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灯和霓虹灯交映,都已经这么晚了,还有这么多人在大街小巷穿梭,有人匆忙,有人寂寞。
如果不出来找他,程欢从来不知道这个城市原来这么大,好像再走个几天几夜,也摸不着它的边际。一条街又一条街,一个路口接着一个路口,越夜越堕落,每一家酒吧和娱乐场所都爆满,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在夜色里挥霍时间和金钱。
程欢的脚已经磨出了血泡,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两条腿酸沉得好像灌了铅,膝盖也发软,这一整天,她一直在片刻不停地寻找他,盲目又固执,明知道希望渺茫,可是还是愿意相信,也许会在某个路口某个酒吧遇见他。
其实找到了他,又能怎么样呢?或者,只不过因为除了寻找之外,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从日落,到灯初上,再到夜末央,游魂一样晃到了十二点多,街上的人潮慢慢由多到少,稀稀落落地散去,程欢终于失去了再找下去的勇气。站在清冷的街灯下,突然觉得刻骨地孤单,刻骨地想念。
只要,只要现在能见他一面,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眼,她什么都愿意放弃。
不知不觉,周围的景物有点熟悉,程欢停下来,环顾四周,原来都走到这里来了,前面就是新闻大厦,过去几十米,就是她以前租住的那间小公寓。路口的冰店,已经关门了,只有霓虹招牌还在一闪一闪。
程欢脸上浮起一个苦涩的微笑,想起当初,被乔瑄泼了一身酒的那个晚上,傅宪明送她回家,就在这个路口停下车,走进这家冰店,给她买了一只蛋筒冰淇淋。她还记得那种柔腻的粉红色,甜蜜的草莓味道,记得他笑着说「这是奖励你的」。
那支冰淇淋的甜蜜,好像从舌尖一直到心底,现在才突然明白,原来,那是心动的滋味。
慢慢沿着冰店旁边的小巷子拐个弯,程欢往自己以前住过的那幢公寓走去,身不由己,两条腿不听使唤,突然想要重温一遍熟悉的景物。
那个她扭伤了脚,下雨的夜里,他抱着她走过的楼梯;那个他开车过来接她上班的早晨,曾经一边抽烟一边等待的窄巷……无限温柔,无限心酸。
程欢抬起头,曾经属于她的那扇窗子,正是漆黑一片,大概一直没有人再住过。
忽然,她有点怔忡地停下脚,前面的路灯下面,有个人靠着灯柱站在那里。虽然是背对着她,可是,她的心突然剧烈地跳了起来。
扑通,扑通,越来越急,越来越响,好像就要蹦出喉咙口。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