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结束。
当天晚上,阿强被打断了一条腿,从此消失在了夜总会。我知道,欢哥发了话,不许他在这个城市混饭吃,本市内也没有任何一家场子会容纳他了!
这已经是欢哥给他留了条活路,否则的话,软饭王恐怕就只有去卖屁股了。
我没有动小凤。
毕竟小凤和阿强不同。阿强拿公司的薪水,算是公司的人,我们怎么整他,外人都没有话说。可小凤只是一个带小姐的妈咪,不算是公司的人,只是挂单在我们场子下混饭吃。
按照规矩说,我们是没有理由动她的。做妈咪的,流动性也很大,今天离开这个场子了,明天可以到另外的场子找饭吃,只要她手下还有小姐。
虽然欢哥只要发一句话,分分钟就能赶绝她,但是那就显得太仗势欺人了,不合规矩。
在道上混饭吃,有的时候也不能做太绝。
这件事情之后,唯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那个小凤手下,被强逼下水的那个女服务员,居然选择了继续当小姐,只不过转投到玛丽手下去了。
这让我很意外,同时也感到心里有些一些茫然。
或许,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堕落容易,但是走出来就很难了。
这件事情的全部过程只有几个夜总会的各组主管看见了,可是之后却传的沸沸扬扬,大概是那几个妈咪多嘴吧。第二天我去公司上班,却看见那帮小姐一个个都用古怪的目光看着我,一个个眼睛里带着激动和几分惧怕,总是很复杂就是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脸上带着那种近乎于阴险的微笑,然后用冷血的态度,在阿强的声声惨呼中把他双手打断,这在很多人眼中是一种很变态的作法……
不过,在这些小姐眼里,大概是觉得很酷吧。
其实这种场面,我早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处理阿强,只不过是小场面,阿强也只是一个小角色,一个仗着背后女股东狐假虎威的软饭王而已。收拾他也不费什么力气。那天我摆出来的做派,其实是为了震慑一下场子里的其他人。
我意识到,自己近期一段时间,真的有些松懈了。从内心而言,我似乎对这种场所的生活,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厌倦。
这感觉就好像是在黑暗的环境居住久了,就很向往阳光。
白天的时候,我忽然感到有些无聊。找了件外套出来,上街溜达。
因为我永远都是晚上工作,这造成了我的作息时间大部分都是昼夜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