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是儒家的大本营。
但在苏修印象里,后世的齐鲁大地,民风可是很彪悍的,好酒,也讲理,但更多的时候,讲理讲不几句,就直接撸袖子干上了。
进了东昌府的城内以后,苏修发现街头上的酒馆很多,商铺也很多。
都说齐国是目前七国中最富的,因为齐国已经多年没有过战乱了,再加上物产丰富,大部分百姓,都是衣食无忧。
这话一点儿都不假。
街头上的百姓虽然穿的衣服不算华丽,可脸色也算红润,很少有那种饥饿了许久,瘦骨嶙峋的人。
苏修相信,这并不是假象,因为那些逃亡大秦的流民中,几乎没有齐人。
只是,苏修发现,在酒馆里喝酒的人,有很多读书人,喝着喝着,就子曰,之乎者也上了。
“嗯?”
当五百人马和拖拉机全部开进城以后,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尤其是拖拉机的队伍,所有人都是第一次见,纷纷好奇的打量着那冒着黑烟,发出突突声音不用马拉就自己能动的车什么东西。
再加上人们吃瓜的天性,绑在车头上的高渐离三人,也是一道风景线。
“高渐离?他不是拿个燕国有名的琴师么?”
“是啊,我也听说过他,怎么被绑起来游街了!”
“衣服也不穿,羞死人了!礼义廉耻何在!”
“呀,好小。”
很快,人群中就开始议论了起来。
“那个田光好像是农家的魁首啊,他怎么也被扒光游街了?”
“嗯,堂堂农家魁首,被如此对待,若是被农家的人知道了,怕是要疯!”
“哈哈,没错,这下农家的人要丢大脸了。”
“那个荆轲是谁啊?没听说过,看着像个有武功的人。”
“谁知道呢,也不知道他们三个犯了什么事,居然落得了这种下场。”
“恐怕这支商队不一般啊,连高渐离和农家魁首都栽到了他们手里。”
高渐离和田光的名声在外,人群中不少人都将二人的身份认了出来。
但此时的荆轲还没出名,几乎没人认识他。
“李信,去给他们泼醒。”
见状,苏修立刻吩咐李信道。
刚才三人就昏迷过去了,得让他们真正的体验一下社死才行。
李信咧咧嘴,很快就弄来水泼了三人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