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去格顿,劳拉!”
“格顿是什么?”
“是剑桥的一所女子学院,一想到就令我全身发毛!”
“等我十二岁时会去上寄宿学校。”
“寄宿学校是大染缸!”
“您不认为我会喜欢?”
“你应该会说还不错吧,危险就在这里!拿曲棍球杆砍其他女生的脚踝,回家后一天到晚把女音乐老师挂在嘴上,接着去念格顿或萨默维尔学院[5]。唉,算了,反正还有好几年才会发生这类惨事。你长大后想做什么?你应该有点底吧?”
“我曾想过照顾麻风病患者……”
“那倒无妨,不过别把病人带回家睡你丈夫的床就好了。匈牙利的圣伊丽莎白[6]就干过那种事,真是昏头了,她虽是位不折不扣的圣人,却是个很不体贴的老婆。”
“我永远不会结婚。”劳拉宣称。
“不结婚?噢,我若是你,我会结婚的,在我看来,老处女比已婚的女人更恐怖。你虽然不适合某些男人,但我觉得你会比许多女生更贤惠。”
“那不成,爸妈年老时,我应该奉养他们,因为他们只有我一个孩子。”
“他们有厨娘、女管家、园丁、丰厚的收入,还有许多朋友,他们会过得很好。做父母的,时机到了就得放孩子走,有时反而是种解脱。”鲍多克突然在玫瑰花圃旁停下脚步,“这就是我的玫瑰,喜欢吗?”
“好漂亮。”劳拉客气地说。
鲍多克表示:“整体而言,我喜欢玫瑰胜过人类,其中一个原因是,花儿的寿命不长。”
说完他用力握住劳拉的手。
“再见了,劳拉。”他说,“你该回家了,友情不必勉强,很高兴你能来喝茶。”
“再见,鲍多克先生,谢谢您的款待,我玩得很开心。”
女孩口齿伶俐地说着客套话,她是个很有教养的小孩。
“很好。”鲍多克和善地拍拍劳拉的肩膀,“很懂得看场合说话,谦恭与客套是社交的必备条件,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话了。”
劳拉对他微笑,穿过鲍多克为她拉开的铁门,然后转身迟疑着。
“怎么了吗?”
“所以我们的友情算是订下来了吗?”
鲍多克揉着鼻子。
“是啊,”他轻叹道,“我想是的。”
“您不会介意吗?”劳拉不安地问。
“不会啊……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