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就要走了。
霍去病离开云琅的小院子的时候手扶着门框回头看着云琅道:“想做我的朋友,且看三年吧。”
云琅并未起身相送,端起一杯茶道:“明日卤肉就要做好了,喜欢的话就再来尝尝。”
霍去病嘿然一笑,就快步走了。
云琅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叹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总是欺负历史上的好人,这样好吗?现在购买皇陵的两个条件具备了……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那么不愉快呢?”
平叟喜滋滋的回来了,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如同脱毛老狗肚子上的皮。
一大把银簪子塞进云琅的手里,然后朝那些眼馋的丫鬟们挤挤眼睛。
瞅着丫鬟们乌泱泱的围过来,云琅终于知道这个老贼夜夜春宵的秘密了。
大汉的女子很实际,对于爱情这种消耗品并不是很执着,能用年轻的肉体换来以后可以依靠的金钱,她们并不在乎与她们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胖胖的丫鬟有些自行惭秽,挤到前面来的都是院子里最漂亮的姑娘。
就在她希望云琅不要把簪子都给那些漂亮姑娘,多少给她留一枝的时候,发现云琅正在冲她招手。
一把簪子足足有七八个,云琅一股脑的拍在胖丫鬟的手里道:“归你了。”
然后冲着那些围着她的丫鬟们笑道:“没了!”
没了银簪子的云琅马上就没有了吸引力,那些女子现实的惊人。
刚刚还一个个笑颜如花的,转瞬间,就留给云琅一个个美丽的背影一哄而散。
胖丫鬟抱着一把簪子,脸上不断地向下滴汗水,吧嗒,吧嗒的,她很想大笑,又努力的闭着嘴巴,云琅估计,这是这个可怜的胖丫鬟这辈子最荣耀的一次经历。
“你喜欢胖丫头?”
“只是不讨厌。”
“她侍寝了?”
“没,我还是个孩子啊。”
“老夫十三岁的时候长子文月降生,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您老天赋异禀,常人难以企及。”
“少年郎,人如草木,春夏勃发,秋冬守藏,少年时男欢女爱乃是天理,这样有利于人族繁衍。一过三十,身体如秋日之树木,落叶以存身,到了五十岁之后,则可以尽情挥霍,享受仅有的余欢。尔少年不知享乐,难道要等到年老时再追悔莫及不成?”
面对平叟老头的诱惑,云琅坚定的摇摇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