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这人是狗耳朵了。
程昭扫一眼某人无语的脸,不慌不忙的进了浴室,一进去便看到洗漱台上多了一个杯子,里面放着他的牙刷。
沈执欢把头探进来,看到他盯着杯子后道:“突然想起我有备用的杯子,你就用这个吧。”
程昭沉默的开始刷牙,洗完脸后和她坐在了桌边,两个人和平的吃完了一顿饭。
这一天早上起,两个人就开始了诡异又和谐的同居生活,沈执欢负责买菜及观察小区那些人什么时候走,程昭则负责一日三餐。如果说生活跟之前有什么更大的区别,那就是家里有个人后,沈执欢在家待着的频率明显高了。
“怪不得人人都想结婚呢,家里有人做饭就是好,”沈执欢看着丰盛的餐桌十分感慨,“看来等租完新房子,我也得赶紧找对象了。”
程昭给她递筷子的手顿了一下,问了个相当现实的问题:“你是个黑户,怎么结婚?”
“真要是想结婚,我就不能补办一张身份证?”沈执欢无语,这人还真把自己当黑户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她真的结婚了,那父母就算再偏心女主,也不好抓她去联姻了。
程昭见她开始认真思索,想了想道:“婚姻太麻烦,如果只想找人做饭的话,可以有无数个办法,完全没必要跳火坑。”
“……不要跟我说找保姆啊,我没钱。”沈执欢无语的看他一眼。
程昭:“不要钱。”
“真的?”沈执欢扬眉,“那你给我举个例子,怎么能在没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不花钱也能让别人给我做饭。”
“比如说,你叫我一声爸,我肯定会看在亲子关系的份上,给你做饭。”
沈执欢端起碗,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我这一碗砸过去,你可能会死。”
“不要就算了。”程昭扫了她一眼,慢悠悠的回房间了。
沈执欢气得牙痒痒,程昭在她这里已经住了三天了,她早就发现这人清冷的外表下,长了一颗损到不行的心,可偏偏每次他一脸平静的跟她说话时,她总忍不住掉进他的陷阱,然后像刚才一样,觉得一脸认真的自己像个傻哔——
还有两天,忍一下,再忍一下就好……
沈执欢深吸一口气,平复下来后换了件衣服,打算去菜市场买菜。出门的时候她下意识的看了眼周围,发现之前那群小混混不见了后,心里顿时惊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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