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的肯定不会错。叶秋零挣脱开手,脸色微红道:“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喜欢的人?是谁?长得有我帅?比我聪明?还是比我可爱?”祝英台只是恶作剧,却没想到竟然挖出这么大的八卦。对于叶秋零所喜欢的人,那个好奇心,像小猫在心里挠着。不过这次叶秋零不再配合了,看到祝英台眼中的笑意和好奇,叶秋零已经能百分百判定,这家伙只是在玩。
“是我很小的时候认识的。”叶秋零模棱两可地说道。
不是认识的人?祝英台顿时失去兴趣,叶秋零小时候认识的人,完全不在她的交际范围之内,陌生人再怎么样,她也没兴趣。
虽然对那人没兴趣,但对叶秋零的反应还是觉得很好玩的,真是超级认真的一个人。而且两个人也算是完全混熟了,祝英台对于熟人……逗比模式全开。
“不要欺负人,给你。”幸好,没多久宁采臣就回来解救了叶秋零。
四人坐成一排,一个优雅地舔着草莓圣代,一个小口地啃着草莓圣代,一个频率很低的大口啃着草莓圣代,一个埋头大口扒着炒面。祝英台看着各位的吃相,重点关注脸上沾上褐色酱汁的梁山伯,感叹着:果然,优雅是对比出来的。如果四个人都吃着草莓圣代,那就太过平常,有一位粗鲁男子做对比,其他人就凸显出一种优雅的感觉。
大大地咬一口,然后让冰在口中慢慢融化,舌头浸泡在柔软甜美的汁水中,让汁水慢慢流入胃中。
嗯,除了嘴巴被冰冻的有些麻木之外,其他的感觉还不错。
宁采臣在想着刚才在路上遇到的一伙人,有些奇怪。六个人,一个是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少年,还有五个成年人,他们每一个的存在感都暴强。
从走路的队形来看,那个少年是这伙人的头头,当然,宁采臣所说的存在感和身份没关系。那个穿着青衣的少年,长相实在太过俊美,第一看到的时候,宁采臣还愣了一下,这家伙不会是祝英台的亲戚吧。不是说长得像,而是那种雌雄莫辩的样子,感觉非常相似。这个青衣少年的存在感是因为出众的外貌,而那五人的存在感,则是那格格不入的打扮。
在这炎夏,还在这沙滩上,大家都是穿着短袖短裤,或者直接就穿泳衣。
而这五个人,他们却穿着厚实的黑色大衣,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就像现在是严冬,而头上的太阳散发的不是热量而是冷气。
作为侦探迷的宁采臣,遇到这样的事情,自然是想要学习那些大侦探,开始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