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做。
做傻事,而且还乐此不疲。
马林发现自己忘了还会有谁会和自己那样无聊,但……那一定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吧。
想到这里,马林又叹了一声,明明成就了传奇,却为什么会忘了这个人到底是谁,这不会是老年痴呆的另一种注解吧。
带着这样的自我嘲笑,马林坐了起来。
“数星星啊,那还真是肉眼可见的无聊啊。”孟取义笑着挠了挠脑袋,她又仰头看了一眼星空。
“你呢,夜里的时候会做什么。”马林双手向后按住天板的板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问,想知道一个答案。
“在泰南的时候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着我的导师学习战巫的技艺,技艺有所成的时候,我也渐渐长大了,开始有同龄人邀请我去参加宴会,你也知道,宴会是什么意思,那里面充满了各种各样年轻气盛,总想着出人头地的雄性,有如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孟取义说到这里叹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很喜欢我,但是我并不喜欢他们。”
“听说你是混血儿。”马林这么问道。
“是啊,也许在他们看来,我只不过是一个新奇的玩具,一个杂种。”
“把人称之为杂种,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而如果你这样自称自己,那是对自己父母血脉的亵渎,人生在世,你不能选择你的出身,但你可以选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马林看着眼前这个有些气馁的女孩说道。
“是的,马林先生您说得对,我啊,想成为父亲那样,为了这个世界努力求存的人,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提到了自己的父亲,这个女孩看起来有了些精神。
在马林的面前,她像是褪去了她的伪装,滔滔不绝地提到了她的那些同龄人。
她讨厌那些将她当成货物一样的同龄人,更讨厌那些将自己当成货物的同龄人,她觉得她们太过软弱,也觉得他们太过霸道。
“但是我知道,这不是这个时代的问题,而是面对着生死存亡,每一个泰南人都必须这么做,只有强者之间的结合,才能够获得更加强壮的后代,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什么爱情。”
爱情已经在这个时代死了。
这个姑娘在最后一声长叹。
马林听完了这个姑娘的抱怨,最终目送她下了天台,然后他也叹了一声。
是啊,在这个时代,爱情的确已经死了。
哪怕是马林与他的姑娘们,一开始更多地还是互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