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明喻养了一条威(dai)武(meng)神(mai)勇(chun)的哈士奇,他给哈士奇取的名字也叫做“亲爱的”。如今突然看到“亲爱的”打了电话过来,明喻的脑中下意识地便出现了一个哈喇着舌头、蠢到不行的狗脸,哪儿能想到电话那端竟然会是成肃。
虽然这通电话是个意外,明喻本身根本没有与成肃多接触的意思,更不用提纠缠。但是他同时也明白了,那股属于原主的执念一直都深藏在他的心底,久久没有消散。
原主的执念是什么呢?
——我要让你一辈子都记住明喻这个名字!
想到这,明喻淡笑着翘起唇角,低声呢喃道:“放心,我一定会让他永远记住你。”
仿佛是在回应明喻的话,刚刚心中的那种苦涩感渐渐减弱,很快明喻便将这件事抛到脑后又开始认真地阅读起电子杂志来。明天就要结束假期了,他的时间可不像成肃一样充沛,得抓紧时间啊。
而在缪斯第41层的某个单独休息室里,一个帅气英俊的男人恼羞成怒地将手机甩到了地上,所幸地上都铺满了柔软的地毯,他的手机才能幸免于彻底粉碎的结局。
“我是谁?呵呵,这是你的新手段吗?你最好记住你的话!永远别想起我是谁!!!”
……
赵睿真的是不敢相信,三天的时间,他家小模特竟然真的将最近十年的全球顶级杂志以及一线、二线杂志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全部都看完了!!!如果是看完也就算了,看完以后他家小模特竟然还记了个大概!这真是太恐怖了!
在开车去《品格》的路上,赵睿忍不住地问了明喻几个问题,发现他全部都能答上来,还能只字不差地表述出某一年时尚圈的流行风尚。
虽然说曾经的潮流在如今不一定流行、甚至还有可能过气,但是时尚圈一直有种说法——
『十年,是一个循环。』
君不见,上世纪流行的高腰裤、白衬衫,现在竟然大街小巷的又可以看见了吗?!
这样想着,很快,两人便到了《品格》的总部。
趁着赵睿去停车的功夫,明喻抬首仰望着这栋高耸巍峨的大楼。虽然和缪斯大楼差了许多,但是作为一个杂志社的总部,《品格》确实已经足够的有气派,乃至是超越了他上辈子见过的很多国际一线杂志总部。
在三天的充电时间里,明喻已经将这个世界的时尚圈摸了个大概。越是了解,他越是为这个世界的华夏而热血沸腾、心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