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的心,ktv的麦霸,午夜的狼吼,情歌小王子……这就是隐藏在他那张纯洁憨厚的面容下,梁山伯的真面目!
……
两周时间,宁采臣把《福尔摩斯侦探集》通读一遍,四部长篇,五十六个短篇。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好书,是侦探小说的一座丰碑。《福尔摩斯侦探集》它跨越了一个世界,来到这里,又怎么能停滞在他手中。绝对是命运的安排,让这部小说通过他的手,向这个世界展现,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正的侦探小说。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经过激动、冷静、沉淀之后,宁采臣决定把这本书出版。
一个周末,加上周一,三天时间,宁采臣用空余的时间把‘血字的研究’手工输入电脑,大概十万字左右。周二的时候,宁采臣便去把它打印出来,整理成一本书,薄薄的一本,捧在手上却很有分量。空白的封面,宁采臣拿出毛笔,在上面写上《福尔摩斯侦探集》,又在其下方写上‘血字的研究’。
感觉还缺少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看着这单调的封面想了想,发现还少一个笔名。
作者,他并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把这本书发表,不论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也掩盖不住这种相当于盗窃的事实。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哪怕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宁采臣也做不到完全的问心无愧。拿起笔,久久不能落,最后宁采臣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写下了小小的‘盗梦者’三个字。
盗梦者,顾名思义,盗窃他人梦想的人,这是宁采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这样随随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个好主意,他的父亲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对于杂志社、出版社也有一些了解。一个纯粹的新人,想要过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闲置在一边,根本就没人看稿子。再说以他的年龄,投的还是侦探小说,能看好的人估计也是少见。
如果让他父亲找一些关系,那么这本小说的出版应该不是问题,但是,宁采臣并不想让熟悉的人知道这本小说是出自他的手。尽量少人知道,除了必要的人,最好其他人都不知道。因为他知道,盗梦者这个笔名肯定会因为这本书出名,这名不属于他的,套到他身上,只会让他感到羞愧。
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去投稿吧,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不是么,特别这本书还是一个特大号的金子。
等墨水干了之后,宁采臣把这本书放进书包,打算下午放学后就去出版社走走。
半个月时间,