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龙旗帜插在上面。
巷战中的阿瑟,同样在最前线。
在他的身边两侧,是手持大盾与长剑,负责护卫的加拉哈德,与手持长枪与圆盾,负责中程攻击的加雷斯。而手持双手大剑克拉伦特的阿瑟,则作为主力输出,以及近战角色。
三个人形成了一个战斗小组,在血肉磨坊一样的伦蒂尼乌姆城内推进。
这样的表现,任何人看到了都会惊叹“这孩子真的司马强”。
之所以这样,除了天赋与努力,新人光环与钦定外,更重要的便是魔剑克拉伦特了。
就像湖仙女神说的那样“克拉伦特”,这把代表“王权继承”概念的魔剑,与作为储君的阿瑟是最契合的。
这把剑极大地增强了他的实力。增强的幅度,比他自己拼命给自己加持魔术还厉害。而且厉害的多。
手持克拉伦特的阿瑟,在战斗力方面绝不逊于任何一位圆桌骑士。甚至对上手持咖喱棒的亲妈,也能打个五五开。
毕竟现在的亲妈还不是完全体。没有拿上圣枪变成北半球,或者拔出ex咖喱棒,得到星球圣剑与最强保命道具剑鞘。所以阿瑟还是有的一拼的。
“这场战役的首功,便是阿瑟的吧。”
在阿瑟身边,同样是第一次上战场的加雷斯,有些兴奋地说。
毕竟是骑士家族的少女。拥有不逊于任何人勇猛的她,在最初的紧张后,已经可以得心应手的发动战斗了。
“是啊,真不愧是王之子。”在阿瑟身边,加拉哈德有些感慨的说。在说话的同时,巨大的黑色盾牌被得心应手的施展,格挡了从远处射来的弓箭。
这些弓箭无论射程还是威力都差太远了,根本不痛不痒。
“之所以这样,也多亏了你们的帮助啊,加雷斯,加拉哈德。”阿瑟也愉快的说。
虽然现在魔剑仅仅只是魔剑,还没升华到“宝具”的程度。无法挥出光炮。但阿瑟还是觉得很开心。他的“拯救不列颠”的道路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这种兴奋,一直持续到下一个路口。
“啊啊啊啊啊!”
披挂着沉重的板甲,头戴角盔,手持大剑的狂战士从街头一口气砍到街尾。
“那个是……”
“莫德雷德卿……好粗暴啊……”
与节省体力,杀人只要夺取性命的三人组不一样,挥舞着大剑的狂战士,每一次不遗余力的攻击,都能将对面的敌人身体彻底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