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脾气,配合地上了车。
第二天。
全家人还在睡觉的时候,谭尽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出门了,还给他们留了张夹带拼音的小纸条:我去买东西,不要担心。
醒来的大人们,发现他人没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满世界找他,完全没有头绪:一个小孩子,头一次到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他能去哪呢?
等到下午,谭尽自己出现在家门口。
他的脸蛋被太阳晒得红彤彤,带回来两件睡衣。
原来,他去了昨天他们家参观的那个景点。
景点离家不近,开车都得开好长时间。
小谭尽明知道路途遥远,竟也不怵,他就这么一路问人,一路走,硬生生走路走过去,又走路回来。
买回来的睡衣,当时穿有点大,谭尽慢慢长高,穿着渐渐正好了。他继续长高长胖,后来睡衣太小,穿不下了。
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谭尽那一件睡衣几乎穿了一整个小学。谭子恒每次在家看到他,不论春夏秋冬,谭尽始终穿着那件睡衣。
也是看多了,谭子恒才发现:睡衣上面的字,不是谭尽(tanjin),人家写的是天津(tianjin)……
林诗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
这个有点乌龙的小故事,把她逗笑了。
谭子恒也笑着,对她说:“小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呢,从小就是。”
“别看,他闷不吭声的,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不会轻易改变。很难得见他喜欢上一样东西,可他一旦喜欢上了,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他誓不罢休。”
他说的这一点,林诗兰也隐隐地感受到了。
沉浸在之前的故事里,她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这件衣服,是他从小学一直穿的吗?怎么我看着还挺新的?”
谭子恒笑容淡淡,解释道:“他当时买了两件,一件红边一件蓝边。你穿的这件,是他最宝贝的蓝边睡衣。他最喜欢蓝色了,所以这件反而没太见他穿。”
林诗兰心头一热。
她放在腿上的手,轻轻摸了摸睡裤的布料。
是纯棉的布,摸上去好舒服。
柔柔的软软的,仿佛她的心情。
突然想到,这是个好机会,她可以多问一问谭子恒关于谭尽的事。
“子恒哥,你这次回家,有没有觉得谭尽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