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逸公子,姐姐问你想要个什么角色。”杜鹃自动略去后半句话,反正锦逸耳朵又不聋,早听到了。
“姓周名子都,化名为锦逸,可以按照我的故事写。”锦逸顿了顿,补充道:“期待能尽快看到这个角色。这么晚打扰,不好意思,告辞了。”
说完,锦逸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杜鹃好奇地问:“姐姐,锦逸他干嘛让你用他的故事写?他想出名吗?”,徐小白几乎以为锦逸从没来过。
“傻瓜,锦逸老早就有名了,何须借我的小说博出名?可以不用怀疑的说,目前他写进小说里,是有点自贬身价的意思。”话点到为止,锦逸为什么自贬身价也要求个角色,她想,是他借着这个机会见她一面,以后小说上市,他可以买了小说,天天看。
多一个读者总比少一个读者好。
有才如锦逸,竟然看得下去简单粗暴有时有些脑残的小白文,徐小白也是有点开始佩服锦逸了。他没有说小说写得好不好,却不声不吭的找来要个角色。试问谁会想把很喜欢的角色写进一本烂书里?
锦逸,是认可她的。
尽管这本书很小白,尽管白莲花在女神经病和重度中二患者之间切换的很顺利,锦逸却没讨厌白莲花,还要了个角色!
要知道,按照她的路数,大部分男人都会喜欢白莲花啊!谁让她也有轻微的玛丽苏情结呢?
咦,不对啊,锦逸身为西川国第一美男,写进小说里也是第一美男,第一美男喜欢第一有名的大胖子女人,是不是太喜感,太把锦逸的身份拉低了?
锦逸这么有名,如果真用锦逸的名字,现在小说不是特比热销,但也是有不少人看。万一传出去,她没刹住车,把锦逸的身世都抖了出来,这样很不好。
不能叫锦逸!
不如叫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锦瑟跟锦逸的名字差不多,但差一个字,就差之千里了。
用锦瑟代替,不仅不用担心读者们会把锦逸对号入座成锦瑟,她还可以尽情的歪歪啦!
毕竟亲眼看到的美男,比凭空捏造的美男子,写起来肯定要真实动人!
翌日,用过早餐的徐小白,躺在床上开始构思怎么把锦逸要的角色锦瑟,以一种牛气哄哄让人过目不忘的方式出场。
美男出场,必定要亮瞎所有人的眼才行。
让他以无比高冷的姿态出场还是一次就轰动全城呢?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