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在他们那儿的黑市也就1000块,莫威士人的纸币用来点烟都觉得燃烧度不够,至于擦点什么,那就是觉得太硬了。
这价格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在艾尔斯看来,一百磅金锭又感觉是太贵了,毕竟这东西在艾尔斯看来,马林应该每周都能量产一打左右。
所以,定一个高价,看看是不是真得有视钱财如粪土的有钱人来共襄盛举。
如果有,看看他每周能够吃进多少,然后再和马林谈一谈价格,作为一个巫妖,艾尔斯深知马林这个孩子的无限可能性,所以,既然有了关系,就需要好好的维持住,毕竟他是一个巫妖,又不是一个变态连环杀人狂。
什么,你说巫妖有过之而不无及?
呵呵,愚蠢的人类,巫妖就算是集结灵魂也是要看质量的好不好,只有那些脑子和灵魂都腐烂了的废物才会想着用数量战胜一切。
他们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能吗,蚂蚁可能撼动巨木吗。
当然不可能了。
所以,有腿为什么不抱呢。
站在印记城的街道,艾尔斯掏出了烟盒,这是马林送给他的小礼物,这是一个懂心的小先生啊,投其所好似乎是他最拿手的技艺。
点上一支烟,将烟盒收起,艾尔斯感受着肺部工作带来的快乐,每一次变回生人,都会让他回忆起过去,在这一刻,艾尔斯不再是那个又狡猾又贪婪的巫妖,而是一个活了很久的人。
马林小先生……怎么说呢,这是一个优秀的合作者,一个好同伴,而且这位小先生似乎也不怎么介意合作者的出身,只要能说人话,懂人事,他都可以接受,这让艾尔斯对他也是挺有好感的。
毕竟当年的时候,如果他面对的那些同行和贵族要是有马林小先生一半的脾气,艾尔斯就自认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虽然早已忘记了很多熟悉的容颜,更多是连名字都忘了,但是艾尔斯还是记得,年少时最喜欢的那个女孩,有着一头金发的公主殿下,说起来也是有意思,除了天分之外没有任何长处的艾尔斯为什么会受到那位公主的喜欢呢。
早就忘了啊,艾尔斯这么想到,他只记得最终她嫁给了临国的王子,用幸福的一生教会了艾尔斯——只有爱情,人是不能完整的。
至于自己为什么变成一个巫妖……哈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这个故事很长,而艾尔斯自认也不是什么说故事的好手,所以如果真的要说出来,那是要收费的。
烟在燃烧,艾尔斯靠到了护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