放实施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采矿权审批职责而引起严重后果的,我厅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我们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全面实施矿业权联网审批,到时候,省厅会把联网审批的客户端分发给各个地级市包括下面的县区。
现在,这个客户端软件正在开发之中,大约两周之后,客户端会开发完成。
在此之前,要求各个地市必须把各个地市的现有的矿区和矿产企业等详细的数据录入到由省厅所提供的数据库内,以便将来客户端正式建成之后导入相关的数据。
数据库导入工作省厅给各个地市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之后,如果哪个地市还没有完成数据库导入,那么省厅将会在今后的各项专项资金的划拨上给予适当的减免。
第三,各个地市必须严格执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以及储量评审备案和采矿权登记备案制度。地质资料汇交人应严格执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汇交有关地质资料。
对不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的,不予受理其采矿权申请项目。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辖区内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季度办理的储量评审备案情况,以及市、县两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采矿权项目情况列表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之前没有及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在本月两个星期之内补齐,如果没有补齐完成的,省厅将会不再接受该地级市的矿产资源审批项目,直到相关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之后才会重新启动。”
柳浩天说到此处,表情冷峻的说道:“在这里我必须要重点强调一下,各个地级市的数据库录入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这一个阶段录入的是最近10年的相关情况,第2个阶段录入的是最近20年的相关情况,第3个阶段录入的是最近50年的相关情况。
等到各个地市,把他们的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录入并确认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