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举个例子。
比如说,只要在“畅游滇南十五日”的期间范围内。
任何一间饭店,凡是接到任何一个游客投诉,只要认定责任属于饭店,立马停店整顿三天!
接到两个游客投诉,歇业整段四天!
依次类推,上不封顶。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切实维护好滇南省的旅游形象。
毕竟,这次滇南省的史无前例的旅游盛况,往好的方面想,那是一次带动经济发展的绝好机会。
但同时,事有两面。
往坏的方面想,这次旅游盛况也算是提前挖掘了滇南省的旅游潜力,属于花“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
只要滇南省在这次旅游盛况中,口碑不稳,那等十五天过后,谁还会再来滇南省?
等一年过后,谁还会再想着来滇南旅游?
因此,决不能干这种一锤子买卖的事情。
对于滇南省这样靠旅游收入来吃饭的省份来说,每年有稳定的“回头客”来滇旅游,也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事情。
所以,有关条例出台之后。
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举双手赞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