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红是部曲忽叟的女儿,如今年芳十九。县衙后院中人,见之皆称其为怪物。
忽红身为一女子,高约九尺,体态痴肥健硕,且力大无穷,每日必吃十碗饭才能勉强饱腹。
因为忽红完全不符合时下人对女子的审美,所以,忽红到如今还待字闺中,未曾说亲成功。
管事娘子起先看在部曲统领忽叟的面子上,给她安排了针线房的活计。
奈何忽红粗手粗脚,布匹被拉坏了好几匹,连个袖子都没裁出来。管事娘子见状,还哪敢让她再待在针线房?便将她给赶去了洗衣房。
忽红才去洗衣房一天,便又锤坏了好几根木锤。
管事娘子就又将她给赶去杂役房,干起了扫洒的活计,没想她连干这活,都干的笨手笨脚,地没扫干净,地砖倒是被她撬起了好几块。
于是忽红被各个房的管事娘子都嫌弃了,无人再愿意用她。
如今,忽红一直做着打水的活计,百十斤的大水缸,她能直接扛着去湖边,将水打的满满的,再将打满的水缸,直接扛回院落。
一女子扛着大水缸,如此力大如牛,看见的人纷纷骇然。
后院的人,便渐渐的都议论起了忽红,都言她乃怪物。
因此,除了忽红的阿爹忽叟,寻常无人敢同她讲话。
府里的大娘子,要选十四岁到二十岁的家生子,做贴身丫鬟,此消息一出,后院中适龄的丫鬟们皆沸腾了,纷纷奔走相告,欣喜异常。
大娘子是府里的嫡女郎,以后嫁人,前程必是远大,做了她的贴身丫鬟,以后跟着她去夫家,她们的前程又岂会差?哪个丫头不想做那跃龙门的鲤鱼呢?
于是,府里各家老子娘,纷纷给自家丫头张罗起来,将自家丫头给收拾的妥妥当当,就盼着女儿能得府上大娘子的青眼。
忽红今年芳龄十九,正在选拔之列。
忽红一进待选的队伍,便鹤立鸡群。那些待选的丫鬟们,见到忽红也来参加待选,顿时嗡嗡地小声交谈起来。
“‘怪物’怎么也来了?”
“就她这样,还想做大娘子的贴身大丫鬟?笑话!”
“三等丫鬟都轮不上这怪物做,怎么敢有脸来待选?”
“痴心妄想!”
“这‘怪物’要不是有一个在大郎君面前得脸的爹,就以她那么能吃,早被府里给赶出去了!”
忽红对这些言语早已习以为常,充耳不闻,淡定的站在自己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